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5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工业用地政策衔接和提高供地率等问题。廖小军常务副市长专门到会,对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作了讲话。现将讲话全文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传达、学习、贯彻,以更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国土资源工作为泉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七年六月七日
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廖小军
(2007年5月11日)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主要是传达学习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些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处理好工业用地政策衔接和提高供地率问题,搞好地灾防治和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国土资源工作为泉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这里,我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强调七点意见:
一、要重视学习,认真领会和把握好政策规定
去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即〔2006〕31号文件,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围绕31号文件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连续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其核心是严把土地“闸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并针对一些地方“圈地”、“土地财政”、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过低等问题,制定了具体政策规定。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熟悉和正确运用当前的政策规定,用于指导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衔接工作
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对于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提出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200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这份文件明确了全国各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同时在这个文件上明确了从2007年1月1日起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出让,今年4月4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4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进行了转发(闽国土资综〔2007〕53号)。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供地方式,即协议出让或招拍挂方式的确定问题。78号文明确规定,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确定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但必须公示,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超过上述期限的,必须按规定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或租赁。78号文的要求是比较高的,我市各县(市、区)去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确定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还有一定的数量,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要争取尽可能给予完善手续,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2007年1月1日至4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转发国土部、监察部78号文),已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已附带的项目,应审慎处理。
二是供地价格,即出让地价标准的适用问题。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有明确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因此,2007年1月1日是新旧标准的界线,1月1日以前,已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已附带的项目,仍可执行当地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1月1日以后,不管是协议出让还是招拍挂,都必须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三是供地项目,即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项目清理问题。78号文件明确,2007年6月30日是清理的大限。今天是5月11日,只剩50天的时间,工作任务重,时间也较紧。各级政府一定要集中力量对历年来已批未供或未签合同的工业项目逐一清理,能补办的尽快补办,完善手续,特别是列入省、市重点工业建设项目。6月30日以后,来不及清理的项目也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新上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并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我市的预申请保证金为3万元/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经审查汇总后,要先行办理批次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再分地块将预申请者承诺的拟投资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开工竣工期限和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等作为前置条件,按规定实施招拍挂出让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三、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供地率水平
1999年1月1日~2007年5月1日,全市经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632批次(宗),面积13391.35公顷,已实施供地并进行电子备案2518宗,面积7388.75公顷,纳入储备用地279.19公顷,全市平均供地率57.3%,较去年8月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时的供地率54.63%相比有所上升。但根据3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07年上半年报批的建设用地与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审批用地的供地率挂钩,2007年下半年报批的建设用地与2006年度审批用地的供地率挂钩,省国土资源厅挂钩的供地率主要是2006年度的供地率,而我市2006年度的供地率明显偏低。2006年度全市经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218批次(宗),面积4058.12公顷,目前已经实施供地并进行电子备案266宗,面积1008.36公顷,纳入储备用地98.17公顷,全市平均供地率仅27.27%。各县(市、区)供地率:石狮74.61%、惠安52.56%、南安35.67%、泉港33.23%、永春32.01%、晋江17.59%、德化15.42%、鲤城13.52%、洛江12.15%、安溪9.99%、市本级、丰泽、开发区均为0。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2007年第一季度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后供地率情况做了通报(闽国土资〔2007〕47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四个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朱市长在通报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省厅建议逐一整改落实,无论如何,供地率务必提高。”请各县(区、市)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原因,逐个项目核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供地率,决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某个项目的供地问题而影响了全市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
各地在抓紧供地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的专项清理,学习推广石狮盘活闲置土地和晋江推行“四个集中”的做法和经验,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四、要明确重点,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是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和建设用地的落位。在规划的各类建设用地落位后,相应对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一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思路。二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划定原则,对成片的耕地特别是千亩以上的成片耕地和近年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片区,原则上要纳入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三是对已经批准的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十一五”及规划期间省、市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涉及基本农田的应予以调整,对上一轮基本农田划定时错划的基本农田应予调整。市、县、乡三级规划修编工作现在起全面启动,市级修编力争10月底完成,县、乡级修编力争年底前完成。各县要落实好修编的机构、人员、经费,确保规划修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要群测群防,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当前已经入汛,雨季已经来临,要认真做好汛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并落实汛期值班,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制度。要认真实施市、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市、县两级要积极指导乡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乡镇、村(居)做好灾前群众转移工作。要进一步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实现“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目标。重大地质灾害点治理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的搬迁工作要继续开展。
六、要加强监测,合理调整房地产土地供应结构
合理调控房地产土地供应结构,重点是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土地供应。目前,我市还未制订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计划,下一步市、县(市、区)要抓紧研究落实。要搞好城市土地收储和存量土地的盘活,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摸清家底,对存量闲置土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合理处置。要加强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对每年、每个季度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数量、供地结构、地价走势要开展监测分析。严格按规定通过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供地数据信息。
七、要加强协调,搞好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
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认真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按照国土资源所不少于3人、国土资源中心所不少于6人,实行定岗定责;国土资源所办公条件达到“六个一”(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台办公电脑,一部传真电话,一台数码相机,一辆交通工具,一组档案专柜)的基本要求,把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成为机构健全、设施配套、服务到位、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基层窗口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
同志们,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国家土地宏观政策越来越严格,我们肩负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一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落实国家土地调控各项政策,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国土资源制度,为我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