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7?1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永州市2007年--2010年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
(市农业局 二OO七年三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2007―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和社会推动,因地制宜大力推行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和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根除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创建乡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带动,分步推进;坚持不断创新工程技术模式与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坚持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农民自觉自愿投入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逐步建立清洁的田园、家园、水源、能源,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建立农村生活社会化物业管理体系,创造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具体目标是:在2006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2007年,全市每个县区建设一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示范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80%以上,清洁饮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10年,力争全市20%的建制村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经过4年的努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观。
四、工作内容
根据我市实际,主要实施三项子工程:
(一)实施农业生产清洁工程。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应用生态施肥、病虫草害生态控制、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生态高效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做到“两减一控一提高”(即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示范村农田灌溉水源附近设置废弃物收集池,作为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后的包装袋(瓶)收集点,定期收集、清运。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清洁工程,降低或消除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实施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以村为建设单元,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技术,分户或联户修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推广应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采用“分类回收、分类处理”的原则,将收集的有机垃圾、人畜粪便、秸秆等可降解物运送到垃圾发酵池,进行堆沤处理;有害垃圾采取集中填埋处理;玻璃容器类垃圾集中回收。示范村成立物业管理站,安排专人做好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的收集、处理和工程的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结合旧村改造,引导居民住宅合理规划,开展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栏、改院活动,绿化美化环境,建立村容整洁新村形象。
(三)实施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工程。通过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组织和农民的自主性和积 极性,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尊重地方、民族风俗,建立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公开议事制度,把生态文明转化为农民群众的道德行为规范。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组织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建立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推行生态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的乡风新貌。
五、基础设施建设重点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以自然村为建设单元,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重点。项目实施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如下:
(一)发酵处理池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修建有机废弃物发酵处理池,并每户配备垃圾收集桶,将收集的有机垃圾、人畜粪便、秸秆等可降解物运送到垃圾发酵池,进行堆沤处理,实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生活污水净化系统。分户或联户修建生活污水暗排沟,建造生活污水净化池,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作为农田灌溉水,实现达标排放。
(三)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在田间设置农田废弃物收集池,作为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后的包装袋(瓶)收集点,定期收集、清运。
(四)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购置垃圾清运设施,配备必要的工具,做好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的收集、处理和工程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五)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农户的技术培训;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新技术、新设施、新方法的引进、示范等;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扩大示范效应。
六、保障措施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扎扎实实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新村办、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牵头具体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的领导,尽快研究制订切合当地实际的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推进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激励和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等与乡村清洁工程配套的规章制度,大力扶持节水、节肥、节能等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乡村清洁工程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同时将农村能源、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确保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综合效应。
(三)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为了完成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突出区域特点和分类指导原则,优先安排在产业发展好、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班子力量强、发展基础好的村庄布点。要切实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关键技术、典型工程模式的攻关和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地引进消化、科学集成各项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清洁工程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各县区农业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班子,并派相关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蹲点,加强对示范村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乡村物业服务建设。按照国家投入引导、资产集体所有、方式灵活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以村为单元,建立物业管理站,实施乡村保洁制度,由专人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秸秆等废弃物,并负责垃圾处理、污水净化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鼓励农民、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广泛参与,形成以村为基本单元、农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乡村服务体系,带动村级服务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五)加强示范引导和宣传发动。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建立起一批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典型,在总结典型模式、技术及经验基础上,以点带面,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认识。并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传播各种建设模式和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到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