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7〕 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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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广电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07年5月)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4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的“村村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为要求,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部署,把做好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村村通”工程建设以市政府主导,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县(市、区)广电局为建设实施单位。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通过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把“村村通”工程建成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二、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任务
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二是已建的“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模改数”;三是改造10个(市级3个、县级7个)高山发射台站;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长效运行机制。
(一)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的建设。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统计数据,并报省有关部门,全市共有2211个20户以上自然村、42个新通电行政村的“村村通”任务,共计2253个村,总户数7.8613万户。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可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⑴有线电视联网。有线电视联网是首选技术方案,能使用户收看到质量高套数多的节目;⑵建立共用卫星天线系统(“村锅”)。采用这一技术,投入少,信号比较稳定,维护容易,但当地节目不能进入。其建设标准必须达到用户可收看收听到8套以上电视节目、4套以上广播节目;⑶数字无线覆盖技术。采用这一技术,可以转播当地节目,但技术难度高、投入大。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
(二)已建的“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的“模改数”工作。2007年要完成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的“模改数”工作。广电总局计划2007年下半年关闭模拟卫星转发器。根据这一技术转变,我市2003年以前已建1509个村(行政村934个、自然村575个)小前端使用的模拟卫星接收机必须在今年更换为数字卫星接收机,原则上主要改为采用“村锅”直接接收,不再对小前端进行数字化改造。改造建设经费及时间安排待省有关部门确定。
(三)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改造。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是政府提供的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全市现有县级以上广播电视高山传输发射台站10个,主要承担传输和转播中央、省、设区市和县(市)四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当地的任务。但是由于近年各高山台站不同程序存在维护经费不足,因此部分高山台站设备严重老化,影响了广播电视传输质量,有的高山台甚至已经停播。高山台站建设属于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和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广电局要根据省广电局的部署,在市广电局指导和组织下,做好转播中央、省和当地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各级广电部门在对转播中央台和省台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的同时,要通过整合资源,共用设施,降低成本,为转播市、县二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做好衔接准备工作。
(四)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要发挥县乡广播电视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加强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以县为中心、乡镇广播电视站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县级广电部门要建立广电公共服务中心,履行辖区内广电公益性覆盖建设的维护职责,乡镇广电站都要有相应的维修队。
三、我市“村村通”建设进度安排
(一)2007年主要任务 完成2003年前已建的1509个“村村通”模改数村的改造(但须视经费落实情况);完成752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设;太姥山电视转播台完成中一、中七电视设施安装调试。
(二)2008年主要任务 完成898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完成9个高山台的中一、中七的电视节目发射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福一电视节目发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完成福安、屏南、寿宁3个高山台的中一广播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部分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
(三)2009年主要任务 完成603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完成霞浦、古田、周宁、柘荣4个高山台的中一广播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9个高山台站宁德电视台、宁德广播电台、各县(市)自办广播节目的发射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与调试。
(四)2010年主要任务 工程试运行阶段的扫尾和调整工作,并着手开展市级验收工作,迎接省局验收。
四、“村村通”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经费
(一)全市“村村通”工程建设经费概算约为4100万元,省级有下拨一定的补助建设经费,分四年按建设任务安排,采用“村锅”技术方式的标准补助,具体由省广电局安排,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解决。
(二)已建“村村通”小前端模拟卫星接收机的改造建设经费安排由省有关部门另行确定。
(三)发射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台站更新改造经费由中央电视台和省广电集团负责落实,按进度拨付省广电局,由省广电局统一拨付给各台站所在广电局。
(四)市、县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宁德市人民政府安排132.7万元资金用于改造高山台站转播宁德市广播和电视节目设备。县(市、区)负责解决转播当地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添置和改造。
(五)运行经费。根据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要求和分级负责资金的原则:1、已建和新建数字无线和小前端村每年的设备运行电费约为150万元,由省拨补和各县(市、区)政府解决。2、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已建和新建“村村通”数字无线和小前端设备的维修经费和有关维护人员补助经费。3、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经费由中央电视台和省广播影视集团负责。4、县级一套广播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经费由各县财政解决。
五、加强领导,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一)成立“宁德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要切实把做好“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积极推进“村村通”工作的实施落实。
(二)各级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制定技术方案,扎实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并做好验收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广电部门对“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模改数”建设经费、运行维护经费要建立专户管理,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级广电部门是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市广电局要负责做好各县(市、区)建设方案的审核和技术指导,加强对全市村村通工程的监督、协调、组织。要发挥我市广播电视县乡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加强县、乡(镇)广播电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各县级广电部门要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职能机构,乡(镇)广播电视站要成立维护机构,加强农村广播电视技术维护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技术维护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中心、乡镇广播电视站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