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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7〕54号

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


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防洪预案书
附件二:防洪预案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

三明市位于我省中部,具有海洋性季风气候的特点。是洪涝灾害多发的区域,建国以来,三明市区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洪涝和地质灾害,特别是1994年沙溪发生了特大洪水,给市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防洪条例》以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共同做好市区防洪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汛工作预案,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一、暴雨洪水预报警报发布
汛期,直接提供和发布防汛信息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是密切监视天气和溪河、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在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出预报。按我省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信息和洪水警报预报。向公众发布上述警报预报等信息时,由新闻媒体负责。
(一)市防汛办
1.密切监视全市云、雨、水情,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沟通。
2.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通知或命令。
3.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4.认真做好汛信的上传下达工作。
5.必要时实行加强班制度(特别是当安砂水库库水位离汛限水位不足0.5m,入库出库流量均超过1500m3/s且还在继续加大时)。
(二)市气象局
1.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发展趋势。
2.发布天气预报和市区暴雨预警信息。
3.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天气变化情况。
(三)市水文局
1.注视天气变化,密切监视全市雨情与水情,分析溪河水情发展趋势。
2.发布洪水信息或洪水警报预报。
3.按量级向市防汛办报告梅列水位站实时洪水水位及预报情况。
(四)人防办
当预报市区发生20年一遇洪水,梅列水位站最高水位131.8m,相应流量6870m3/s,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按规定提前拉响防洪警报(警报管理使用办法见附件)。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10年一遇以下洪水)
(1)沙溪河梅列水位站发生10年一遇以下(含10一遇,下同)的一般洪水。
(2)预报市区内12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出现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市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威胁人口0.05万人,受影响财物200万元。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为:三元工商所后山、皮鞋厂5~7号宿舍楼后山、芙蓉新村等。
市区发生10年一遇洪水,梅列水位站最高水位为130.6m,相应流量5940m3/s左右,主要淹没河边滩地、园林设施及河边建筑物等。主要影响范围涉及的地点部门有:三元区东牙溪口、城南村菜地、建设系统园林设施、市老干活动中心、水上活动的所有船只及其它建筑物。这一量级的洪水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预报后续降雨和水位变化情况,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至少有一位领导到指挥部坐镇指挥。
2.密切监视安砂水库调度运行情况,提出相关调度建议,并负责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反馈。
3.对沙溪流域贡川、竹洲、台江、斑竹梯级电站进行防洪调度。
4.对三元区、梅列区(以下简称“两区”)防洪、防暴雨、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出部署。
(二)市防汛办
1.加强值班力量,实施领导带班。
2.加密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重要控制站的雨情、水情,实时通报。
3.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
4.研究可能出现的危害,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5.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情,了解、反馈各地各部门防御动态。
6.检查督促两区做好防御暴雨诱发次生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
7.向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省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三)市气象局
1.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
2.向市防汛办报告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
3.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
(四)市水文局
1.收集汇总有关溪河水文站点的实时雨情、水情。
2.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滚动预报。
3.发布洪水信息或警报。
4.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暴雨洪水实况。
(五)市水利局
1.加强防汛值班力量。
2.负责市区防洪设施的检查巡查,维修好排涝设施,随时启动排涝设备。
3.密切注视东牙溪水库,两区水库及小山塘的蓄水情况,指导各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
1.了解督促两区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部署情况。
2.对市区重点地区防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七)市建设局
1.做好沿沙溪河两岸夜景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2.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特别是局部内涝地区管网的疏通巡查。
(八)市交通局(地方海事局)
负责审定市区水上防漂船预案,并督促市区水上所有船只落实防漂船的安全措施。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
(九)三元区、梅列区政府
两区政府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1.加强值班力量,至少有一位区领导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
2.组织相关人员、队伍对沿河两岸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点进行安全巡查。
3.组织抢险队伍,负责防洪堤内低洼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撤离工作。
4.负责落实水上所有船只停航、停止作业,停靠在安全地带,防止漂船事故发生。
(十)斑竹、台江水电站
1.根据设计及经审批的水库渡汛方案做好各自的防洪调度工作。
2.接受市防汛指挥部的监督,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调度。
3.与市防汛办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市区的防汛工作。
(十一)市环保局
实时监测市区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及时通报、监督和指导供水企业向市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十二)市卫生局
开展不良气候的卫生防治工作。
(十三)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的宣传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的防洪部署和工作动态的报道。负责及时滚动播报暴雨洪水动态信息。
三、当发生下列情况(10~30年一遇洪水)
(1)沙溪河梅列水位站发生10年一遇以上30年一遇以下的大洪水。
(2)预报市区12小时降雨超过120毫米或24小时降雨超过180毫米。
出现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受威胁人口达0.1万人,受影响财产2600万元。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除10年一遇以下洪水涉及到的地点外,还有绿都大厦和镀锌纸厂宿舍的后山,列东中学西藏部、逸夫楼后山以及三明学院列东部教工宿舍等。
市区发生10~30年一遇洪水,梅列站水位130.6m~132.6m,相应流量5940m3/s~7500m3/s,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除10年一遇洪水淹没和影响的地点外,三明长途汽车站区域路面、底层房屋将全面受淹,三元区城关火车站上游公路外部分区域。其他低洼片区如列西片、东新五路、六路、东霞、富兴片、下洋、芙蓉新村虽有防洪堤,可以抵挡二十年一遇洪水,但未经大洪水考验,其危险性仍然存在。部分地段将漫堤或可能发生决堤情况,应按无防洪堤的情况进行防洪,市区应提前全面进入抗洪抢险紧急状态。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和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点状况,重点对抗洪抢险工作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除继续做好前述第二款10年一遇以下洪水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外,相关单位还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总指挥到指挥部坐镇指挥。
2.召开防汛会商会及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
3.以指挥部的名义发出部署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市政府办公室
1.了解两区抗洪救灾动态,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2.督促两区全面做好防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市防汛办
1.实时收集掌握两区抗洪救灾动态。
2.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
3.提出决策指挥建议,为指挥部拟制文件。
4.加强与三明军分区和驻明部队的联系,协助做好军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
5.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洪信息。
6.向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省防办报告情况。
(四)市气象局
1.充分利用多普勒雷达,分析并预报市区及上游未来降雨趋势,特别是要做好短期降雨的预测预报工作。
2.参与防汛及防洪调度会商研究。
(五)市水文局
1.加密对沙溪河市区段洪水的预测预报。
2.参与防汛及防洪调度会商研究。
(六)市水利局
1.督促两区水利局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和市区防洪堤的巡查。
2.在洪水到来之前完成防洪子堤玻璃钢的安全检查,封堵预设的常开缺口,重要部位派专人把守。
3.参与防汛及防洪调度的研究决策。
4.组织好内涝排涝小组及时启用相关排涝站进行排涝。
5.实行24小时堤防管理值班。按预先选定的取土点,组织好取土机械、运输设备,做好随时加固堤防工程的准备工作。
(七)三明军分区
1.根据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驻明解放军、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所辖部队准备和投入抗洪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八)武警三明支队、消防支队
1.根据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部署所辖各部队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所辖部队准备和投入抗洪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3.准备好冲锋舟及其他抢险器材随时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九)市电业局
1.坚持24小时值班。
2.部署电力部门防抗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3.落实可能受淹配电房、变电房、变电站及电力线路的防洪方案,及时启动市区应急供电预案,确保市区供电。
4.组织110供电保障小组随时处理应急供电故障。
5.切实保障党、政、军、通讯、防汛、医院、公安、看守所等重要部门的用电。
(十)市交通局
1.坚持24小时值班。
2.组织协调两区交通局,做好进出三明市区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保畅通工作。
3.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十一) 三明火车站
组织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铁路运输工作。
(十二)通讯部门(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中国移动三明分公司、中国联通三明分公司)
1.组织落实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部署各自的通信保障工作。
2.保障党、政、军,防汛及抗洪抢险指挥的通信畅通。
3.及时将经过有权发布信息部门确认的防汛相关信息,以声讯、短信等方式发送至市区各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用户。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
1.坚持24小时值班。
2.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人员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3.组织协调两区国土局做好市区防御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及房前屋后危险性斜坡的巡查、监测和值守力量。
4.掌握市区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动态,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和防汛指挥部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情况。
(十四)市教育局
部署、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安全转移,以及危险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五)市建设局
1.坚持24小时值班。
2.负责落实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市区自来水供应的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出现的管道冲毁、破裂等事故,有效应对市区自来水供应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3.负责落实三明市煤气公司做好煤气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出现的煤气管道冲毁、破裂等事故,有效应对市区煤气供应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4.负责落实市政、园林管理单位做好市区下水管道、市政设施和园林夜景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
(十六)市民政局
1.坚持24小时值班。
2.组织协调两区民政局做好人员转移后的生活安置,安排好灾民的吃、住、穿等工作。
(十七)三元区、梅列区政府
1.坚持24小时值班。
2.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抗洪救灾工作。
3.组织和落实相关街道、居委会做好受淹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活安置工作,做好避难地点灾民吃住穿的安排。
4.组织抢险队伍,发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投入抗洪救灾。
(十八)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1.负责落实防汛抗洪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电台、电视台、三明日报社等市级新闻单位,播发市委、市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防洪工作部署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汛情通报,以及市气象局和市水文局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预报的播发工作。
2.负责统一接待、安排市外新闻媒体单位来明采访的记者,做好全市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大力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及地方、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3.负责组织市电台、电视台做好中央、省、市领导对防洪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本市部署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等。
四、当发生下列情况(30年一遇以上洪水)
(1)沙溪控制站梅列水位站发生30年一遇以上(水位在132.6m以上)的特大洪水。
(2)预报市区12小时降雨量超过180毫米或24小时降雨超过250毫米。
出现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市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受威胁人口0.17万人以上,受影响财物3000万元以上,市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应加强值守。
此时市区大部分已超过现有设防标准,梅列站水位超过132.6m,流量超过7500m3/s,现有防洪堤逐渐漫顶或决堤,市区沙溪河两岸全面进水(淹没情况见附图附表),应按无防洪堤的情况进行防洪。此时,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所有单位和部门均应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直接为抗洪抢险救灾服务的重要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组织、指挥、部署市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指挥、部署分管部门的抗洪抢险工作,挂点两区的市领导,深入第一线与两区党、政领导,共同组织、指挥、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到岗到位,掌握情况,主动向市领导报告情况,积极主动投入抗洪救灾工作。除继续认真、全面做好前述第三款10~30年一遇洪水的各项工作外,所有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还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抗洪抢险救灾决策。
2.总指挥坐镇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工作。
3.审议并发布市区进人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4.协调部队、县(市、区)、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5.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对市领导分别到第一线指挥抗洪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必要时建议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6.实时向上级报告水情及发展趋势。
(二)市政府办公室
1.实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
2.按指挥部分工,具体协调三明军分区和驻明部队、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
3.必要时向省军区、兄弟市或省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三)市防汛办
1.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建议。
2.跟踪督查各地对指挥部和上级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3.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认真协助做好有关发电水库的优化调度,对东牙溪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视。
4.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
5.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四)市气象局
1.分析并预报未来的降雨和天气情况。
2.参与防汛及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五)市水文局
1.逐时掌握主要控制站的洪水水位、流量变化情况。
2.滚动预报沿河各控制站、市区不同断面洪水水位过程。
(六)市水利局
对水利部门全力投入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七)三明军分区
1.协调各驻明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投人抗洪抢险救灾。
2.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工作。
3.必要时协同指挥部和市政府办公室向省军区申请兵力和装备支持。
(八)武警三明支队、消防支队
1.部署所辖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派出领导到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工作。
(九)市电业局
派员到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有关中型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十)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两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吃住穿等应急安置和救济工作。
(十一)市卫生局
1.部署落实卫生系统做好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向相关部门通报卫生医疗器具、药品短缺情况,协助做好调配调拨工作。
2.派遣医疗卫生队伍到灾区开展流调、指导消杀、救治伤病员。
3.组织医疗、卫生保障小组处理解决医疗、卫生方面问题。
(十二)通讯部门(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中国移动三明分公司、中国联通三明分公司)
1.组织通信保障小组及时处理解决通信问题。
2.确保市党、政、军机关防汛和抢险救灾指挥通信的畅通。
3.及时将经过有权部门确认的防汛相关消息、受淹区域居民撤退路线等信息,以声讯、短信等形式发送到市区各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用户。
(十三)市交通局
1.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2.组织协调两区交通局,做好进出三明市区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道路的保畅通工作。
(十四)三明火车站
做好通过铁路运输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
1.组织协调两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市区防御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及时督促做好市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影响范围内人员的避让撤离工作。
2.掌握市区地质灾害险情、防御及处理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十六)市经贸委
1.部署落实系统内各企业单位的防洪安全保障工作。
2.指挥协调系统内有关单位做好服务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市民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工作。储备货源,及时调运,平抑物价。特别要保障转移灾民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派员到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沙溪梯级发电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十七)市教育局
部署落实教育系统做好各学校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在校生的安全转移工作,必要时应采取停课、人员撤离危房等措施确保安全。
(十八)市建设局
1.组织抢险队伍,要重点检查并随时掌握供水、供气情况,排除安全隐患,一旦出险,立即调遣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保障居民的水、气供应。
2.加强市政、园林设施维护力量,强化巡查、抢修工作,及时疏通下水管道。
(十九)市公安局
对危险和隐患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做好维护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二十)三元区、梅列区政府
进一步发动市民、全民投入抗洪救灾工作,收集汇总管辖区域内的灾情并上报,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安置灾民,稳定社会。
(二十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1.及时播发市气象局和市水文局有关暴雨、洪水警报。
2.播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
3.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五、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上述第三种与第四种情况,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等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供水、供电、供气,道路和通讯的畅通,做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应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报灾情,争取资金、物质等各方面支持。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
2.必要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两区深入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3.向省防指和省直有关单位报告汛情与灾情。
(二)市政府办公室
当发生重大灾害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省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汇报灾情,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市防汛办
1.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态,直至溪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落到警戒水位以下。
2.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会商,核实、汇总灾情上报。
(四)市气象局
1.做好救灾抗灾期间天气预报。
2.及时做好暴雨、雨情特征分析。
(五)市水文局
1.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溪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
2.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点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六)市水利局
1.对堤坊、排涝设施进行检查,指导灾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人饮水质分析,保障饮水安全工作。
(七)三元、梅列区政府
1.继续安置灾民,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组织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八)市民政局
1.及时向两区派出工作组,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自救。
2.向两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3.及时掌握两区灾民安置动态,协助重建家园工作。
4.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5.必要时,代市委、市政府草拟灾情报告,组织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工作。
(九)市公安局
组织公安机关干警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十)市卫生局
1.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2.组织协调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开展卫生消杀活动,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做好救灾防病宣传,防止疫情蔓延,做到灾后无疫情。
3.灾区疫情按有关规定上报和公布。
(十一)市经贸委
组织钢材、水泥等救灾物资的分配和调运;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组织和搞好人民生活日用品的供应,满足市场需要,维护物价稳定。
(十二)市交通局
1.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2.组织协调两区公路部门抢修交通主干线,安排公路水毁路段的修复。
(十三)通讯部门(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中国移动三明分公司、中国联通三明分公司)
组织部署各自通信线路设备的抢修,确保市区与外界通讯的畅通。
(十四)三明电业局
尽快抢修电力线路、配电房等水毁设施,尽快恢复市区正常供电。
(十五)市建设局
负责供水供气的保障工作,指导市区企业恢复生产、水毁设施建设。负责市政设施的修复,沿河两岸夜景设施的修复,市区下水管道疏通、沿岸绿地清洗,淤泥清运,全面恢复市容市貌等工作。
(十六)三明火车站
迅速组织疏散滞留的旅客。
(十七)市财政局
1.统筹安排市级救灾补助资金。
2.汇总各部门受灾情况向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十八)市国土资源局
及时汇总两区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后续处理意见,督促两区加强监控,在隐患未消除前防止已撤离人员回流,避免灾害扩大。
(十九)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十)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动态,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区市场食品供应,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物价监管和其他应急措施。
附件
1.三明市区防洪工作薄弱点及对策
2.三明市区防洪预案指挥系统网络图(图1)
3.三明市区防洪预案信息发布网络图(图2)
4.三明市区防洪警报使用管理办法
5.三明市区防洪预案洪水淹没区基本情况表(表1)
6.三明市区沙溪河段不同频率洪水水面线成果表(表2)
7.三明市区不同频率洪水淹没情况表(表3)
8.三明市区地下室基本情况表(表4)
9.三明市区电梯基本情况表(表5)
10.三明市区防洪工作责任人及联系表(表6)
11.三明市区各街道防洪工作责任人及联系表(表7)
12.三明市区各社区防洪工作责任人及联系表(表8)
13.三明市区居民百年一遇洪水安全转移避难安排表(表9)
14.三明市区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表10)
15.三明市区抗洪抢险队伍分组情况表(表11)
16.三明市区抗洪抢险队伍编成及分工表(表12)
17.三明市区洪水预报断面基本情况表(表13)     
三明市区防洪工作薄弱点及对策

(一)市区防洪工作薄弱点
1.内涝问题。由于市区大部分下水管道直接与沙溪河连通,发生洪水时会通过这些地下管网倒灌引起内涝。
2.防洪堤建设部分不达标;防洪玻璃钢子堤没有经过洪水考验;排涝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市区规划排涝站6处,已建3处,在建1处,仍有2处未建。
3.水上船只安全防范。主要有“闽光号”、“长青号”、三元金明茶船、合福有限公司游船、趸船、采砂船等的安全防范。
4.地下室(含地下商场、车库、停车场、仓库、地下配电设施等)防洪防涝工作。
(二)对策
1.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协助省防指做好安砂水库防洪调度,做好安砂下游各梯级水库电站的统一调度;及时发布通报暴雨洪水信息,必要时两区要组织好人员财产转移。
2.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进行城市下水管网改造,尽快确定未建排涝站的选址,并加紧建设,实施市区两岸高水高排方案。
3.加强对水上船只的管理。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船只的安全检查,督促业主建设好汛期船只停泊专用锚固点,制定好汛期防漂流预案,确保船只安全。
4.有地下室的单位要根据防洪防涝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预案、物资准备。

三明市区防洪预案指挥系统网络图
图1

三明市区防洪预案信息发布网络图
图2

三明市区防汛警报管理办法
为搞好市区防洪工作,规范防汛警报鸣放规则,制定本办法。
一、警报型式
1、市区防汛警报鸣放系利用市区防空警报进行鸣放,当市区发生二十年一遇洪水,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鸣放警报命令,由市人防办执行,鸣放时间为:连续鸣放三分钟,停三分钟,继续鸣放三分钟。
2、防汛警报鸣放地点,从市区防空警报器中筛选出10个警报器作为防洪警报鸣放,具体位置为:闽西地质大队、财经学校、明都大厦、皮肤病防治院、省建一公司、人防管理中心、金谷宾馆、梅列医院、重机技校、石油公司警报器。
3、考虑洪水的特殊性,当沙溪河水位退落到警戒水位以下,危险自动解除,不鸣放解除警报。
二、警报器管理
1、以上十个警报器由专人管理,由两区政府根据所在区域落实责任心强,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经市人防办同意并负责培训。
2、警报器一般在汛期使用,以4~6月雨季及7~9月的台风季节运用为主,其他时段一般不用。每年于4月上旬试鸣一次,试鸣前应做好宣传工作。
3、警报器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市人防办负责。
4、建立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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