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
陇政发〔2006〕51号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审核梳理,市政府已公布了市发改委等14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为分解执法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奠定了基础。但是,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执法依据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市直有的部门至今还未梳理、上报;各县(区)的梳理工作也进展不一,且均未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甘政发〔2006〕6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梳理进度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政府印发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紧执法依据的梳理。省政府已以甘政发〔2006〕33、49、68号文公布了省直52个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市直有关部门在梳理所属部门执法依据时,要注意与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以避免遗漏。
尚未完成执法依据梳理的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抓紧完成执法依据梳理,最迟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便审核公布。未按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也要按本通知要求上报,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接受本级政府监督。
二、分解法定职责,明晰执法责任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本级政府依法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逐岗分解落实具体执法责任,明确界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在分解执法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体现机构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部门“三定方案”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不一致的,由编制部门牵头进行调整。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职权,制定执法工作流程,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精细严密、科学高效的内部执法程序,切实把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项工作务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的具体方案,经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执政为民、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工作,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对今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要实行常态和动态管理,依法及时提出排岗定责、增删完善的意见,报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编办依法审核后,通过政府发文、汇编文本、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发布等形式予以公示。要严格遵循法制统一、职权法定的原则,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限,也不得放弃任何一项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涉及各部门间职能重叠、交叉,需要调整和明确的,由本级政府编办和法制机构协调确认;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四、完善考评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实行垂直或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组织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确定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要明确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的责任层次,依法确定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分解量化执法项目,确定具体分值,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要按照《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表》(见附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做好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奖惩、任用、晋级的依据。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机制
市、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年度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各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视具体情况或情节给予惩处。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力量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评议考核。各县(区)政府也要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告市政府。
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按照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培训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要充实工作力量,创造工作条件,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滞后于省上的总体进度,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工作,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完成。
附件: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表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表
评议考核类别
评议考
核项目
评议考核内容
等 级 标 准
分值
考
核
内
容
1、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进程
加强对贯彻落实《纲要》的领导,成立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制定落实《纲要》和《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A: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落实《纲要》和《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B:没有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或者没有制定落实《纲要》和《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C:没有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也没有制定落实《纲要》和《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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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梳理执法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系统)“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将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A: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系统)“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将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B: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系统)“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虽将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但分类不清晰、编排不科学。
C:未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部门(系统)“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进行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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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解执法职权和责任
依据本部门执法依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A:依据本部门执法依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和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有纸质文字表格形式。
B:虽依据本部门执法依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和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但没有纸质文字表格形式。
C:没有依据本部门执法依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和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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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本部门(系统)行政执法考评体系
结合本部门(系统)、岗位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标准,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A:结合本部门(系统)、岗位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具体标准。
B:评议考核方案和考核的具体标准,没有结合本部门(系统)、岗位具体情况和特点的。
C:没有制定评议考核方案以及明确考核具体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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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奖惩措施并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A: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评议考核,有奖惩措施并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的。
B:虽将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评议考核,但没有兑现奖惩的。
C:未将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也没有奖惩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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