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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实施医疗救助的意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实施医疗救助的意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实施医疗救助的意见


市政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各有关企业:?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扶助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限 国有和大集体企业,下同)退休职工解决大病医治难问题,现就对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的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实施医疗救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倡导扶贫济困的良好道德风尚,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 和服务方向,按照“经费独立、专款专用、逐级把关、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解决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患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问题,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职工医疗救助工作,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总工会 对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实施医疗救助,同时,成立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仲声担任组长,市 总工会副主席赵志刚、市经委副主任王前、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国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邓南平任副组长,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总工会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杨荣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总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救助对象和实施医疗救助的病种范围?
1、对象。从2006年9月1日起,凡市属未改制未参加医疗保险困难企业患重大疾病的退休职工均可享受职工医疗救助;对上述企业中患绝症[只限于癌症、肾移植、严重肾衰(血透) ]的在职职工可参照退休职工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
2、实施医疗救助的病种。经研究确定,实施医疗救助的病种为:⑴癌症;⑵严重肾衰;⑶ 瘫痪(生活不能完全自理);⑷精神病;⑸高血压Ⅲ期(有心、脑功能衰竭并发症之一者) ;⑹慢性肺源性心肺病(肺心病)心力衰竭Ⅲ级;⑺风湿性心瓣膜病(风心病)心力衰竭Ⅲ 级;⑻支气管哮喘(重度);⑼糖尿病有并发症;⑽类风湿性关节炎;⑾慢性再生障碍性贫 血;⑿慢性肝炎(乙、丙、丁型)重度、肝硬化;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⒁ 帕金森综合症;⒂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四、职工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及管理?
1、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
2、市人民政府筹措的资金;?
3、社会各界捐助收入;?
4、专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职工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五、救助金发放标准?
1、符合实施医疗救助的病种和救助条件的对象享受的医疗救助金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报销规定标准的25%予以救助;?
2、单个救助对象累计医疗救助额度全年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六、救助金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医疗救助金申请表》,同时提供住院费发票、住院费明细清单、住院病历首页等资料,交所在企业和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报市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按审批权限审批医疗救助金,即:向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额度在2500元(含2500元 )以内的,由市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在2500元以上的,由市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组长 会议审批。审批后的医疗救助金按财务有关规定发放。?
3、确因无钱办理住院手续的退休职工,在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给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可先借支不超过1000元用于办理住院手续,待其领取医疗救助金时扣回。

二O O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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