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
宜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已经2006年7月28日中共宜昌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9日
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凝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制定《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宜昌市现辖5县3市5区,97个乡、镇(办事处),1448个行政村,总人口398.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8.3万人,占总人口的67.3%,农户82.48万户,农村劳动力154万人,耕地面积322千公顷。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农村经济稳定增长。200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38.6亿元,比2000年增长44.7%,年均增长7.67%,农村人均产值5135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84.98亿元,比2000年增长[38.28%],年均增长6.7%,农村人均农业增加值3148元。柑桔、茶叶、蔬菜、生猪等产品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3.88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7%。农产品优质率达到6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农村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工业增加值占县域GDP的比重达到55%以上。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效生态农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水果、畜牧、蔬菜、水产、茶叶、中药材为特色的六大主导产业,2005年,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1%。建成了以柑桔为主的水果基地100万亩,茶叶基地36万亩,水产基地32万亩,蔬菜基地40万亩。农业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开发出一大批地方名优特产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0.87∶1,规模内加工企业达到131家。
3、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05年,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96]万公里,其中已实现硬化里程3953公里,占总里程的[20.19%]。全部乡镇及行政村通公路,其中100%的乡镇、41.5%的行政村通达油路或水泥路。农村运输网络不断完善,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67%,基本实现了县与乡、乡与乡、乡与村之间的公路网络、运输网络的安全畅通。农村电力迅速发展,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电网改造顺利完成,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秭归、长阳、五峰、远安、夷陵等县区基本实现农村电气化。水利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长江及沮漳河堤防加固、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一批水利工程,长江堤防和其它江河防洪能力大幅度提高。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末级渠系建设,有效灌溉利用率不断提高,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观。兴建扩建了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和天河水窖,按“三个一”的标准,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实施了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覆盖率达到55.3%,大大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4、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05年,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3%,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2.7%,居全省前列。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中农村学生比例达到8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全市农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35个,其中村卫生室1754个,当阳、长阳、秭归、远安、五峰、宜都成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试点县市农民参合率平均达到88.43%。广电通讯覆盖率不断提高,公众通信三大网(G、C、P)实现了全境覆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稳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5、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05年,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108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现金纯收入占人平纯收入的比重为74.05%,人均食物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为48.85%。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2.84平方米。村容村貌不断改观,累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3.4万户,配套改造厨房、厕所、栏圈4.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创办生态家园示范户4万户,36.8%的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减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30.4万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控制在1%以下。基本消除了茅草屋,22000人从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地区迁出,老少边山穷地区农民生活条件大为改观。
6、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农村文化活动不断创新,以文明村镇、文化科技中心户等为主的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通过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机构配置更趋于合理,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新的体制机制正在形成,50%的乡镇和村级党组织基本实现“五好”创建目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取得新的进展,村民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逐步成为管理村务的主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议事恳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创新。专栏一
宜昌市新农村建设基础条件
指 标
单位 2000年 2005年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 亿元 95.79 138.6 44.69
第一产业增加值(现价) 亿元 61.46 84.98 38.27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2363 3108 31.53
现金纯收入占人平纯收入的比重 % 65.63 74.05 12.83
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 % 65 71 9.23
农业机械总动力 万千瓦 111.06 183.88 65.57
农村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 99.8 100 0.20
农村中学学龄少年入学率 % 94.1 98.7 4.89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 m2 39.69 42.84 7.94
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 % 89.92 93 3.4
农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 % 15.73 30 90.72
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冰箱 台 3.96 9.13 130.56
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摩托车 辆 27 50 85.19
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 部 1 50
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 台 32 75 134.38
通电村数比重 % 99.71 100 0.29
通电话村数比重 % 70.59 99.59 41.08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宜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具备许多有利条件。
1、重大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明确提出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明确提出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必将带来农村大建设、大投入、大发展机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两大战略,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对于地处承东启西的宜昌来讲,可以多方面享受国家投入政策,具有更多的发展机遇。
2、较强的物质基础。2005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0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251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05.5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5亿元。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市州中排第2位。三次产业结构为[13.98∶50.98∶35.04],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6%以上。工业经济持续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10亿元,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以旅游、流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达到213亿元。城区经济快速发展,2005年城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以上,基本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础。
3、明显的资源优势。宜昌是一个资源富集地区。农业资源丰富,地形地貌多样,适宜多种农产品生产,特别是水果、水产、林特、畜牧业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矿产资源种类多、品位高、开采价值大。旅游资源独特,全市拥有各类旅游资源601处,对外开放景区104处,其中国家4A级景区4处,3A级景区3处,以长江三峡为代表的自然风光和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人文景观,奠定了宜昌旅游在全国旅游中的重要地位。水能资源富集,水能蕴藏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三峡工程建成后,全市水电装机总容量可达到2700万千瓦,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水能资源最密集、开发前景最好的地区之一。丰富的自然资源必将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提供更好的条件。
4、独特的区位条件。宜昌位于长江中上游结合部和焦柳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交通相对便捷,自古就是战略要地。随着宜万铁路、汉宜铁路、沪渝、沪蓉高速公路、宜华一级公路等五大通道建设,以及一类航空口岸开通,形成更加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省委、省政府关于把宜昌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把宜昌“建成世界最大的水电基地、初步建成国际性旅游名城、初步建成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三大目标,将更加有利于宜昌发挥中心城市的龙头和辐射作用,必将进一步带动宜昌新农村建设。
5、迫切的群众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大多数农民正在由温饱向小康迈进,对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层次的需求,求美、求知、求富、求健康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工农业生产的规模扩大以后,农民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都提出了更高层次的需求,成为新农村建设强大的内在动力。
6、成功的发展路子。全国、全省已涌现了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榜样。我市也涌现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好典型,探索了不同类型的发展路子。平原、丘陵和城郊地区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部分村农民纯收入已超过6000元,有的已接近新农村建设要求。山区、库区从实际出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部分村农民纯收入已超过4000元。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为全市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
一是农业基础脆弱,生产力水平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劳动生产率偏低,农村现有基础设施等级低、功能不完善,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二是自然条件差,建设难度大。宜昌农村山区占70%,交通不便,人才、资金、技术匮乏。特别是偏远山区,山大人稀,居住分散,经济基础薄弱,制约因素较多。
三是农民收入水平低,村级集体经济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低,村级经济实力普遍较弱,90%以上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村级债务,村平负债58.7万元。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脏乱差现象突出,建设任务艰巨。农村交通、通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长期投入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上学难、看病贵、环境差、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化水平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完善,分散的家庭经营和大市场之间缺乏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对农业的支撑保护体系,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六是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大多数县(市、区)财政还处在吃饭型财政阶段,投入能力有限。
这些制约因素决定了宜昌市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我们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又要看到制约因素,抓住机遇,克难奋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建设现代农业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突破口,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证,协调推进全市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突出发展、规划先行。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积极培育农村主导产业,宜农则农,宜工则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规模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和产业支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特别是村镇建设规划,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
――以人为本、统筹发展。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基本、最迫切、惠及面最广的实际问题,使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统筹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山区、库区、平原、丘陵、城郊区等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发展路子和发展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根据农村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突出各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建成新农村,做到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
――试点示范、整体推进。坚持先易后难,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推广,分步实施。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防止大轰大嗡,盲目攀比,急功近利,劳民伤财。
――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各方力量,搞好协调服务。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群众最需要并有条件的事情办起,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不包办代替,不强迫命令。
――合理建设、有效保护。新农村建设应尊重各地发展历史,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优化布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水及旅游资源,特别是注意和生态旅游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村庄。
(三)总体部署。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渐进和不断提升的过程,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根据宜昌实际,在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大体可分为山区、平原、丘陵、城郊四种类型,各地应根据不同的类型,探索建设工矿企业带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畜牧养殖带动型、旅游休闲带动型、劳务经济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等多种新农村发展模式,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特别是城郊村、平原村和资源富集村,宜快则快,走在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前列。
按照“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要求,在全市先期开展建设100个示范村。全市所有行政村按照总体部署,从制定规划、发展生产入手,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其中30%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所有村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在此基础上,整体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农村面貌,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使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明显改善。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结构,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完善基础设施,整治人居环境,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发展社会事业,创建文明村镇,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普遍形成;健全基层组织,推进民主政治,乡村治理机制明显加强。初步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具体目标是:
――生产发展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致富产业体系。形成稳定的主导产业、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大幅度提高。有较强的村级经济实力,村集体经营收益逐年提高。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599亿元,年均增长7%,农业增加值达到98.5-100.93亿元,年均增长3-3.5%,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2∶1,工业增加值占县域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农产品交易总额达到80亿元以上。多数村有稳定的主导产业和集体经营收益。
――生活宽裕 农民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现金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59元,年均增长6%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90%的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以上,享有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达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万人以上,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比例控制在0.8%以下。
――乡风文明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农民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扶弱助残、勤俭自强、艰苦奋斗的新风尚初步形成;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移动电话和数字通讯覆盖率达90%,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所有行政村都有多功能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享受文化服务人口达到50%以上,创建70个县级以上文明示范乡镇、1000个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20000个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户,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控制在15件以下。
――村容整洁 农村基础设施根本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高;村镇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镇化率达到48-50%,通村道路硬化率达到90%,村庄主次干道硬化率60%以上,安全饮水普及率60%,绿化覆盖率60%,污水处理率30%,垃圾处理率50%以上。
――管理民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村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率达到100%,民主选举“两委”比重、开展“一事一议”比重达到100%,80%的农村基层组织达到“五好”目标。
(二)示范标准。
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总体部署,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建设标准:
――发展新产业 农业向高效与生态相结合的现代农业转变,农村工业向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相结合的现代工业转变,农村服务业向生活服务型与生产服务型相结合的现代服务业转变,形成较强的产业支撑。根据不同的客观条件,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使村有主导产品、特色产业或龙头企业,集体经济有稳定来源。9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95%以上的劳动力得到就业。
――建设新村庄 村庄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房屋院落富有特色,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村庄道路基本水泥化或油路化,全面完成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自来水、有线电视和电话入户率分别达到85%、80%和70%以上,使用沼气池、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农户达到70%以上。垃圾有固定堆放点,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普遍推行,主要道路和村庄实现绿化、美化。
――创造新生活 农民的物质、精神、社会和政治生活显著改善。人平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新型合作医疗参与率达到95%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有政治、文化、教育阵地及卫生、文娱、体育、网络设施,基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塑造新农民 农民的科学文化道德素质、致富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80%以上的适龄劳动力接受劳动技能培训,每个农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或一门职业技能。
――培育新组织 大力发展农业技术、生产资料供应、加工运销等专业性、服务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村都有农村经纪人,形成运行灵活、服务完备、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户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完善新机制 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得到改进和加强,村级组织执行政策、领导发展、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提高。每村有一个好班子和一批致富带头人,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两委会班子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专栏二
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
目标内容 单位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生产发展 农村经济总收入 亿元 457 489 523 560 599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亿元 87.5-87.95 90.2-91.03 92.9-94.22 95.7-97.52 98.5-100.93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3294 3492 3702 3923 4159
现金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 % 75 76 77 78 80
农村人均劳动生产率 元 12670 13252 13834 14416 15000
农产品优质率 % 64 68 72 76 80
农业科技贡献率 % 51 52 53 54 55
城镇化率 % 42.4-42.8 43.8-44.6 45.2-46.4 46.6-48.2 48-50
生活宽裕 人均食物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 % 47.6 46.3 45 43.8 42.5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 m2 43.3 43.7 44.1 44.6 45
钢筋混凝土住房比重 % 38.7 39.5 40.4 41.2 42
百户拥有生活用汽车 辆 0.29 0.47 0.65 0.83 1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 % 93 93.5 94 94.5 95
新型合作医疗参与率 % 88 89 90 91 95
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 10 20 40 80 100
养老保险覆盖率 % 10 20 40 80 90
乡风文明 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 件 ≤15 ≤15 ≤15 ≤15 ≤15
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8.3 8.48 8.65 8.83 9
百户农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 部 56 62 68 74 80
广播电视覆盖率 % 93 93.5 94 94.5 100
网络宽带入户率 % 10 20 30 45 60
村容整洁 通村道路硬化率 % 50 60 70 80 90
村庄主次干道硬化率 % 35 40 45 50 60
安全饮水普及率 % 35 40 45 50 60
污水处理率 % 5 15 20 25 30
垃圾处理率 % 10 20 30 40 50
清洁能源使用率 % 39.44 42.08 44.72 47.36 50
森林覆盖率 % 56.24 57.18 58.12 59.06 60
管理民主 “五好”乡村党组织比例 % 55 60 65 70 80
村务公开比重 % 100 100 100 100 100
财务公开比重 % 100 100 100 100 100
民主选举“两委”比重 % 100 100 100 100 100
开展“一事一议”比重 % 100 100 100 100 100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坚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1、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按照“适应市场、各具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效益”的原则,继续做大做强水果、畜牧、蔬菜、水产、茶叶、中药材(食用菌)六大特色产业,形成特色鲜明、整体协调、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布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升值,不断提高产业化水平。
建设优势产业基地。立足资源优势,按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加强特色产业带建设,集中连片建设10大优势基地:三峡库区30万亩优质甜橙基地;“两江”沿岸90万亩优质宽皮柑橘基地;海拔800米以上高山30万亩反季节无公害蔬菜基地;以五峰、夷陵、宜都为重点的35万亩绿、红茶基地;宜东100万亩“双低”油菜及100万亩优质稻基地;宜东300万头优质三元商品瘦肉型猪基地;清江、沮漳河流域100万只山羊基地;“两江”库区的无公害淡水鱼出口创汇基地;清江流域的15万亩木瓜、栀果基地;建设当阳、枝江、夷陵三个大型商品粮基地,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0万吨左右。支持适宜地区发展烟叶、棉花生产。各乡镇、村结合实际,选准主导产业,形成一乡一品、多乡一业的区域板块格局,建成各具特色的专业生产基地或创汇农业基地。专栏三
六大产业建设
水果产业→柑橘面积达到120万亩,沙梨、白桃面积达到30万亩,板栗、核桃等干果面积达到20万亩,水果总产量达到140万吨。
畜牧产业→肉类总产达到45万吨,年均增长6%。其中生猪出栏500万头,肉羊出栏120万头,肉牛出栏5万头,家禽出栏3000万只,蛋产量5万吨,奶产量5万吨。成为全省畜牧业大市。
蔬菜产业→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总产量达到300万吨。
水产业→水产品放养水面达到30万亩,总产量达到20万吨,优质鱼类比例达到85%以上。形成以“清江鱼为品牌的绿色水产品。
茶叶产业→全市茶园面积达到40万亩,其中无性系良种茶园达到10万亩,茶叶产量达到2.5万吨。
中药材(食用菌)产业→中药材面积达到300万亩,产量达到15万吨,食用菌产量达到4万吨。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与优势产业基地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布局,发展一批有竞争力、在全国有影响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立一批知名品牌、围绕培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粮食、油料、棉纺、水产、畜禽、果蔬、林牧、茶叶、药材(食用菌)九大龙头型企业集群。突出主导产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高,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全市培育2个产业链过100亿元、3个产业链过30亿元的产业,形成4个销售收入过10亿元、8个销售收入过5亿元、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49.92亿元,年均递增10%,主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60%。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按照自愿、互利、协作、发展的原则,引导和扶持农民走向新的联合与协作。发展规模经济,实现要素投入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推广公司+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有效形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生产、加工和购销型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000个,全市80%以上的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
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整合农村流通资源,构建以县、市、区所在地为重点,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深化供销社改革,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群众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中的服务作用。完善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粮油等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动,加快城乡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连锁“农家店”,构筑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鼓励和支持大集团、大公司向农村流通领域延伸,建设和发展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活跃城乡市场,提升农村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督,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市培育1个农产品市场进入全国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行列,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中心发展到5个以上,乡镇超市和村级农家店的覆盖面达到75%以上。
2、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农业减灾防灾及环境保护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施“科技惠农计划”,围绕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动植物品种选育、集约化生产、农产品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完善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建成3个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个以上,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80%;高效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60%以上,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实用、新型的农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重点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血吸虫疫区农业综合治理、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区、机械化节水灌溉、水果蔬菜茶叶机械化生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项目。大力推广水稻旱育机插技术和以农业机械协会为载体的多种经济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服务。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18万千瓦,适宜机械作业的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到80%以上。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改革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组织申报、认证一批知名品牌,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技术推广四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地理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40%的主导农产品实行地理标识管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识品牌达到200个以上。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农业生态化。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搞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推进农业生态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按照“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环境优美”的要求,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全面推行生态农业。重点实施以粮油转化、秸秆转化、副产品转化和沼气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农业模式,不断延伸种植、养殖、加工产业循环链,大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积极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环保、绿色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实现家居能源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在全市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防治化肥、农药、农膜、废水等造成的面源污染,重点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防止对水体特别是饮用水造成污染。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树立和运用大生态理念,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及高效经济林、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全市建设300个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村庄。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结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110万亩农田全面进行高标准整治,建设成山、水、田、林、路、渠配套的标准化基本农田,基本建成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环境。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加强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水环境、节水灌溉和抗旱水源等体系的建设,加强山区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小流域。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营造良好的人与自然和谐环境。专栏四
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工程
防洪工程→完成上百里洲江堤加固煞尾和沮漳河堤防加固工程,加强长江枝江段河势控制工程和长江堤防崩岸治理工程建设。完成百里洲分蓄洪区、沮漳河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完成枝江市百里洲、当阳市沮西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完成枝江市江口、云盘湖、屯聚口、杨林湖泵站、当阳市漳东泵站以及宜昌城郊红溪港泵站等中型泵站和排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小型排区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完成官庄、天福庙、王家坝3座中型和31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夷陵、当阳、远安、兴山、五峰等县城防洪工程。
土地开发整理→全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与整治,新增耕地400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800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670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530公顷。
小流域治理→完成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治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国土总面积的35%以内。基本建成三峡库区、黄柏河流域良性循环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灌区建设→完成东风渠、巩河、幸福渠、大溪、王家坝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完成100万亩的田间末级渠系改造工程,整治末级渠系3000公里。
山区抗旱水源工程→兴建塘坝409处,集雨水窖(池)6500口,堰塘510口。新增灌溉面积11.5万亩,年增加供水能力4200立方米。
4、加快非农产业发展,推进农村工业化。走“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集约发展路子。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农村工业向城镇合理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农(副)产品就地转化,形成一批特色明显、有市场竞争力、带动劳动力转移的龙头企业。以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把工业园区与城镇新区建设结合起来,把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结合起来,增强区域经济和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促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和安居乐业。坚持“一主三化”,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壮大骨干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带动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城镇发展。每个县市建成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新增一批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农村工业增加值占县域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部分县市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2:1。
5、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完善农民就业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逐步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继续加强劳务外派工作,建立外派劳务资源信息库,办好外派劳务基地,扩大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渠道。继续实行各项惠农政策,完善补贴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认真落实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善对口扶贫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逐步减少贫困村,基本完成558个重点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任务。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1、饮水安全工程。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加快建设集中供水工程。邻近城镇的村庄,利用城镇供水管网供水到户;有条件的地区,倡导建设联村联片集中供水;暂无条件建设集中供水设施的村庄,加强分散式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防护。实施“安全饮水进万家”的水源工程。兴建除氟工程、除盐工程、替代水源工程和其他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使全市60%以上的农户用上洁净安全水。
2、交通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推进“四个延伸”,即农村公路建设向渡口、客运站场延伸,实现路、站、运一体化;通村公路向组延伸;安保工程、危桥加固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构筑平安农村公路;生态节约型建设理念向农村公路延伸,建设生态型、环保型、节约型农村公路。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农村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50%以上。全力打造“网络村镇、安全经济、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农村交通环境,实现“客车通到村口,货车通到田头”。专栏五
农村交通建设工程
公路建设→以村村通油(砼)路工程为重点,建设县乡二级公路100公里,改造县乡等级公路536公里,改造省级出口及断头路20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通达工程678公里,建设农村通畅工程9188公里。公路大修200公里,中修400公里,标准路基5000公里。
客运设施建设→建设乡镇五级客运站40个,候车棚490个,招呼站1047个,新增客运车辆1079辆,85%以上乡镇有五级以上等级的客运站,所有行政村有候车棚或招呼站。
渡口设施建设→改造农村渡口197处,完成农村公路渡改桥3500延米。
公路安保工程→完成公路安保工程1000公里、5000处,危桥加固改造20座。
3、能源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电力工程建设,建成结构合理、设备先进、网络坚强、供电可靠、经济环保的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低压配电设施,提高农村供电水平。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进农网科技进步,提高农网供电质量。乡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以上,用电保证率95%以上。大力实施“清洁能源工程”,以秸秆气化、沼气建设、太阳能利用为重点,提高农村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国家生态家园建设项目,加大地方配套投入,全面推进“一池三改”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2.5万户,新增沼气综合利用10万户,更新省柴灶20万户,推广节能降氟取暖炉灶5万户。利用充足的水能资源,发展农村小水电,开发建设马渡河、东流溪、长沙头、长丰、水尽司、观音堂等72座中小水电工程,建设12座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全市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及电网现代化达到80%。
4、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力度,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通村率100%,实现市、县、乡、村全程全网。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通讯网络发展,促进农村信息化进程。建设农村光缆网络5000公里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平原集镇和新建的“百镇千村”实现宽带上网;所有行政村实现电信全业务服务;全市增加农村通讯综合网络节点100个以上;全市所有重点乡镇完成光缆传输环路,提高农村电信网络的安全性。
(三)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
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方向,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改善和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结构与水平,不断满足农民更高层次的需求。
1、农村教育事业。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根除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切实抓好农村寄宿制工程项目建设。全市定点的农村保育寄宿制小学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初中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达到70所以上。扶持中小学校远程教育的硬件建设,实现现代教育技术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农村初中全部建成校园网,小学全部实现校校通。普及学前教育,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办学形式,每个乡镇建1所骨干幼儿园,农村基本普及学前1年教育,入园率90%以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现免学杂费。到2010年,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5%,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协调发展。
2、农村卫生事业。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改扩建95所乡镇卫生院、15所县级医院、9所县级妇幼保健院、9所县级疾控中心,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立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卫生室。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起地方财政相应增加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今后视财力可能逐步提高。在2008年以前,将枝江市、兴山县、夷陵区、点军区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强以血吸虫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加强农村残疾人初级康复保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转化、待遇保障、本土人才培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稳定、高素质、结构优化的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和县、乡、村卫生机构的纵向技术合作,提升整个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对禽流感、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疾病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3、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以县市区为主导、乡镇为依托、村为重点,完善县、乡、村文化设施。构建县有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解决农民看书、看报、看电影难问题。市、县(市)电视台、电台推出一批面向农村的栏目和节目,挖掘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大力扶持农村文化科技中心户和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的民办演艺团队、有一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农民每个月至少看一次免费电影,每个组有一个以上的文化科技中心户。
4、农村体育事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支持重点乡镇建设农民体育项目基地,组织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逐步增加对农村体育事业的投入,提倡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农村体育事业。完成50%的乡镇全民健身苑建设,在200个行政村建设体育活动场、室。
5、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依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依法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制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以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农村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0‰,农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基本正常。
6、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和政府补贴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更多的农民享有社会养老保障。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救助体系,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援机制,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推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力争“十一五”期末,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进一步办好“福星工程”,对农村“五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进一步实施孤儿救助,妥善解决孤儿生活、就医、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慈善组织和能力建设,推进慈善福利社会化进程。全市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进城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待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人平标准不低于2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规划先行,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构建村容整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村镇。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村镇发展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推进新村庄建设。2006年,25个市级中心镇完成规划编制,全市行政村规划工作全面启动,100个试点村规划编制完成。2007年,全市144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全面完成。2008年,各建制镇全部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
2、加快发展小城镇。以县城和中心集镇为依托,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共享城市资源,实现农村城市化。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产业集中。引导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发展配套加工产业,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建房、购房。消除小城镇建设中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探索村镇建设机构设置、投资体制、土地置换、户籍制度改革等办法,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平原中心镇人口集聚达到3万人以上,山区中心镇达到1.5万人以上,10个示范重点镇率先成为规划合理、设施配套、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60%以上的县市形成城区人口占30%、集镇人口占20%、农村人口占50%的人口分布格局。专栏六
小城镇建设
择优培育25个市级中心镇→夷陵区龙泉镇、鸦鹊岭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乐天溪镇,宜都市枝城镇、红花套镇,枝江市问安镇、安福寺镇、百里洲镇、七星台镇,当阳市半月镇、育溪镇、河溶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资丘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湾潭镇,远安县洋坪镇、荷花镇,兴山县峡口镇、水月寺镇,秭归县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
重点发展10个省级重点镇→夷陵区龙泉镇、宜都市枝城镇、枝江市问安镇、安福寺镇、当阳市半月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远安县洋坪镇、兴山县峡口镇、秭归县归州镇。
3、加快村庄建设。根据经济实力,对不同区位、不同地貌、不同规模的村镇,实行新村建设、旧村整治、迁村并点、生态移民等多种形式进行分类分步改造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着力抓好新村建设。在平原、丘陵、城郊等条件好的地区,按照“农村社区化、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要求,集中建设农村新社区。围绕“奔小康,建新村”的目标,抓住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机遇,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集中利用土地,鼓励零星村庄农户按规划就近迁入中心村建房落户。对离城镇较远,经济基础一般的山区,以自然村和经济基础相对优越的地方为中心,依山就势,随弯成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对自然条件恶劣、资源相对匮乏、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户,结合扶贫开发,实行迁村并点和生态移民,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小集镇建房落户。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新村庄建设的步伐,有条件的村庄,要逐步建成新村,实现经济发展与新村建设相互促进。
切实加强村庄整治。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生态良好,环境卫生,功能完善”的基本要求,大力实施以“六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改善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加快村容村貌改造。对已初具规模的旧村庄,按照规划要求集中进行改造,村庄整体建筑特色突出,美观大方,相互协调;农户住宅实用、安全、美观。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硬化。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村内有公共活动场所。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村庄主要出入口、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制高点等环境面貌。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建制镇建设垃圾填埋场,中心村建设垃圾堆放点,配齐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实行及时、定点分类收集,垃圾处理率达到50%。对公厕、户厕、禽畜饲养场(点),建立清扫和消毒管理制度。对露天式厕所、粪坑、圈舍进行整治改造,鼓励建水厕和沼气厕所。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现农村庭院花果化,农村道路林荫化。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等绿色植物,提高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再生能源取代燃烧柴草,利用太阳能、沼气、生物制气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减少对空气和环境的污染。河渠、公用水塘定期维护、及时清淤,保持水面洁净。注重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并确定有效保护。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开展农民培训活动,加快农民“知识化、职业化、文明化”进程,培养造就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1、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管理人才为目标,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实施文化科技示范户工程,把农业科技推广延伸到每个农户,推进文化科技中心户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建立科技培训体系,每个乡镇建立1个科技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
2、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工程,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进一步整合教育、农业、科技、劳动等方面的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全市建设1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重点建设2所省“325工程”学校,30个特色鲜明的中职教育重点示范专业点,4个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每年培训4万人次,90%以上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并取得“绿色证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转移就业,就业率达到85%以上。
3、实施“乡风文明工程”,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一树”和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乡规民约》和《文明准则》,倡导尊老爱幼、扶弱助残、邻里团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安居乐业、民风淳朴、文明祥和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
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预防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发挥基层民兵组织作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继续抓好“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2、积极创建平安农村。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弱势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宜昌”创建活动,建设“平安乡村”。依法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减少农民和农民工事故致残率。
3、推进农村管理民主。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及时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村级干部激励机制,激发村级干部内在活力。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制和人员分流工作,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的营运和管理方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分配制度的创新,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作机制。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支出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畴。科学界定乡(镇)、村社会管理事权,把农村社会管理支出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制度。采取清欠、降息、盘活资产等多种方式妥善化解乡村债务,防止新债务发生。建立激励型财政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收入有效增长。
3、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集约化经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农民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农村党组织中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创五好、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严格标准,强化责任,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五年内80%的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创新农村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机制,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和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的配套建设,做到与村党组织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2、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重点从村级组织中的非党成员和农村优秀年轻人才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结构失衡的问题。实施党员“素质工程”,围绕发展新产业,加大理论教育、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建立长效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联系群众和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始终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实施党员“安家工程”,构建规范的流动党员联络、接转、管理、服务、活动的工作机制。科学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创新党员活动载体,注重发挥农村无职党员作用。
3、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改进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方法,村党组织依法行使核心领导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权利的有效方式。深入推进“两推一选制”、“交叉任职制”,坚持完善“议事恳谈会”制度,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民主选举村委会,规范选举和罢免程序,无随意指派、委任、“任命”、撤换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4、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组织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创业。加速培养建设以能工巧匠、种养殖能人、农民企业家、营销人才等为主体的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激励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农民自主建设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
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活动,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文化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成功经验、先进典型,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制定规划、开展建设、实施项目时,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要求,真正体现和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让农民高兴和满意。用农民看得见、用得上、真正得实惠的建设项目,吸引广大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激发自我建设的热情,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不断激发社会各方面建设新农村的热情。
(二)建立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扶持。
1、财政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投入政策的基础上,从2006年开始,确保市、县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更多地投向新农村建设。
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坚持资金性质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项目带动、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综合运用国债、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政策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寄宿的生活费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合理安排农村卫生机构经费和建设资金,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服务质量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政策,加大农民安全饮水、新能源建设、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政府投入力度。
2、金融支持。围绕农田水利、水电开发,以及农村公路、桥梁、电网、沼气、通信、良种培育、技术推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供给。把经过国家旅游部门列为AAAA级的风景区、纳入交通部门规划的港口建设项目和市属重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在中长期贷款规模、资金计划、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科技示范大户、农业科技基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诚实守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县域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先提供信用评级、授信、贷款、支付清算等一揽子优惠服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仓单质押、股权质押、保单质押、应收货款抵押、其它权益抵押等多种抵押贷款担保形式,帮助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牌,适当降低门槛,放大额度,扩大范围,不断拓展小额农贷服务领域;开拓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的贷款项目,加大对农业科研开发企业的金融支持;开展农业科技风险开发基金贷款;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用市场化方式筹资弥补政策性支农资金的不足。
3、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建设,鼓励各类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应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把工作重心转向农村,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应向农村倾斜,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4、农民自筹。正确处理政府投入、多方支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的关系,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增加村级积累,提高村级对公益事业投入的能力。按照不同属性的建设项目,区分不同投入主体职责。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事业,主要由政府投入建设。经营性事业,积极倡导社会投入,引导企业或社会团体参与投资建设。村内小型生产生活设施,主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动员和组织农民自建自管。
5、农村征地补偿。调整农村土地出让金使用和管理政策,支持村庄建设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改革征地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规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土地收购储备和风险备用金等的具体标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统筹发展机制。
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
1、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增强工业反哺农业能力。加快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强化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化农业发展,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农业,以加速发展工业支持和推进现代农业,以推进农业建设支撑工业加速发展,形成工农发展的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鼓励企业对口支持新农村建设,对其投资项目在税费上给予适当减免。全市第一批选择确定137家中省在宜企业、市属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全市139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用3-5年的时间,将试点村建设成宜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不断扩大工业企业和帮扶村范围。
2、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增强城市支持农村能力。加快城区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建立城乡共同发展的机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事业一体化机制,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积极开展“城乡牵手、共同发展”活动,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不断创新的“三下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支持农业、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
3、着力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集聚辐射能力。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结构布局和运行管理,建设环境优美、适应人居的生态城市,充分发挥城市对产业、人口的吸纳集聚作用。调整城市建设思路,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积极为农民进城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和劳动保障创造条件。强化城市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服务和创新功能,对主城区、近郊区发展空间和功能进行战略拓展与科学布局,充分发挥城市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
(四)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重要任务,应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1、加强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用新农村建设统领“三农”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制度。市、县两级,应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研究制定和切实落实促进农村发展的具体措施,解决农村发展的重点问题和难题。优先解决好农村带头人问题,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立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各级也应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加强协调,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2、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市、县(市、区)、乡(镇)都应按照不同的区域和类型,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选择部分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采取政策扶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产业发展途径、扶贫帮困、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措施,努力构建产业特点突出、经济条件宽裕、社会风气纯正、村容环境整洁、管理模式先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
3、明确职责,建立新农村建设的考评机制。明确市、县(市、区)、乡(镇)、村和市直各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责任和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规划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帮建、市级部门具体帮建制度,促进各行各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县(市、区)是新农村建设的责任主体,应精心研究新农村建设,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市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任务纳入重点目标任务督查落实考核体系,做到新农村建设项目化、各项工作指标化、任务分解责任化,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验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4、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地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决不能急于求成,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各项工作措施符合客观实际,真正体现农民的意愿、要求和利益;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让农民群众从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受益,不搞损害群众利益的“政绩工程”。
(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的延伸和具体化,在总体要求上应与本规划纲要相衔接,形成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专业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和可行的对策措施,加大规划实施的力度,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大专项规划的实施力度,确保专项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本规划在实施的中期阶段,应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