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南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7)81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南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南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州各试点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一是要强化认识,正确把握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重要意义。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关键措施;是强化对权利制约和监督,促进源头防腐的有效途径;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各单位要从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要强化措施,保证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试点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要强化责任,确保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试点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扎实工作,确保全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南州
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推进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全省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州政府决定开展甘南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试点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邯郸深化政务公开会议”部署及省委办发[2007]8号文件要求精神为依据,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实行权利运行动态公开,增强开展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深化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基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编制、运行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试点单位及原则要求
(一)确定临潭县、州教育局、州畜牧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医院、合作一中为全州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试点单位。其他县市要确定两个乡镇为试点单位。
(二)试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指导。
(三)未被列入全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的县市和单位,也要认真做好政务的梳理排查、职权的清理规范工作,为下半年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准备。
(四)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审查程序严格的综合性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如实全面编写,确保职权范围明确无误。
2、合法准确原则。依法清权确权,明确责任主体,准确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职权法定”新理念。
3、积极稳妥原则。要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职权全面清理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编制职权目录,确保工作程序不乱,审查环节不减,法定授权不漏,公开信息可靠,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办事。
三、目录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目录是政府运行规则的手册、政府信息载体的手册、群众办事指南的手册、群众监督依据的手册。目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公开内容。政府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及政府工作规则;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的提出及实施、大事实事的办理及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总体情况,基本建设资金(含土地出让金)、工业专项资金、农牧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城市维护费、水资源费、排污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的交易方式、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审批、位置、面积、用途、价格和供地对象,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补偿方案及评估结果;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项目的招投标情况,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有关规费的收缴依据、标准及额度;规费减免的项目、额度、享受减免的单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进展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情况;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安全、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各部门公开内容。对社会公开的内容:本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种类、标准、法律依据、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期限、具体负责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示范文本;执收执罚部门税、费及罚款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对内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调整、交流、奖惩情况;福利待遇分配情况;职工关注的其他事项。
(三)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内容(教育、卫生、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物业、公交)。包括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收费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四、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职权的清理、目录的编制,要努力作到全面真实、方便有效、权责清晰、运行规范、方便快捷、取得实效。在制作职权流程图中,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研究,既要体现监督和责任原则,又要体现效能和便民原则;既要明确责权,规范运行,又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和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办事明白,监督方便。
(一)清理。依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试点县和部门行政职权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及不予公开的理由,逐项登记,编制职权运行服务项目流程图,要做到职权项目准确,名称表述准确、类别划分准确、实施依据准确。要做到不论是否公开,都要于法于规有据,公开依法,不公开也依法。清理后凡未列入职权目录的(不宜公开的保密内容除外),不得再予行使。
(二)审定。政务公开目录的审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依据批准实施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职能的审定由编委办负责;行政职权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可靠性的审定,由法制办负责;不宜公开的保密内容的审定,由保密办负责;凡将已明文废止权利列入职权目录的,按乱作为处理,由监察局负责。试点县和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报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三)分类。试点县和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据审定结果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职能、许可、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审定后的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许可类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州、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四)编制。根据分类情况,试点县、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政务公开目录,逐条列明公开名称、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主体等,同时,对政务公开目录中的每一项职权,依据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
五、组织实施
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职权公开和运行,是对原有工作模式和方法的变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强力推动,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全州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由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各试点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编制政务公开目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试点单位务必于6月15日前制定出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本级主管部门审定,并报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各试点单位的职权清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流程图工作,于6月16日正式开始,7月30日结束,汇总政务公开目录和流程图,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汇报,并将试点成果和工作总结报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8月上旬对试点单位目录编制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监察、法制、编办、保密等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