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普通专科生来我市工作入户手续进行简化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普通专科生来我市工作入户手续进行简化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促进黄石经济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普通专科生来我市工作的入户手续进行简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专科及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只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市建立社会保险专户,经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开具《入户通知单》、加盖“人才引进”标识印章后,便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二、在外地工作的普通高校专科生,调入我市工作,只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市建立社会保险专户,由市人才中心办理调入手续、加盖“人才引进”标识印章后,便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三、其它各类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其入户手续仍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05]9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