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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07〕14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从今年8月1日开始,集中开展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为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研究制定了《莆田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尽快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学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和省政府副省长汪毅夫在7月31日全省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确保我市按时完成转星调整任务。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方案》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进度要求排出倒计时时间表上报市文广局,以便上报省广电局。
三、在转星期间,市广电中心要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广播电视覆盖不受影响,确保用户接收不受影响。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莆田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我国“鑫诺3号”和“中星6B”卫星已经分别于6月1日和7月5日发射成功,按照中央要求和广电总局统一部署,从8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转星调整工作。为认真贯彻全省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转星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卫星传输调整任务:一是将目前通过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亚太2R中卫1号和鑫诺1号(中央40路广播)共6颗卫星36个转发器传输的中央和地方卫星电视节目共152套、中央和地方卫星广播节目共155路,全部转移到鑫诺3号(东经125度)和中星6B(东经115.5度)两颗专用卫星传输,为方便接收,中央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两颗专用卫星并行传输。二是将目前通过鑫诺1号卫星Ku转发器传输的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电视节目、“村村通”平台电视节目、中国教育电视台电视节目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部转移到亚太6号卫星(东经134度)Ku频段转发器传输。要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的统一部署完成相关接收传送任务。   


(二)地面接收调整任务:一是将我市原接收6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超过11061个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两颗专用卫星,其中广电系统内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有线电视前端地面接收设施共 108个,“村村通”用户共91个,广电系统外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地面接收设施共85个,农村用户地面接收设施共10775个,以及军队系统用户等。二是将原接收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亚太6号卫星,其中涉及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用户10  个、军队用户3个、中小学远程教育接收站点93个。鑫诺3号和中星6B两颗专用卫星以及亚太6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传输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技术参数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


(三)转星时间安排:转星调整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量大,新旧卫星并发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4日。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任务、不留死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节目上行的并发任务,完成所有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整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属地管理为主,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将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管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不论广电系统内与系统外、不论城市与农村的卫星接收设施,凡是接收原6颗卫星节目的接收设施,都要进行调整。要针对广电系统内外、城市、农村卫星接收设施的不同情况,各县区制订不同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


从9月25日零时开始,广电总局停止传输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中卫1号、鑫诺1号等5颗卫星C频段转发器和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上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以及亚太6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上的河北卫视节目信号。


(一)地面接收设施调整工作


1、广电系统内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电台、电视台、转播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 7日 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市广电中心组织具体实施,验收工作由市文广局负责组织。市广电中心在8月15日前将调整完成情况上报市文广局。


2、广电系统外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系统外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等各系统各部门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属地广电机构牵头,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由教育部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广电部门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在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市文广局。


3、授权管理单位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军队系统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由莆田军分区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并验收。在9月10日前将验收结果函告市文广局。


4、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农村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8月31日前基本完成,9月24日前完成验收,并以乡(镇)为单位对接收设施登记造册,报县(区)广电机构备案。县(区)广电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并按总局要求定期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各县(区)于9月12日和10月12日分两次将完成情况上报市文广局,以便汇总上报省广电局。


5、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属地广电机构牵头并实施,属地的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各接收单位落实。验收工作由县区广电机构联合旅游主管部门进行,在9月12日前将本辖区的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市文广局。


(三)转星信息公告发布工作


1、在网站上公告:广电总局于7月28 日在总局网站(网址:http: //www. chinasarft.gov.cn)上公布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所有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技术参数,并提供所有县城所在地的卫星接收设施接收三颗卫星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以方便调整工作。市文广局在其网站上转登相关技术参数。


2、在电视节目中公告:从8月1日至8月31日,由莆田电视台在节目中,通过飞字幕的方式公告转星信息,字幕内容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布置发布。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公告一次。   


3、印发宣传材料:经市文广局统一转星调整宣传材料内容后,由县区广电机构印制发送到乡镇、村的用户手中,主要内容应包括:转星开始时间,并发截止时间,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技术参数,本地接收设施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天线及接收机调整方法以及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此项工作由市广电中心组织,由各县(区、管委会)广电机构具体实施。


4、在多种媒体上公告:从8月1日起,通过广播电台、广播电视报和网站以及其它报刊等多种手段公告转星调整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媒体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留死角,做到四加强: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县(区、管委会)要成立由党委宣传部部长牵头的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党委组织部、610办、财政、教育、文化、广电、经贸、外经、国资委、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


(二)加强协调与配合。转星调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县(区、管委会)、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排出时间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调整任务。


(三)加强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服务是保证转星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各级广电部门要组织专门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在乡、镇、村进行巡回服务。市广电中心、县(区、管委会)广电机构和乡、镇广播电视站要设立并公布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提供转星咨询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监督和检查。市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地区转星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转星调整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不留死角。要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定期逐级上报完成调整数量,及时掌握辖区内的调整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610办和市广电部门将加强调度指挥,加强巡视检查并适时对各县(区、管委会)转星调整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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