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2007年春节送温暖资金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7〕11号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2007年春节送温暖资金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解困送温暖的指示精神,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关心,确保困难职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上多渠道筹措慰问资金3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万元,干部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捐款15万元,民政资金4万元,分配市直有关系统开展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送温暖活动。送温暖活动,是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落实执政为民,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把送温暖活动作为贯彻市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更加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倡导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在市政府下拨资金的基础上,各单位积极自筹配套资金,用爱心和真情帮扶困难职工,努力把帮扶活动开展的更加富有成效。
2、明确资金用途,确保慰问重点。这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春节前市属企业的解困送温暖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给予切实的帮助,尤其对困难职工中的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职工遗属、低保户、零就业家庭以及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给予重点照顾,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
3、严格把关,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本次分配的慰问资金以及前两次由中央财政和省上分配下拨到有关单位的慰问资金,都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由单位工会拿出具体意见,经同级党政审查,在职工中公示后发放,并将填写有职工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的实名制签字表报送市总工会,市上将不定期的对送温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慰问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慰问财政资金和干部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捐款共计30万元由市总工会下拨慰问单位;民政慰问资金由市民政局下拨慰问单位。
附:2007年春节市政府市属企业送温暖资金分配表
二OO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