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7〕34号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核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区)
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2007年3月26日)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甘科政〔2007〕3号),科技部对2005―2006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我市2005―2006年度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范围
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包括全部县(市、区),我市所有县(区)均参加考核。省上安排确定,我市成县、微县列为重点考核县,其余县(区)为一般考核县。
二、考桉内容
主要考核县(区)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措施和成效,其主要有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等10项定性指标、24项定量指标和29项基本情况指标。具体内容以《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中所列指标为准。
三、考核形式
材料审查考核和实地考察、会议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的成县、徽县,届时省上将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委研究室等单位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采用实地考察和会议考核的形式进行,一般考核的其它县(区)采取材料审查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我市成立了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何兴林同志任组长,市科技局局长唐志敏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鉴于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涉及县(区)各行业领域,面广内容多,部分指标界定有难度,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与配合才能完成。团此,为了确保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有序圆满完成并按时上报,各县(区)应建立以县(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区)科技
进步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协凋指导和实施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表的填报和所需材料的搜集,整理、归纳等工作。
五、考核进度安排
依据省科技厅对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进度安排,我市考核进度要求为:
1、2007年4月10日前,各县(区)根据考核指标中是否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和本县(区)确定负责考核工作的负责人、承办人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报告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各县(区)按要求安排考核填表工作,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达到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
2、2007年5月15日前,各县(区)完成各项考核材料连同电子版材料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初核和领导小组终审后报送省科技厅。
3、2007年5月31日前成县、徽县做好省上领导和专家组来实地考察和考核的所有准备工作。
4、2007年6月1日―7月10日,省上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会议考核和材料审查考核。
六、考核材料要求
列为考核重点县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达到的一般考核县(区),均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另一套包括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还有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各种材料电子版)。.重点考核县还须提供备用考核打分表15份;三项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县(区),只需填报《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对于《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和表式、规格、材料要求及规格、装订顺序、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等,请在http:www.gsstc.gov.cn下载。并按《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中的各项说明和具体要求严格操作填报。
本次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县(区)所提供的资料、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在考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本次考核,保证各项指标填报的规范,真实与准确。
七、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考核地区名称必须与本县(区)政府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
2、地区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2260-1999)填写。
3、地区类别:县(市)、区,填写考核表时,在相应类别上打“√”。
4、所属地区:陇南市所属县(区),均属西部。
5,主要负责人签章,须是市、县(区)政府正职领导签字或盖章。
6,填报人,均是市,县(区)科技局局长。
7,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的每个数据栏均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除我市所辖县(区)海域面积填“无”外,其它不能空白。
8、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均以现价计算: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小数。
9、部分考核指标和基本情况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请认真按《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中的指标说明填写。
10、考核表中的数据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由各县(区)政府部门负责。
八、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甘肃省科技厅政策处 王明学 周晓云 马锟
联系电话:0931-8834614 8829975
陇南市科技局科管科 雷志学 李忠义
联系电话:0939-8261220 821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