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奖励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奖励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酒政发〔2007〕16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保证抓党建”的总体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对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所签订的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兑现奖励200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对全面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敦煌市、玉门市、肃州区给予一等奖,各奖励1万元;对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金塔县、瓜州县、阿克塞县、肃北县给予二等奖,各奖励8000元;对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市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农牧局、水电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农建指挥部等11个部门各奖励1500元。
二、对全面完成国土资源工作责任目标的玉门市、阿克塞县、金塔县、瓜州县、肃州区、敦煌市给予一等奖,各奖励1万元;对完成国土资源工作责任目标的肃北县给予二等奖,奖励7000元。
三、对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肃州区、瓜州县、肃北县、金塔县给予一等奖,各奖励2万元;对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敦煌市、玉门市、阿克塞县给予二等奖,各奖励1万元。
四、对全面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敦煌市、瓜州县、肃州区给予一等奖,各奖励2万元;对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阿克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北县给予二等奖,各奖励1万元。
五、对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肃北县、敦煌市、瓜州县、阿克塞县、肃州区、玉门市各奖励基本奖2万元;对超额完成县(市、区)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肃北县奖励13.8万元,敦煌市奖励4.2万元,瓜州县奖励3万元,阿克塞县奖励1.5万元。
六、对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的肃州区、肃北县、瓜州县、阿克塞县各奖励1万元;对全面完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目标的玉门市、金塔县各奖励6000元,对完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目标的肃北县奖励3000元;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肃州区、敦煌市、瓜州县各奖励5000元,对全面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金塔县、阿克塞县各奖励3000元,对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玉门市、肃北县各奖励2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市、区)和部门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为推进“三化”进程,实现“三市”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