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6〕14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教活动,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5〕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以省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宣传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我省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国家各类预案和省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防护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扶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样本,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实施
(一)开展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围绕省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由《湖南日报》刊发省总体预案,配发评论员文章。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播发介绍制定省总体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通稿。播发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报道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解读宣传。省总体预案公布后,由相关部门、单位陆续公布对外公开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供媒体选用。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一是围绕全国公共安全宣传周(每年三月第二周)主题,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二是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应急管理知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三是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工地、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建筑群、宾馆、公园、大型游乐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四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电台、电视台播出。五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提纲。六是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力度。七是结合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
(三)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在《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立应急管理网页,宣传应急管理工作,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应急管理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
(四)进行应急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应急典型案例,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应急典型案例。此外,由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结合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
(五)编辑出版应急科普读物和应急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公共安全手册及音像制品,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编印《公众应急手册》,免费发放给公众。
(六)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对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相关职业的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对应急救援队伍、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七)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针对我省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结合相关课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使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进入学生课堂。同时,利用教育电视台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父母对子女应进行必要的应急知识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订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省应急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取得实效。
(五)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省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附件: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一、预案的宣传报道
1
省总体预案的宣传报道
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负责
2
省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解读宣传
预案牵头起草部门提供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省政府新闻办发通稿
3
典型案例宣传
省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稿件,省政府新闻办安排播发
4
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等部门负责
5
政府网站的专题宣传报道
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负责
二、应急知识的科教普及
6
编辑整理有关应急知识,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省应急办会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
7
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举办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览
省科技厅牵头,省科协、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
8
举办论坛、成果展览、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讲座等
省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9
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动漫等作品及公益广告、应急知识短片
省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10
编发公共安全手册
省应急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11
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海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12
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工地、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宾馆、公园、大型游乐、运输观光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
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三、专题宣传活动
13
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
省应急办牵头组织实施
14
利用与应急管理有关的宣传日(周、月)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省应急办会同省民政厅、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气象、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四、教育培训工作
15
学校教育
省教育厅等部门负责
16
公务员培训
省人事厅、省应急办等部门负责
17
职业培训
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
18
志愿者培训
省应急办会同团省委等群团组织负责
五、督查评优工作
19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总体预案情况
省应急办牵头负责
20
对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优
省应急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