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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07〕6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四日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根据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下简称“整规”) 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正确把握整顿与发展、整顿与规范、打击与疏导的关系,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着力加强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完善机制,扎实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认真总结整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和成效的评估,健全和完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扎实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促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制度。推进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市场常态监管。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建设,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参与整规工作,不断完善舆论监督、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注重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当调整重点整治专项。一是着力抓好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2月8日,国务院召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坚决打击商业欺诈。重点是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控制住虚假信息产生的源头,切断传播渠道。今年要把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方面的广告作为重点,加强监测,同时要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三是打击传销。重点要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四是加强农村市场整治。要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日常监管,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劣问题。同时,要抓好其它相关专项整治,继续打击走私、地下黑血点、黑血站,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农资、建材、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价格秩序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三、规范行为,认真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按照省政府《福建省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意见》的部署,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规范著作权(版权)产品的生产、登记、使用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继续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加强专利权保护;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切断侵权货物国际流通渠道;加强定牌加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加工环节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增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搞好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的培训教育;将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强高等院校和党政院校等培训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建立政企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协调会制度,完善与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沟通协调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科技创新,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四、严格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实施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抓好省整规办、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整规工作中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衔接工作意见》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部门执法信息共享的工作平台,要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总结经验,解剖典型,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的问题。
五、着力治本,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加快信用体系规范性制度建设,推进信用行业协会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整规工作的舆论氛围。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在全市范围大力营造舆论声势,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各县(市、区)整规办要牵头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9月份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经费,切实做好本地区整规工作、本部门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七、加强领导,健全有效的整规工作组织体系。按照省政府关于“组织体系要纵横到位,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规工作的有序推进”的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编办〔2006〕220号文的有关通知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整规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的“四落实”,充分发挥其规划、综合、协调、联络、督查的职能,推动整规工作深入开展。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强化牵头意识,主动承担责任,搭建工作平台,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八、强化督查,完善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加强和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整规工作年度安排和督促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今年的整规工作部署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确保整规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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