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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7〕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以“三化”促“三市”这个中心,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2007年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1、贯彻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把握时机疏导价格矛盾,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在定价权限内,适时出台价格调整项目。依法运用综合调控监管手段,努力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超过3%的目标,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监测,做好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和重大价格政策措施出台后的跟踪监测,加强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向上级价格部门和当地政府反馈价格变动情况。
  3、建立完善价格应急处置和利益调节机制。做好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尽快探索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完善政府利益调节、价格扶持机制,对困难群体实施价格救助。
  二、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4、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和完善农业排灌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竞价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电价改革措施;探索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小水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新路子。积极配合并落实石油、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理顺比价关系,合理安排销售价格。
  5、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落实全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改进用水计量收费办法。开征并规范各类用水的水资源费,开展“阶梯式”水价试点,积极推进用水抄表到户,合理安排城市供水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
  6、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政策。改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方式。采取合并征收或委托部门代收等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7、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和公布制度,以基准地价为依据调控土地市场价格。
  三、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促进新农村建设
  8、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种涉及农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制成果。大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同等待遇的价费政策。
  9、落实涉农价费政策。继续实行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干预措施,做好农村水、电、农资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
  四、关注民生价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10、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收费减免政策。
  11、改进医药价格监管。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收费政策。在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推行服务收费信息化管理,加强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的备案登记工作。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12、整顿房地产价格秩序。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普通商品房价格及其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单位的定期报告制度。
  13、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是管理类、证照类收费。有重点地对教育、卫生、工商、公安、质检、建设、国土等部门收费逐项清理审核。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探索试点下审一级或交叉审核的办法。全面建立行政事业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加强铁路、民航、邮政、电信行业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落实旅游价格协调制度。清理整顿出租车收费,加强对城市公交票价和公路客运价格的管理和指导。强化中介服务收费监管。配合做好三项行政许可工作。
  14、改革供热价格补贴与计费方式。结合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制定供热价格。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城市供热由按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热值计费试点工作。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规范价费秩序
  15、加大对重要商品、重点行业价格检查力度。开展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重点检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继续开展教育和医药价格收费重点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减轻群众负担;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促进资源价格改革;开展环保收费专项检查,保证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策的落实;开展房地产价格检查,整顿房地产价格秩序;开展司法服务收费检查,规范司法服务收费行为;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保持节日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强化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大力度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坚持不懈地开展对粮食、化肥、气、电、油、运等市场价格的检查和巡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服务。
  16、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执行工作力度。针对价格执法中的“三难”问题,积极研究探索改进价格执法工作的新途径。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执法难点。加强系统内上下联动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排除干扰,破解执行难题。对一些屡查屡犯、拒不接受处理的单位,要适时地、有选择地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17、改进和加强基层价格检查工作。积极更新价格执法理念,改进日常价格检查工作。除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外,结合酒泉实际自行安排群众意见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检查。积极帮助、解决县(市、区)价格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支持县(市、区)查处疑难案件。
  18、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完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制度,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化解价格纠纷和价格矛盾。
  19、大力推行明码标价,扩大明码实价示范点。县级价格部门要把提高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家电维修和汽车修理行业明码标价行为。在大型商场、超市、药店等条件成熟的企业积极推行明码实价。
  20、积极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在市县评选的基础上,积极向上推荐,争取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强价格诚信意识。
  六、深入开展进万家活动,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21、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上下协作,整体联动。要把服务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作为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一项主要措施,规范公示形式、巩固公示成果。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率在乡(镇)达到100%,村一级达到90%以上,社区价费公示率达到90%以上,学校、医院、景区价费公示率达到100%。
  22、不断创新“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方式。按照“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拓展内容”的要求,整合发展现有价格监管资源,构建城乡价格监管网络、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价格举报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力争用三、四年时间,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充分运用成本调查、价格信息、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评估、企事业单位物价员队伍等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扩大和延伸服务活动的领域,开展价格服务进机关、进集贸市场等活动,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3、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重点抓、价格部门一把手亲自抓,逐步建立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成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价格工作民心工程。
  七、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24、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执法责任制度,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建立评议、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项执法责任配套制度。
  25、依法规范政府价格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价格听证、成本监审、案件审理行为,探索建立政府定价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决纠正越权定价行为,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开展创建规范化价格检查机构活动。
  26、积极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及时发布价格信息,披露企业定价信息,加大对典型价格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八、拓宽工作领域,夯实工作基础
  27、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做好农产品和重要工业品成本调查分析,加强对调查户的辅导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结合实际,开展名优新特农产品的专题调查,为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依据,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信息服务。依法做好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完善垄断行业成本监审机制,开展教育、医疗、供水、供热、电力、水利、公交、商品房成本监审工作。
  28、建立健全价格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甘肃价格网”平台,尽快开通并使用价格服务网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在网页上定期反映市、县、区的工作动态,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
  29、切实改进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理顺各级价格认证机构与价格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工作性质和职能定位。推进价格信用认证体系建设,积极开拓交通事故评损、应税财物、保险理赔物、贷款抵押物等价格认证业务领域。各级价格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价格认证机构依法参与价格服务工作。
  30、积极开展价格培训和调研工作。重视价格培训工作,拓展培训渠道,加快全市价格系统干部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结合监督检查及价格举报工作,对价格管理相对人开展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观念的培训工作。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价格调研工作。指导价格协会开展活动,发挥价格服务平台作用。
  九、加强系统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31、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结合价格工作职责,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战略思想的学习,提高理论素质。重视业务知识和价格政策的学习,提高价费监管的能力。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几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正确看待手中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强对权力行为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33、提高价格队伍综合素质。继续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为有位、开拓创新”活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科学严谨、廉洁公正、勤奋高效”的职业道德准则,大力弘扬“团结互助、奋发进取、敬业奉献、真抓实干”精神,进一步提高形势判断、科学决策、综合协调、自我约束能力,增强系统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价格工作水平,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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