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莆政综[2006]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
一、现状概况
至2005年末,我市建成区面积43.8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8.64万人,城镇化率47.5%。市区现有住宅建筑面积1256万平方米。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莆田市中心市区的荔城区、城厢区和涵江区以及秀屿市区(笏石组团),规划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和《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规划年限相衔接。
三、主要规划依据
(一)《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
(二)《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闽建房[2006]52号);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27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六)《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四、规划目标
(一)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采取总量控制与项目控制相结合的方针,满足实际需求,兼顾开发商、消费者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引导城市住房建设走向良性发展。
(三)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按照出行便捷、环境优美、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要求规划建设住宅区,使2010年我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基本实现住宅成套化。
五、规划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积极贯彻宏观住房政策,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围绕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着力调整住房结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完善住房供应机制。
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十一五”住房需求量预测
(一)人口规模。2005年末我市建成区面积43.8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8.64万人。预测201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76.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73.14万人。
(二)住房需求总量预测。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及住宅发展目标 ,2010年我市建成区住房需求总量为2496万平方米,市区现状实有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256万平方米,因人口增长以及改善住房条件带动的住房需求量约为1240万平方米;因旧房拆迁等原因产生的被动性住房需求量约为300万平方米,则“十一五”期间需新增住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540万平方米。
(三)分类需求预测。根据对我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预测,保障性住房需求约为308万平方米,占住房需求总量的20%(含安置房需求量12%),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需求量约为15万平方米。其它商品住房需求约为1232万平方米,占住房需求总量的80%。
(四)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根据上述预测结果,莆田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如下表:
莆田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表 表1
年度
商品住房(万m2)
保障性住房
(万m2)
合计(万m2)
2006年
140
38
178
2007年
292
80
372
2008年
270
80
350
2009年
260
60
320
2010年
270
50
320
合 计
1232
308
1540
七、土地供应需求量预测
“十一五”期间住房建筑面积需求总量约为1540万平方米,所需土地供应量约为960公顷。除存量土地(约181公顷)外,需新增土地供应量约为779公顷。
土地供应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一五”期间供应总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新增住房供地中20%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见表2。
莆田市“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年度计划 表2
年份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年度土地
供应总量(公顷)
110
232
218
200
200
960
八、住房结构比例控制
本次规划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控制年度住房供应结构比例,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保障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其中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为主,同时规划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的前提下,对住宅建设进行进一步的统筹安排。
九、住房建设用地布局
“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用地布局以《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及《莆田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集约用地、统筹发展、规模建设的原则进行,优先利用闲置土地和现有土地。
新增居住用地主要以新区建设用地为主,主要分布在中心市区荔园路片区、涵江市区外环路和笏石秀屿新市区,便于集中成片建设,形成规模;旧城改造用地主要利用旧城中“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市道路的拓宽改造和市区内部分工业企业外迁,调整用地性质形成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