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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州市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州市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5〕3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州市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场、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州市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永州市2005―2007年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
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的指导,增强整规工作的规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为了发展抓整规、抓好整规促发展的方针,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着力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公平竞争机制,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01至2004年持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整规工作,到2007年,使我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基本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食品打假。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不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经委、商务、教育等部门配合。
  (二)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机械的不法行为。该项工作由市药监局牵头,公安、经委、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配合。
  (三)农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种子、复合肥料、兽药、毒鼠强、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市场。该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共同牵头,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条钢”、劣质水泥以及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装饰装修材料等。该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工商、公安、规划建设、监察等部门配合。
  (五)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清查经营主体资格,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该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质监、卫生、环保、公安、税务等部门配合。
  (六)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顿无经营、消防许可证,无税控装置,经营劣质和走私成品油,安全设施差的加油站。该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质监、消防、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配合。
  (七)旧机动车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方保护、假冒伪劣零配件、维修市场、旧机动车交易等问题。该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八)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各类展会和商品集散地、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打击假冒商标、专利和盗版行为,制止商标、版权和专利侵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分别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电力设施、特种设备、学校等十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该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打击商业欺诈。以整治违法广告、打击各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规范特许经营秩序、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市工商局牵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并负责组织专项检查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市卫生局牵头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血液血浆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并负责组织专项检查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和不符合标准的血液血浆。市商务局牵头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非法垄断,包括破除地区封锁、行业部门非法垄断;协调发改委、工商局加强对商业和服务业经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促销、以次充好等行为。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要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店内产品质量的监管。
  (十一)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逃骗税、洗钱和非法传销行为。该项工作分别由税务、金融、工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以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为突破口,突击清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演出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和出版市场。该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税务等部门配合。
  (十三)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非法招标投标行为、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行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行为、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行为。该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城管综合执法、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
  (十四)水电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无资质施工队伍的清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该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
  (十五)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违章驾驶、无牌无证和行车秩序的整治。该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
  (十六)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要突出无牌运营、无序行车和强霸客运市场的整治。该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交警、城管综合执法、规划建设、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
  (十七)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要突出卷烟打假和卷烟市场、烟叶、烟丝市场的整治。该项工作由市烟草局牵头,市烤烟办、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
  (十八)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游客运不法行为,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严厉打击乱挂星级标牌,乱打旅游广告等旅游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该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工商、公安、交通、质监、卫生、物价、林业等部门配合。
  (十九)通讯、信息业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通讯行业市场秩序和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该项工作分别由市工商、市信息中心牵头,市无线电管理处、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商品房面积“短斤缺两”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和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该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工商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商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土地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非法征地、卖地、转让土地以及违法用地。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商务、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以招商引资形式获取的开发园区或工业用地土地,没有按合同按期开发,骗取土地出让权的,由市招商局负责牵头,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清查。
  (二十二)整顿和规范财经纪律。该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监察、检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餐饮具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要加强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公安、司法部门配合。
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5年的主要工作:重点整治专项包括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资市场、建材市场、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旧机动车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文化市场、建筑市场、水电建设安全、摩托车安全、城市客运市场、打击虚开发票、偷逃骗税、洗钱和非法传销行业。工作的着重点在于巩固“十五”前期整规工作的成果,加强与市“十五”整规计划的衔接,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平台和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6年的主要工作: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变化情况,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通讯信息业、烟草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的着重点逐步转向探索和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的主要工作:依照经济形势的发展,市场秩序的变化情况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资市场、文化市场等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工作的着重点逐步转向建立和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既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要努力摒弃无所作为的思想,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定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切实抓好2005―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各经济监管执法部门要互通信息情报,互相协助支持,对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有权管辖的部门查处,部门之间不得斤斤计较,严禁相互指责和推诿扯皮。经济监管执法部门要与政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情况以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凡是达到刑事诉讼标准,涉嫌犯罪的,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向人民检察院备案,切实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必要时,经济监管执法部门要与政法部门联合行动,对在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中发现的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及时移交政法部门查处。县区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对跨县区的案件,要根据管辖权限,互相协调,互相配合;要防止查外不查内、内松外紧的倾向,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要正确处理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关系,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搞重复检查、交叉检查,防止执法过程中发生扰民现象;要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宣传部门对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及对重大案件查处要安排宣传媒体跟踪报道,以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整规办要认真承担起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编制2005年―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划,并按照规划逐年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里确定的专项整治活动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方案制订、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建章建制、巩固成果、检查验收等方面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要把整规工作与促进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假与扶优扶强紧密结合起来,把整规工作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改善政务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把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四)查处案件,坚决彻底。各地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鼓励和方便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和经营者自觉依法经营。消协等社团组织要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各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前段专项整治中已经立案的,要集中力量抓紧办结。对整顿和规范过程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什么背景都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包庇纵容、以罚代刑、姑息养奸。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或徇私干扰办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阻挠或暴力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深刻剖析案件产生根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查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牵头部门以及相关配合部门一把手每年要与市人民政府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责任单位向市整规办交任务责任押金2000元作为奖励基金,年终考核奖罚兑现。对年终考核达不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所交押金一律转作罚金。整治过程中,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整规办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整规办要组织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各责任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好,既要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绩效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且考核在90分以下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全面有效的执法机制;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纠正揽权推责的做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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