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的通知
临州府秘〔2007〕9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州政府秘书处印发了《关于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临州府秘[2007]8号),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通报了前一段时间,州政府检查组对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的有关情况,严肃指出了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尤其对一些客车超载、农用车违章载客、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站形同虚设及“五小车辆”和水运安全监管不力的行为和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对《通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县(市)和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抱着对州委、州政府负责的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珍惜的感情,按照本《通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检查、分析辖区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办法,制定工作计划,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通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州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县(市)整改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及时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量化安全生产指标,细化考核奖罚标准,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工作真正做到同布置、同实施、同检查。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和农村运输发展的政策研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真正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管得好;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为堵绝农用车违章载客和“黑车”非法营运,为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必要条件。
二、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监管职责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全州道路交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一)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州县(市)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畅通市场出口,对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企业,要严格开业条件和标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进入市场营运;对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企业,一旦发现其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二)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州县(市)交通、交警、运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督促业户和驾驶员严格执行车辆定期维修制度,及时办理车辆保障、审验业务。要坚持和完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为依据,结合年度审验,确定车辆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对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营运,已投入营运的,强制退出营运。要严格落实机动车辆报废制度,对已到报废期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尤其是从事危货运输和客运的车辆,发现一辆,强制报废一辆,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州县(市)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加强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加大对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提高驾驶技能,保证培训质量。要严把驾驶员队伍年检、年审和考试培训关,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适时上路巡查,对无证驾驶或达不到安全驾驶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确保驾驶和行车安全。
(四)搞好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督。州县(市)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水平,对闲置的汽车客运站找原因、想办法,使其重新营运,恢复车站功能,真正做到“车进站、人归点”,充分发挥汽车客运站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严格营运车辆发车前的检查,确保按规定、按标准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做到应检不漏、应改不拖、应停不发,将车辆安全技术隐患有效消除在发车前。要加大对“三品”的检查力度,把“三品”堵在车站外、车下。要督促客运站坚持客运车辆发班制度、备班驾驶员签到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查,禁止超员车辆出站,从源头堵绝超限超载。
三、强化充实基层基础工作力量
各县(市)要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基层工作,针对《道路交通法》颁布实施后,农机管理职能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由于警力有限,对农用车和农村道路管理出现脱节和“盲区”的现状,采取非常措施,创造性地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在乡(镇)一级,筹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站,以公安交警部门为主,乡(镇)派出所抽调1至2名公安干警,乡(镇)政府抽调3―5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各类车辆及驾驶员的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无牌、无证车辆信息并上门督促办牌、办证及办理强制报废及年度检验等工作;对辖区内驾驶员和群众进行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车,严禁超载车辆、违章车辆驶出乡(镇);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确保乡(镇)村公路符合安全要求和畅通无阻。在村一级,确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由乡(镇)负责,在每个行政村聘用1至2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乡(镇)安全监管站重点做好行政村各类车辆、驾驶员情况及交通安全信息的传递上报,及时发现、掌握区域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配合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保护能力。
四、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州县(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尤其加强恶劣天气和人车高峰时主干线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查控,督促广大客、货运业主和驾驶员,遵法守章,安全行驶。特别是在旅游旺季、节假日、民间花儿会、庙会、山场、宗教活动时期,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和乡(镇)安监站联动,全天候上路巡查,对农用车违章载客和“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扣车,依法严肃处理,使其不敢再犯。州县(市)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运管等部门要结合“春运”保障工作,部门联动,集中行动,再掀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新高潮,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不断提高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
州县(市)交通、公路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集中治理,不断完善辖区内道路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防护设施,积极做好水毁、病害公路的维护保养,为过往车辆提供畅通、安全的通行条件。州县(市)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完善检测监控手段,在国、省道主干线和事故多发路段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对超速超载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追踪管理。要督促广大客货运企业和业主,在危货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真正让安全生产常识人人皆知,个个遵守。州县(市)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要在重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组织广大业主、车主、驾驶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