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7〕100号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陇南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日
陇南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07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革抓创新的要求及“十一五”规划关于改革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继续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继续以产权多元化改革为核心,推进以“两置换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指导,把深化改革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把改制重组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把引资重组与盘活不良资产结合起来。继续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和资源枯竭型矿山企业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和限时退出。把规范企业破产作为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重要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按照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原则,不断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进程,鼓励优势互补,实现强强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依托我市资源优势,培育一批优势品牌,推动企业利用品牌效应实施战略重组和市场开拓。
(二)继续深化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继续鼓励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转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轨道。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落实好改革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旅游、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格局的形成。
(三)继续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对于已经进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相应的权责,不断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对尚未进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要加大改制力度,尽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企业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劳动用工激励约束机制。
(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快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设,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统计评价制度、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及奖惩制度等,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辅相承。探索会计、统计、审计相衔接的出资人财务监管机制,建立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年度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探索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和保障措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及涉农领域改革
(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健全农民负担跟踪监测、信访举报、涉农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和税费尾欠的措施和办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性站所,精简富余人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以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两免一补)为重点;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建立健全乡村卫生网络和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方式,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信贷、保险业务。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联营等多种形式,依法调整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倡导农户以土地入股方式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形成农民近期得利、长远受益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和经济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发展非农产业的积极性。
(三)不断完善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劳务经济指导协调和配合力度,积极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鼓励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务信息网络,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努力扩大输出规模,提高输出效益。
(四)加大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整合资金和增加投入,加大对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投资效益。加快发展县域支柱产业,探索壮大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新路子。继续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扩大小城镇的经济集聚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强化规划指导作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向小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不断增强小城镇的产业聚集效应。按照区域经济布局,重点培育各县区和武都区两水镇、宕昌县哈达铺镇、成县小川镇、康县阳坝镇、徽县江洛、伏镇、礼县盐关镇、文县碧口镇等重点镇,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
(五)探索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的新机制。按照特色产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十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探索加快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发展的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形成完善的三级农产品流通网络。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乡镇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完善种养业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七大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一)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和指导。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推进行业准入政策与管理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继续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切实履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金融信贷和其它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信用担保、技术支持、市场引导、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重点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按照中国银监会制定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中银监发〔2005〕54号),积极引导和促进各商业银行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继续加快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外来投资置业人员和市内异地投资置业人员落户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监测。
(三)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大力推行政务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断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研究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论证机制以及审批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务(审批服务)大厅及其运行机制。努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继续转变政府行政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社会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公示和听证制度。
(二)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优化组织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政府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努力推进政府部门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新陈代谢、激励保障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和省上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科研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改革的调研工作,分类分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资机制合理,监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有重点、有步骤地把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把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的投入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四)加快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制定适应我市特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和民间其他力量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各类社会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引导其提高自律性和社会诚信度,并依法行使政府行政机关移交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
五、进一步深化投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政府投资使用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的投资政策导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预决算审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调控。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实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库。合理区分政府性资金用于投资和用于政策性扶持的两种不同方式,规范完善政府性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农业支柱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自主创新产业的信贷支持。继续控制中长期贷款,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品过剩企业的贷款。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县两级财政收支范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市县两级财政保障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行“预算统编、帐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内容的“乡财县管”五统一的改革措施。全面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征管体制改革,组建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研究制定适应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和有偿使用收入逐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三)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加强税收征收和监管。适度运用税收杠杆合理保护资源,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不断增加地方收入。
(四)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费承诺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促进电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疏导价格矛盾,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努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促进土地市场、矿产资源市场和水资源市场价格的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培育和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一)积极发展资本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制定和实施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落实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措施。发展和完善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的信用协作平台。抓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不断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适当调整和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力度,积极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大力发展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产权交易平台和制度保障。加快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结构,对我市拟上市企业实行股权分置改革,提高拟上市公司的资本运行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展债券融资,探索优质企业和项目公开发行债券进行社会融资的新途径。
(二)推进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资源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规范发展土地矿产使用权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市场调控功能。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经营性用地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规范矿业权流转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进一步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大力推进水权改革,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组织,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取消各种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输转。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提高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探索技术市场形成机制,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护技术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技术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四)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和城市现代物流市场建设。继续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围绕县区主导产业,建立区域性、综合性、专业性市场,积极培育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不断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继续争取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我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站)、超市、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特别是与天水市、陕西省宝鸡市、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的经济交流,努力构建陕甘川毗邻地区大市场、大流通、大商务格局。积极开展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宗旨的城市物流服务“双进”工程。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治理商业贿赂,确保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建设“信用陇南”为目标,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规划和要求,积极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查询服务网络建设为契机,以商业银行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信息网络平台为支点,全面征集企业和个人在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效益等方面的信用信息,组建起全市统一、规范、公开、公正的征信查询系统,为保障金融安全和企业进行投融资提供合法有效的服务。
七、进一步加快推进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上确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逐步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对新生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扶助措施,保证在3个月内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完善城市低保家庭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降低担保门槛,提高放货比例。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为主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
(二)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形成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和完善对农民实施直接补贴的范围和方式。完善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突出按生产效益分配和按生产力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继续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级分类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三)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清缴工作力度,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为参保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企业参保覆盖面,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工作全面发展。大力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业,积极开展面向城乡的健康、养老保险服务,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
八、进一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促进各类科技资源的有效集成与整合。进一步加强地方、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机构改革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优化内部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运用更为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继续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制定优惠政策,搭建科技平台,为民营科技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6号),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继续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继续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及救助制度。抓好投资多元化基础教育试点工作。继续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或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路子。继续推行校长职任制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5〕1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4〕65号),积极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努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机制体制创新,努力在深化文化单位内部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企业化改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鼓励多种所有制实体投资发展具有陇南特色的文化产业,为打造文化陇南提供平台。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体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体制。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和措施。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
九、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改革目标,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充实改革力量,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积极做好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全市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部门。目前全市发改部门在体现发展的这一职能方面比较突出,而在体现改革这一职能方面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县发展和改革工作职能还没有整合,人员还没有到位,工作还处在缺位状态。因此,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要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好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建立起发展与改革的互动机制。坚持抓改革,促发展,力求“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的统筹协调,形成部门之间的改革互动机制。适时组织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项改革和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共享改革成果。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灵活有效地形式宣传改革政策,发布改革信息,解析改革难题、澄清改革误区、引导改革方向,营造全社会关注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良好氛围。建立灵敏有效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密切跟踪各县区、各系统、各部门的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并抓好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附:陇南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