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6〕17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属驻酒有关单位:
今年,国务院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并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工商等部门,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商品,特种许可证制度。
2、阿克塞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神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要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开拓市场,赢得用户,扩展服务领域。
3、由于我市地域面积广,矿山企业多,从区外运进民用爆炸物品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和隐患,因此,按照就地就近生产销售的原则,执行统一配置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4、凡各地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原则上应从阿克塞神威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在数量和品种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可由市公安局从辖区外予以安排。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