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红盾助推新农村建设工程活动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7〕27号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红盾助推新农村建设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2007年中央1号文件和市第二次党代会、二届一次人代会、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 “红盾助推新农村建设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服务“三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策惠农、送法支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维权保农、红盾护农、市场助农等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全面建设生态陇南、和谐陇南、文化陇南和富庶陇南,努力把陇南建设成为特色产业的富市、绿色食品的强市和陇上江南旅游文化名市。
二、活动目标
按照市委“举特色旗、走富民路、建小康市”的发展战略,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以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三下乡”为手段,在农村深入普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消费维权知识和科技知识,发展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大力整顿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完善和创新以下八项服务“三农”的机制:
一是完善和创新“政策惠农”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助推农业结构的调整。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升农民的市场化程度。凡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册登记的,一律免收登记费。要通过大力扶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种植、养殖和购销加工农副产品的专业大户要引导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引导发展“执照农民”,使农民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业向产业化经营、企业化运作的方向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市场。
二是完善和创新“送法支农”机制,助推“五五普法”落实到村到户,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要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土地承包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相关政策法规进村社、进农户,增强农民的守法意识、依法创业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三是完善和创新“经纪活农”机制,助推区域经济发展。要结合农业特色产业开发,依托农产品市场、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按照“主体合法化、经营规范化、活动组织化”的要求,培育、壮大和规范农村经纪人队伍,力争全市农村经纪人发展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强化农民与市场需求、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完善和创新“商标富农”机制,助推特色产业走向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的道路。按照“品牌兴市”战略,制定特色产品质量标准和商标发展规划,积极帮助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并充分利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争创著名商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食品认证体系,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陇南名牌产品,以标准创品牌,以品牌拓市场,以品牌促增收,以品牌促发展,提升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
五是完善和创新“合同帮农”机制,助推订单农业发展。对一些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生产,要极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通过进村入户普及宣传合同知识、指导签定订单合同、推广使用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监管以帮助履约和调解纠纷、查处涉农合同中的欺诈违法行为,推动订单农业的发展,以促进农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
六是完善和创新“维权保农”机制,助推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健全12315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农村建立的“一会两站”作用,建立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是完善和创新“红盾护农”机制,助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指示,重点加强对农资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认真清理农资和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充分发挥工商食品检测车和快速食品检测箱的作用,加强农村市场的商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农资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托“金信工程”,对各类农村经济户口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要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开展“诚信市场”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考评命名活动,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农村市场环境。
八是完善和创新“市场助农”机制,助推农村市场的繁荣发展。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体系,改造提升现有农村集贸市场和农副产品专业市场,通过多种形式新建一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为特色农产品交易流通搭建有效的市场交易平台,以大市场带动特色产业的大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以“3.15”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各大集镇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讲解科技致富和消费维权知识。
(二)组织开展雅俗共赏、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红盾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文艺宣传活动。节目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科技致富知识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为内涵。各县(区)要依托文化部门的人才优势组织文艺宣传队,利用市场逢集日,在各地巡回演出,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消费、和谐消费,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和扶持农村健康文化、抵制封建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开展以农资打假为主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各执法部门要共同配合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春耕生产所需的重要商品统一进行一次质量抽检,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同时,要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四)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绿色产品认证、广告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弄清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指导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五、部门工作任务
实施“红盾助推新农村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县(区)政府要组织牵头、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具体工作任务是:
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参与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尽其责,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各自筹备工作,在活动期间审查、指导活动内容,确定活动方式。
工商部门:①负责“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月15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城区繁华地段和乡镇集贸市场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②负责农资打假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与质检、农牧部门执法人员共同行动,开展打假除劣执法行动。③清理农资和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负责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特色产业重点经营户的登记发照;调查摸底现有农产品商标的使用现状和注册情况,引导农产品商标和产地证明商标的发展和申请注册;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指导订单农业的签约、履约。④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快速高效的12315申诉举报网络,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⑤围绕活动主题和开展工商文化建设,发挥系统人才优势,配合文艺团体搞好演出。
科技部门: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开发,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讲座、咨询服务,建立科技示范村、示范点,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文化部门:负责送文化下乡工作,主要是做好文艺节目的组织、排练和演出。
司法部门:负责送法律下乡工作,与工商、质检、农牧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处理“涉农”问题和农民消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发放法律知识读本。
质检部门:负责对农资商品和农村食品的质量抽检,配合工商部门对全市农资产品和农村食品经营户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严格落实农资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控制度,结合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照和不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摸底调查我市涉农产品质量认证情况,引导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进行特色农产品的质量认证。
农牧部门:负责《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资质量鉴别、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配合工商部门抓好农资市场整顿。摸底调查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订单农业的发展现状和绿色产品认证情况,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帮助办理工商登记,使其依法取得市场经营主体资格。
商务部门:负责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及农产品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
广电部门:负责“红盾助推工程”的宣传工作。在活动期间,要开辟专栏,派出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重点对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及时推广,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公开予以曝光,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红盾助推工程”活动的重要性。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红盾助推工程”活动的重要性;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红盾助推工程”活动的现实性;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开展“红盾助推工程”活动的必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扎实推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红盾助推工程”的顺利实施。“红盾助推工程”涉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五.五” 普法、文化下乡、农资市场综合治理、发展特色产业等工作,必须统一组织和协调。成立市 “红盾助推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曹成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荣中任副组长,市工商局局长马曦、文化局局长尚志金、农牧局局长赵文博、科技局局长唐志敏、司法局局长马文波、技术质量监督局局长蔡欣、商务局局长侯恩荣、广电局局长陈永贵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马曦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有关单位人员具体指导、督促落实活动的开展。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协调组织得力,活动开展顺利,工作成效明显。
3、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采取财政支持和部门调剂相结合的办法,多方筹资,为“红盾助推工程”提供经费保障。印制宣传资料、排演文艺节目所需道具、下乡宣传车辆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解决,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4、督促检查,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春耕生产和行业重点工作对“红盾助推工程”的开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年底,市协调领导小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OΟ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