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酒政发办〔2007〕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高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城区集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区学校和乡镇所在地学校集中”的思路,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农村形成“一乡一校”或“一乡两校”的办学格局。今年,全市将启动12个乡镇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工作,需新建、扩建、改建校舍面积53000余平方米,共需投资5000余万元。各县(市、区)政府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扎实推进。对于今年已经确定的目标,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集中各方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落实政策,完善措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涉及面广,面临困难多,建设资金缺口很大,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73号)精神,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新建、扩建学校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的优惠政策;二要全面落实“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和中介服务费等进行适当减免,即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人防异地建设费、霹雷装置安全检测费;减半征收征地管理费和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工程(招标)交易费”的优惠政策,为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集中资金,形成合力。市级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安排的教育建设项目和经费,要适当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同时,各级各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要群策群力,对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项目中人防结建费、规划费、规划评审费、规划测绘费、绿化押金、质监费、招标标底费、招标交易费、室内环境监测费、设计费等,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贡献,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支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加快建设,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研,加强项目争取,发挥好政府教育事业的助手作用。
二OO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