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 [2007] 4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吉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其它各县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整治方案,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面貌迎接建州五十周年。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
工 作 方 案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07年3月31日)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交通条件,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州府城市形象,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州府城市面貌迎接建州五十周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建州五十周年历史机遇,立足吉首城区实际,突出综合整治重点,全面治理“脏、乱、差”,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州市联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整体推进”的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格局,着力改善州府城市面貌,提升州府城市品位,充分展示建州以来吉首地区城市建设的巨大成绩。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改善吉首老城、乾州新区市容市貌,突出州府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州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突出州府城市秩序整顿,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州府城市管理水平;突出州府城市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州府城市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城市景观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建设局、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工办、市规划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城区临街各单位、门面业主、电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1、集中力量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道路路灯建设、景点亮化、建(构)筑物亮化、居民小区和庭院亮化、户外广告整治、店牌招牌亮化等为重点,全面美化州府城市景观。
⑴ 制定城市夜景亮化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精心构建布局合理、连网成线、景观靓丽的城市夜景亮化体系,集中实施一批夜景亮化工程,全面提升吉首城区夜景亮化、美化的档次和水平。
⑵ 对吉首城区原有夜景亮化设施进行调整、完善,提高亮灯率,突出亮化、美化效果。
⑶ 加强路灯设施管理维护,保证路灯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区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98%,次干道达96%。
⑷ 协调组织临街单位做好建(构)筑物夜景亮化工作,为实施单位提供夜景灯饰设计方案,保障城市夜景亮化稳定持续运行。
2、制定和实施城区景观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以市区景观、道路景观、大型绿地广场、城市繁华地段、商业步行街为重点的城市景观网络。
3、加大对城区出入口及城区重要公共场所、重要景点的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4、抓好城区标志性建筑、主题雕塑、街头景点的建设管理。
(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建设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警大队、市爱卫办、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各门店业主单位。
1、规范市容管理。集中力量整治违章占道、出店经营行为;清除各类违章搭棚;规范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靠管理;整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挂等行为。
2、实施“穿衣工程”。以人民路为重点,对沿线临街外墙破旧或破损的建筑进行外墙装饰;对临街单位外墙进行全面清洗。
3、规范人民路吉首火车站至省245队路段沿街单位及住户空调外机安装。
5、拆除人民路临街建筑楼顶、阳台等可视违章搭建。
6、整治人民路临街单位及住户防盗网。
7、规范城区主干道弱电管线布局和铺设,实行管线下地。
8、规范零散劳动力市场,疏导民工进入指定地点待工,杜绝占道待工行为。重点整治省245队十字路口、团结广场、政法路口占道待工问题。
9、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与辖区单位逐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层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三包”取得实效。
(三)户外广告设置、招牌店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工办、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
1、全面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店牌,规范临街同幢建筑广告、招牌及店牌设置。严格查处超期使用的户外广告,取缔违章设置的广告;提高新设置广告、招牌、店牌的制作工艺和质量。
2、规范商业网点招牌匾管理。要求城区所有商业网点各种户外标牌使用规范文字。
3、维修和更换字体不全、破旧的霓虹灯及建筑轮廓灯,及时更新城区灯箱广告。
4、整治城区(含机关院落)“牛皮癣”及乱涂乱画。
(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建管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市渣土办、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1、严格渣土治理,严把渣土源头、运输、倾倒关,严防渣土二次污染。
2、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管理。严格实行建筑渣土运输围挡作业。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建设工地进出口地表实行硬化。
3、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禁超载,保持建筑工地周边及街道整洁。
(五)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建设局、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工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渣土办、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全面提高城区环卫管理水平,启动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2、加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杜绝居民小区垃圾积存。
3、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容器化收集管理,对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封闭清运。
4、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5、清理公路、铁路沿线垃圾、建筑渣土和“白色垃圾”。
6、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设、更新城区主干道果皮箱,增配环卫专业用车。
7、启动台儿冲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
8、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万人清扫大行动,对城区环境卫生“死角死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六)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林业局、州公路局、州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人民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1、集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稳步提升城市绿化各项指标,构建州府城市特色绿化体系。
⑴ 实施人民路团结广场至人民广场路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⑵ 实施人民路沿线公共绿地灯饰亮化工程。
⑶ 实施城区道路绿化改造及其他公共绿地苗木补植工程。
⑷ 维修城区及公园绿地设施:维修、漆饰一心阁设施;维修城区道路绿化带木栅栏;修复城区公共绿地灯饰。
⑸ 实施峒河、万溶江沿岸绿化工程。
2、加强城区公共绿地管理,查处一切损绿毁绿行为。
3、突出抓好建州50周年庆典期间所需 40 万盆鲜花的培育和摆放设计。主会场设置鲜花20万盆,其他活动场所、重点路口、花坛及重点公共场所设置鲜花20万盆。
4、突出抓好建州50周年庆典期间临街单位门前花卉的摆放。
5、实施S229线、G209线吉(首)凤(凰)段和进出城区四个路口绿化工程。
(七)城区道路环境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工办、市城管局、市“三警合一”建设协调办、其他相关责任单位。
1、搞好城区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确保功能良好。
⑴ 对城区主次干道出现的破损、翻浆、断裂等进行维修。
⑵ 全面清理城区下水道,对检查井、雨水井盖板进行增、补、换。
⑶ 修补脱落、损坏的人行道广场砖。
⑷ 加强城区桥梁、人行天桥、道路护栏的维护,及时补、焊、校正和漆饰。
2、加大规划执法、市政监察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和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3、加强占道破路审批,建立严格的道路挖掘计划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道路开挖。
4、规范道路标志标牌设置,完成吉首城区交通管理、治安、消防监控、指挥系统(“三警合一”)一期工程。
(八)交通运输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州交通局、州交警支队、市城工办、市交警大队、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城客办、各出租车公司及各企事业单位。
1、规范城区交通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靠、乱摆、乱放,禁止鸣笛。
2、实施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车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车容车貌进行排查,规范公交车车身广告管理,杜绝不清洁车辆进入城区。
3、加强客运交通设施维护管理,保证车辆、候车亭、站牌等设施清洁完好;规范城区车辆清洗站点管理。
4、进一步规范公交客运管理,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加大稽查力度,清理非法营运,制止“车不进站”等违章行为,打击“黑车”、“黑点”,杜绝恶意争抢客源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九)城市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建设
1、峒河街道:建设东环路、香园路、新桥路、文溪路、仓储路等城市次干道5条;修建桐油坪路、铁寨坪路、机电路、向阳街等背街小巷道路7条;实施教育路、农校路等道路亮化工程12个。
2、镇溪街道:建设红旗路、荣昌路、文艺路等城市次干道3条;修建市民中路、杨家坪路、配件厂路等背街小巷道路5条,实施荣昌路、红旗路、白沙路、杨家坪路等道路亮化工程13个。
3、乾州街道:建设水厂路、吉凤路等城市次干道3条;修建北门巷、边云坡路、龙潭路、狮子安置区路等背街小巷道路8条;实施民中路、田家园路、火车南站路等道路亮化工程4个。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动态监督、专项督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6月底,集中开展第一次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7月初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第二次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建州五十周年庆典营造良好环境。
(三)动态监督阶段。从3月下旬起,在团结报、边城视听报、州电视台、州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湘西网、州电视台吉首频道开设“城市综合整治访谈”栏目,推出“脏乱差曝光台”,对脏乱差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四)专项督查阶段。从4月上旬起,吉首城区综合整治协调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对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督促工作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协调督查办公室,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州市联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整体推进”的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格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综合整治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同时,将城区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逐级明确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措施不力、效率不高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追究责任单位“一把手”责任。
(二)加强监督管理,打造工作合力。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细化目标管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倒排整治工期,健全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公开热线电话,及时曝光违章案例。同时,加强州市共建,推进州市联动和部门协作,着力打造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投入到位。城市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服务投诉电话,成立应急分队,配备专人、专车,有效应对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对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上级要求急办和群众反映急切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保证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管理规范有序和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加大筹资力度,购置必需设备,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