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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活动洽谈会株洲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活动洽谈会株洲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7〕10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活动洽谈会株洲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活动洽谈会株洲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活动洽谈会株洲代表团工作方案

湖南省为主承办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珠洽会”)将于6月8日-12日在长沙举行。为切实做好我市代表团参会等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根据省第四届“珠洽会”筹备工作方案,特制定株洲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代表团组成人员
顾问:肖雅瑜 市委书记
团长:陈君文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副团长:王群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翟笃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国浩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团长)
何剑波 株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蔡溪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谭伟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洪卫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汤立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茂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伟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王建敏市发改委主任
许剑鸣市招商合作局局长
董小平市商务局局长
唐武生市农办主任
杨宋虎市财政局局长
杨克敏市建设局局长
谢云山市规划局局长
文铁军市环保局局长
易敏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侃融市交通局局长
陈德浩市外侨办主任
汤建国市房产局局长
李华麟市旅游局副局长
段桂生市国资办主任
乔英镭市委外宣办主任
曾炎高市台办主任
张益群市贸促会会长
甘跃华市工商联会长
(二)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
秘书处为代表团的办事机构,设在市企业发展促进局,负责株洲分团的组建,负责制定我市各项经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度我市参加“珠洽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负责我市招商项目的发布和签约,负责株洲展馆的展览、展示,负责与省团工作的衔接,负责各项会议与活动场地的安排,负责审核以我市代表团名义印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对外成果报表等。
秘书长:谭伟奇
副秘书长:罗伟、王建敏、许剑鸣、董小平
秘书处联系人:张华 8681026, 13973388000传真:8681026
(三)秘书处下设三个工作组
1.会务展务组:负责株洲分团的组建,负责制定我市各项经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省团工作的衔接和大会有关证件的领发,负责各项会议与活动场地的安排,负责我市邀请的重要嘉宾的食住行等接待工作,负责我市领导馈赠礼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市专场招商推介会的会场布置工作,负责株洲展馆的展览、展示,负责展览现场管理和服务等,承办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罗伟
副组长:殷顺堂、张熠云、吴健、张春来
成员单位: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招商合作局、市政府接待处、市外侨办、市台办
2.项目招商组:负责我市招商项目的策划开发工作,负责编印株洲市投资指南和招商项目目录,负责组织前期项目对接活动、负责发布招商项目,负责前期联络和邀请客商,负责签约项目的调度,负责组织安排市领导会见客商代表活动,负责“株洲市市情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和报送我市项目对接洽谈、签约成果,承办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许剑鸣
副组长:江林、龙念军、汪钢一、李华麟
成员单位:市招商合作局、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外侨办、市旅游局、市国资办、市台办、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招商局、市直经济部门招商科及相关单位、
3.宣传报道组:负责省新闻单位和各境内外媒体的邀请、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安排记者采访我市各项经贸活动,负责我市代表团参会的新闻宣传报道,承办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乔英镭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外宣办、市企业发展促进局、市招商合作局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07年6月8日-12日。
(二)活动地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要活动:
1.参加湖南省代表团举办的招商活动
(1)开幕式(6月8日20:30,长沙世界之窗)。
(2)第四届“珠洽会”展馆开馆仪式(6月9日9:10-9:30,湖南国际会展中心南广场)。
(3)项目集体签约仪式(6月9日9:40-10:00,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酒店欢城宴会厅)。
(4)大会重点项目推介会(6月9日15:00-17:00,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酒店欢城宴会厅)。
(5)湖南省情推介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6月10日9:30-11:30,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酒店欢城宴会厅)。
(6)2007中国湖南台商恳谈会(6月9日15:30-17:30,华天大酒店湖南厅)。
(7)欧盟驻华商务参赞湖南经贸之旅(6月6日-6月10日)
(8)泛珠商会合作暨产业承接大会(6月8日14:00-15:20,华天大酒店湖南厅、湘江厅)。
(9)境内外客商“3+5”城市群商务考察(6月10日-6月11日)。
2.市团自行组织招商活动
(1)邀请欧盟驻华商务参赞及境内外客商“3+5”城市群商务考察团访问株洲(6月10日,市外侨办、市台办负责)。
(2)省、市领导会见重要客商(地点:长沙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时间:2007年6月9日14:38-15:18)。
(3)株洲市市情推介会暨招商项目签约仪式(地点:长沙通程国际大酒店C2D厅,时间:2007年6月9日15:18-17:18)。
(4)株洲市人民政府欢迎晚宴(地点:长沙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ABC厅,时间:2007年6月9日17:30-19:00)。
三、县市区组团工作
除市团以外,各县市区都必须组织分团参加大会和本市组织的各项经贸活动。各级园区特别是高新区应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根据区域特点和园区特色,抓住机遇,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参会方案,并自行组织有特色的专题对接洽谈活动。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企业发展促进局负责参会总体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市代表团的组建,株洲展馆展览展示,洽谈会所需请柬及证件的领发,大会活动衔接及分团活动会务安排等工作。
(二)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经协办、市商务局负责株洲招商合作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重点做好客商邀请及招商项目的洽谈对接、调度会审、签约项目准备和招商项目洽谈对接等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省有关经贸洽谈活动,指导县市区招商活动及内外贸易成交等,重点做好株洲市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发布会暨招商项目签约仪式等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三)市国资办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招商、与中央、省属企业的项目对接工作。
(四)市委外宣办负责省、市所有洽谈会的宣传报道、联合采访等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市外侨办、市台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客户邀请、招商洽谈、接待联络等工作。
(六)市农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旅游局主要做好市内招商合作项目的产业政策前期审查等工作。
(七)各县市区按市团统一部署,主要做好本地区招商合作项目的策划、包装、前期洽谈、项目签约及组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第四届“珠洽会”是由省政府具体承办的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参加的一次大规模、高规格区域性经贸合作洽谈会,是我市确定的2007年重要的经贸合作活动。对于吸引国内外客商到株洲投资兴业,全面展示株洲投资环境,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工业园区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株洲要利用好这一平台,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调动全市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引进外资,广泛吸引内资,宣传株洲优势企业和名优产品,通过加大项目的开发包装力度,加强签约项目的调度,力争引进更多的战略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在会上签约。为此,本次“珠洽会”工作列入今年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各县市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专门机构,充分利用好“珠洽会”这个平台,积极开展各项目洽谈对接前期工作,确保株洲的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出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特别是项目的开发包装、拟签约项目的准备、客户邀请、组织企业和产品参展等工作要按照市政府目标要求进行落实。秘书处下设的各组要尽快分解任务,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要充分利用第四届“珠洽会”在我省举行的契机,抓住机遇,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同客商的联络,广交朋友,建立、完善和充实我市客商库,确保株洲分团组织参会企业不低于60户、参会人数不低于200人、发布项目不低于150个、邀请客商不低于150人、签约项目不低于80个、总成交额不低于160亿元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经费开支
市领导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在长沙的食宿费用,株洲活动的场租、宣传报道等费用由秘书处负责,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参会费用自行解决。
附件:1.第四届“珠洽会”株洲市代表团报名汇总表
2.第四届“珠洽会”株洲市代表团投资合作发布项目表
3.第四届“珠洽会”株洲市代表团投资合作签约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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