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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批转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批转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99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整规办《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二○○六年八月一日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5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77号)精神,按照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三绿”工程,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察制度。
3、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4、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强化防止源头污染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整治和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执法,突出查办重大案件。开展跨部门执法协作,充实和加强基层版权、专利、文化、公安和工商专业执法力量。
3、切实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对策研究工作。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机制,运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自己,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4、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对外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1、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2、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对农资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整顿,不具备资质、证照不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积极推动农资连锁经营。支持和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连锁配送服务,实行直供农户。
四、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的要求,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行为。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群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
2、建立反商业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开展反商业欺诈行为宣传教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综合行业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劣建材、汽车配件、卷烟、酒类、边销茶等产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查禁走私和以旧充新手机。
2、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维护财经秩序。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殖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
3、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完善市场监督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
1、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生产源头、完善市场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打击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竞争秩序等方面的法规建议,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执法。
3、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坚决杜绝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存在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放纵犯罪以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行为,要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专题报道、正面引导与批评曝光、传统手段和互连网等新型媒体相结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定专门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报道。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兴商”活动,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新风尚。发挥好有关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法律制度,改进市场监督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积极推进信用服务体系、信息交换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惩戒体系;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九、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治。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市整规办要做好督查、协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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