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20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和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库发〔2006〕15号)精神,于2007年在我市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预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公务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由金融机构负责发放,分为个人公务卡和单位公务卡,个人卡是以预算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单位卡是以预算单位名义开立的贷记卡。?
二、适用范围?
预算单位(指行政单位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如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和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如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均适用公务卡结算方式范围。?
三、基本程序?
预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因公务活动需进行公务支出,应在规定的公务卡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内,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凭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消费交易凭条的相关信息,从与集中支付系统联网的银联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录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录入消费交易凭条的相关信息,核实相应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四、公务卡代理银行的确定原则?
(一)公务卡代理银行应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1、代理银行具有发行银联标准卡资格,并可在全国范围内刷卡消费联网通用;?
2、代理银行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银行机构;?
3、代理银行具有发行贷记卡的资格,其发行的贷记卡可以在一定额度内透支使用,并具有20-56天的透支免息期;?
4、代理银行对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免担保等优惠服务承诺,并能享受其他各项优惠活动;?
5、代理银行具有一定的银行卡技术风险防范措施,对丢失的银行卡承诺挂失后失卡零风险;?
6、代理银行银行卡具有转账结算功能,可以实时办理银行卡转账结算;?
7、代理银行义务向各预算单位及其个人提供银行卡知识培训。?
(二)市直代理银行的确定程序。公务卡代理银行按照“银行申请准入、预算单位选择、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审核、政府审定公布”的程序确定。凡符合公务卡代理银行标准的银行机构均可向市财政局和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经市财政局和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共同核准,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市直公务卡的开立?
(一)个人公务卡的开立。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并按照“个人申请签订领用合约、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代理银行发放”的程序办理。在职职工在开立个人公务卡时,应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身份证等资料一并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在职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审定个人公务卡的透支额度,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将办理的个人公务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放给在职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放给在职职工。?
个人公务卡透支额度最低不得少于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高于30000元(含30000元)。?
(二)单位公务卡的开立。预算单位可以单位名义在确定的代理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同时,可根据需要,连同主卡办理1-3张附属卡,并按照“单位申请、财政局审批、人民银行核准、申请签订服务协议、代理银行发放”的程序办理。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开立单位公务卡的书面申请,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后,将市财政局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按照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程序,代理预算单位向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提交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申请,经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核准并颁发“开户许可证书”后,与预算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单位公务卡。?
单位公务卡透支额度最低不得少于3万元(含3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预算单位的单位公务卡具体透支额度,由市财政局负责审定。?
六、组织与实施?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务卡结算方式推行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6月中旬,召开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市直公务卡结算方式推行工作,并结合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培训。?
(二)6月下旬,市财政局国库收付局与代理银行进行网络联接测试。全面清理个人借款,发放公务卡。?
(三)7月上旬,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公务卡结算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市直预算单位在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前,要组织财务部门对原单位的借款(周转金)和职工个人的借款进行全面清理,保持零结余。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各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现金借款。?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 有利于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单位财务支出的监督力度,通过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信息,增加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加速部门资金周转,减少在途资金;有助于提高职工个人信用等级;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司其责,全面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规定。?
(三)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为:工商银行荆州市支行、农业银行荆州市支行、中国银行荆州市支行、建设银行荆州市支行、荆州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荆州市商业银行。发卡银行机构要将公务卡作为银行卡推广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培训力度,按照代理服务协议和领用合约规定的义务,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消费及还款信息,不断完善银行卡业务系统,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 市直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不改变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中的开户行。?
各县市区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工作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于今年开始启动。?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荆州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二○○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