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品夺牌工作的意见
州政发 [2006] 22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品夺牌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创品夺牌意识,充分发挥品牌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创品夺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创品夺牌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州创品夺牌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州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湖南著名商标10件,湖南名牌产品9个。但我州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大多为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创品夺牌基础薄弱,创品夺牌工作仍处于低水平状况,制约了我州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品牌体现了企业实力、信誉、竞争力。加强创品夺牌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品夺牌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品牌就是抓质量,抓品牌就是抓效益,抓品牌就是抓市场,抓品牌就是抓科技,抓品牌就是抓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创品夺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州创品夺牌工作的水平。
二、明确创品夺牌的工作思路、目标及重点
(一)创品夺牌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先导、质量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创品夺牌工作,增强全社会创品夺牌意识,集中力量保护、培育、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品夺牌工作目标
1、工业产品质量。到2010年,全州主要工业产品等级品率达到90%以上。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80%以上;5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5个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中国名牌产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湖南著名商标20件、湖南名牌产品15个、州名牌产品30个。新培植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2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3个。
2、农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大宗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农产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新创5个地理标志产品、12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创2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烟叶、特色水果、蔬菜等标准化栽培面积达70%以上。
3、工程质量。到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100%达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工程率达30%以上,其中大中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优良率达35%以上,争创10个省优工程和2个湖南省工程质量芙蓉奖项目。
4、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争创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各1个,吉首市、凤凰县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争创3A景区(点)9个、4A景区(点)3个、5A景区(点)2个,三星级宾馆8家、四星级宾馆3家、五星级宾馆1家,国际旅游社5家。
(三)创品夺牌工作重点
1、突出发展工业品牌。以矿产品、烟酒食品、医药、化工和建筑建材等五大优势产业为重点,以一批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培育微细球形铝粉、电解锰、电解锌、白酒、果王素、猕猴桃饮料、妇炎康、再生橡胶、民用炸药等产品为国家、省名牌名标产品。
2、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以水果、特色经作、畜牧水产和中药材等四大特色产业为重点,以规模基地建设为依托,重点培育湘西?柑、湘西猕猴桃、古丈茶叶、保靖茶叶、龙山烟叶等为地理标志产品。
3、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以打造“神秘湘西游”品牌为重点,以厚重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奇特的山水风光为依托,重点培育凤凰古城历史文化名城游和里耶战国古城遗址访古游为世界级旅游品牌,吉首德夯民族风情游和猛洞河栖凤湖土家历史文化生态游为国家级旅游品牌。
4、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品牌。以特色餐饮、宾馆、超市、房地产、医疗、教育等为重点,培育一批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强化创品夺牌工作措施
(一)认真制定创品夺牌工作规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结合发展民营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推进“三化”进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制定创品夺牌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创品夺牌工作,对列入规划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培育工作。
(二)培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和现有基础,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中,重点抓好矿产品精深加工、烟酒食品、生物医药、水果、畜牧水产、特色经作、中药材、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名优产品和强势企业,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高端产品。“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50户以上,过5亿元的企业突破10户,过10亿元企业6户。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优先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采取优惠政策,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创品夺牌提供智力支持。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创品夺牌的主体。积极倡导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信用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生产优质、高产、无公害农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制定地方质量标准,强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竞争力。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取得名牌名标产品的企业和列入全州创品夺牌工作规划的企业,在工业发展、湘西地区开发、技改贷款贴息、西部促进发展、高新技术引导等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名牌名标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同类产品时优先。对实施创品夺牌的项目,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给予“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把品牌产品列入重点保护目录,帮助企业开展打假行动。
(六)名牌名标产品奖励政策。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当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湖南著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国家级质量免检产品和国家“5A”级景区(点)及五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被国家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有机食品和国家“4A”级景区(点)及四星级宾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绿色食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获得州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七)加强创品夺牌工作领导。州政府将创品夺牌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成立州创品夺牌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名牌产品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申报、农产品品牌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申报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在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旅游局、州科技局,负责名牌产品的培育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农产品品牌的培育申请认定、旅游品牌的培育申报、新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及技术进步等工作。各县市建立相应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推动本县市创品夺牌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品夺牌工作。发改部门要把创品夺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名牌和名标企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组织、指导县市、部门企业开展创名牌产品工作,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州名牌产品评审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企业及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假冒商标和任意使用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列入培育目录的农产品创建品牌的指导,组织协调全州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品牌发展;商务部门要以创建品牌为突破口,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品牌,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品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品牌企业发展壮大;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建设部门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城乡规划要注重体现民族建筑特色;金融、税务、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创品夺牌工作;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品牌评价、推荐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和检验(测)、科研等技术机构要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社会中介服务,维护好我州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声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重视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品牌、支持品牌和使用品牌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创品牌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湘西自治州创品夺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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