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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

湘办〔2006〕32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新闻出版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做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对于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通知如下。
  一、做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重要性和指导思想
  做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推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仍然存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出版物品种不多、选题不细、适用性不强,有些篇幅太长、价格太高;农村出版物市场发育缓慢、启动艰难;违禁出版物时有出现,盗版侵权等非法出版物有蔓延之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巩固农村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满足全省广大农村读者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加优秀农村出版物出版总量,完善农村基层出版物发行网络,努力满足广大农村读者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大力加强农村读物出版工作
  1.科学制定中长期“三农”出版物出版规划。省新闻出版局和全省出版单位,要立足本地、服务“三农”、开拓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三农”读物出版规划。规划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对农村实用技术类出版物予以倾斜。有条件的出版单位应设立“三农”读物出版部门,或配备相应的编辑力量,确保出版规划的实施。
  2.加强市场调研,确保农村出版物选题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出版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的产业布局以及农民群众不同的文化层次,搞好选题策划,突出科学性、教育性、可读性、针对性,注重普及,兼顾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3.鼓励出版单位多出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充分发挥重点出版物专项经费的调控作用,对优秀农村出版物的出版给予补贴。在实施书号、版号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三农”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书号、版号不受核发总量限制,免收条码费。各类出版物评奖活动都要重视“三农”优秀读物,在奖励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和支持全省出版单位多出、快出广大农民欢迎的出版物。
  4.降低农村出版物成本,直接让利给农民读者。农村出版物要实行“成本定价”原则,减少环节,降低编辑出版和印刷发行成本,降低价格,多出质优价廉的出版物。
  三、切实加强农村出版物市场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规划。各地要将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着眼发展的原则,对本地农村出版物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规划。
  2.实施“三百工程”,促进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2006年至2010年,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在全省实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三百工程”:一是5年内在100个中心集镇建设农村出版物发行示范网点。采取省政府支持、产权归属经营主体的方式,通过新建、改建、租赁、联合、委托经营等多种办法,每年建设20个示范网点。省财政对每个示范网点补助8万元,每年共安排资金160万元,再在原已确定由省新闻出版局掌握的每年200万元“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其余资金由经营主体解决。农村出版物发行示范网点建设要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予以倾斜。二是3年内统一设计、统一采购100辆专用汽车,设立“湖南省新华汽车书店”,专门服务农村出版物发行工作。三是每年对100个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通过“以奖代资”、“以奖促投”,带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的投入。
  3.鼓励多元投资,不断创新经营,积极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创建农村出版物市场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环境,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层次的农村出版物发行格局。农村出版物发行单位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改进管理模式,努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站、文化站和文化超市等各种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发行农村出版物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经营或代销“三农”读物,坚持不懈地开展送书下乡、全国农村图书大联展和农村读书节、图书赶集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拓宽农村出版物发行渠道,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
  4.培养农民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培植农村出版物市场。要加大对科技致富示范户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各类读书比赛,评选农民藏书家,营造科技致富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农民愿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图书馆、图书室、书库、图书示范户建设,为农民借阅图书提供方便。深入开展文化扶贫工作,采取定点帮扶、城乡结对、志愿者下乡等方式,向贫困地区捐赠各类农民群众需要的出版物。
  5.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农村出版物市场。建立健全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农村出版物市场交易活动,严防有政治性问题的非法出版物和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出版物流向农村,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和销售非法出版物等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出版物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巩固党政机关报刊关停并转成果,让基层和农民摆脱摊派发行带来的负担,自愿订购用得上、买得起的出版物。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做好这项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农村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
  2.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牵头协调、舆论宣传、政策引导。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宏观调控、市场规范、信息服务等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音像制品发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资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税务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的规定,认真落实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营业执照的办理提供优质服务。国土、建设部门要在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征地、拆迁等方面按公益性事业政策给予支持。交通部门要为农村出版物发行的流动和运输提供便利。教育部门要严格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学校,并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科技部门要巩固和完善科技下乡制度。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广大农民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疾病预防和保健教育。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为开创我省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新局面共同努力。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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