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怀政办函[2006]55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05]9号)以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怀政办发[2005]16号)等精神,结合怀化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上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的重要意义。在网上推行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工作是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资料更新工作。
二、大力推进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法公开,建立政府权威性的信息供给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要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经常性的网上资料更新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工作衔接。已建部门网站的单位要按照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要求及时更新资料,并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做好链接;未建部门网站的单位,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的相关资料由市政府信息化办统一制作和更新;网络链接和网页更新工作所需的硬件、软件和网络平台由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提供,各单位负责网络链接、网页制作的相关费用。2006年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督查,稳步推进。市政府信息化办对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统筹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对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电话:2720972 传真:2713621
附件1、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求
2、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主要内容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概况;
2、政府领导姓名、分工、联系电话、网上信箱等;
3、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联系方式等;
4、招商引资政策及项目;
5、特色资源及地域文化;
6、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公开;
7、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市直单位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职能;
2、机构设置;
3、领导分工(包括姓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4、政务公开事项;
5、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附件2、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主要内容
1、办事依据:办理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2、办事职责:部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
3、办事条件:办理要件等;
4、办事程序:提出申请、窗口受理、组织论证、部门审批等流转过程;
5、办理时限:规定办理的时限;
6、收费情况:是否收费、收费的标准及收费依据;
7、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应遵守的纪律及违纪应受的惩罚;
8、服务承诺和对违诺违纪的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
9、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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