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南政综〔2006〕393号
延平区、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建设,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改造以及农村公路硬化建设步伐,使我市道路交通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对促进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205、316国道以及南武路沿线一些村镇路段,占道集市贸易、摆摊设点、长期堆物等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公路畅通,损害了闽北的文明、开放形象。为切实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占道等行为,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工作重点
这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延平、建瓯、顺昌、浦城等县(市、区)一些村镇(见附表)在205、316国道及南武路占道集市贸易、摆摊设点、长期堆物等危害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二、清理整治的原则和要求
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当地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交通、公安、交警、工商、公路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达到平安畅通文明路和农村规范整洁的集贸市场的要求,做到辖区内国道和南武路主干道无占道为市的墟场,无摆摊设点,无随意堆物,路边集市场地硬化、盖板化、绿化,村镇人行道有隔离设施。
三、清理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1、宣传发动部署阶段(2007年1月至2月)。由乡镇政府根据清理整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人,上报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要召开公路沿线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沿线乡镇要召开村书记、主任和违章户会议,落实整治任务,实行乡包村、村包户。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播放、张贴当地政府的整治通知,把违章占道的整治范围和要求公布于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对当地违章占道现象进行曝光。
2、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阶段(2007年3月至5月)。由县(市、区)政府牵头,乡镇政府按照清理整治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整治中要采取“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办法着重整治辖区内占道赶集的墟场,对已有专用市场不用的要立即引导进场;对场所容量不足的,县乡政府要作出调整和补充,满足集市贸易需要,方便农民进行农副产品交易,切实做到不占道经营;同时规范车辆管理,引车入场,定点停放,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交警、工商、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行动,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形式,依法开展整治。在整治行动阶段有关执法部门要联合执法,劝导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屡劝不听者依法严肃处理。公路部门要对村镇人行道与公路之间的护栏等隔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6月)。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清理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验收情况上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将整治效果纳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考核和文明综治考评范围。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确保道路长期安全顺畅,墟场、集市管理规范,村镇文明整洁,市政府要求重点整治的乡镇在整治达标后应聘用保洁畅通人员,加强对沿路农村集贸市场周边的保洁畅通和车辆的疏导管理,防止占道经营、随意停车、任意堆弃杂物等违章行为的回潮。保洁畅通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市公路部门协同负责管理、考评、选聘,并实行每年一聘,对工作认真负责,敢说敢管,管理效果明显的予以续聘。对不合格、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辞退,进行重新选聘。市政府决定对附表所涉及的乡镇按时整治达标后聘用的保洁畅通管理人员,给予每人每月固定补助130元,其中,从市公路部门列支80元,县(市、区)政府配套30元,乡镇政府配套20元(由市公路部门商有关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保洁畅通人员的聘用条件、管理办法和资金补助渠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以205、316国道和南武路为重点的道路交通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表:南平市国道、南武路主要占道违章清理整治责任一览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表
南平市国道、南武路主要占道违章清理整治责任一览表
一、占道为市严重路段
辖 区 村 镇 公路位置 存在主要问题 整 治 要 求 整治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浦 城 临江镇 国道205线1944KM+600-900m 有市场不用,双边占道为市约300米 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2名。 2007.5.31 浦城县政府 临江镇政府
石陂镇 国道205线
1964KM+700m-1965KM 有市场不用,双边占道为市约300米 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2名。 2007.5.31 浦城县政府 石陂镇政府
仙阳镇 国道205线
1916KM+0m-100m 市场在用,仍占道为市约100米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2名。 2007.5.31 浦城县政府 仙阳镇政府
建 瓯 南雅镇
房村 南武路(国道205线2099KM+150-620m) 市场不够用,单边占道为市约470米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2名。 2007.5.31 建瓯市政府 南雅镇政府
二、占道为市较为严重路段
辖 区 村 镇 公 路 位 置 存在主要问题 整 治 要 求 整治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浦 城 濠 村
蒋溪口 国道205线1982KM+600-670m 市场不够用,双边占道为市约70米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1名。 2007.5.31 浦城县政府 濠村乡政府
建 瓯 徐墩镇
丰乐村 南武路(省道303线252KM+460-860m) 市场不够用,在市场入口双边占道约400米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1名。 2007.5.31 建瓯市政府 徐墩镇政府
延 平 王台镇 国道316线镇区 市场不够用,出口占道为市,违法停车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和违法停车。聘用保洁畅通人员1名。 2007.5.31 延平区政府 王台镇政府
顺 昌 洋口镇
石溪村 国道316线村区 市场不够用,占道为市 调整、归入市场经营,取缔占道为市。聘用保洁畅通人员1名。 2007.5.31 顺昌县政府 洋口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