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
明政文〔2006〕75号
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两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整合药品监管资源,形成以专业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提高监管效能,消除监管盲区;有利于促进药品流通结构调整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农村药品供应渠道散、乱、差的状况,实现以监督促进规范,以规范保障农民用药安全。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监督,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网络机制,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
一要逐步建立起以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以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辅,覆盖县、乡、村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药品监管机制,确保农村药品监管到位。力争2007年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达行政村总数的95%,且1个信息员协管一个村所占比例不低于60%。农村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实行一年一聘,由药品监督部门负责考察确定,经培训考核后发给聘书,受聘者要在药监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及时上报和反馈农村药品质量信息。二要加大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打假治劣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整顿秩序与药品质量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整顿市场与培育市场相结合、打击违法与促进整改相结合,依法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二)运用监管手段,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一要健全营销机制,规范销售行为。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向乡村诊所集中配送药品,2006年底前力争乡村药品配送率达90%以上,乡村诊所药品来源渠道合法率达100%;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开设药品供应网点,引导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办乡村药店或在卫生所内设非处方药柜,万人以上乡镇所在地有1家以上的药店,3000人以上行政村设有药店或非处方药柜,方便群众购药;2007年底力争全市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100%,对农村配送的药品达到农民用药量和用药品种的90%以上,切实解决农民买药难、买药贵等问题。二要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切实改善农村涉药单位药品仓贮的条件,保障农民用药质量,2007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药房改造任务。建立起一个药品渠道畅通、流通规范、保证质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使农民得益、企业有利、政府满意。
(三)抓好“两网”示范县工作
根据省上要求,结合三明实际,确定尤溪、清流县为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示范县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评定标准》(简称“两网”评定标准)认真抓好落实,争取2006年底前通过验收达标。其它县(市、区)要参照“两网”评定标准,逐项逐条落实。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利民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两网”建设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一要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药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计生、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药监部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二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网络正常运行。三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药监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合法性和购销渠道的监管,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管理,取缔无证行医。计生部门要配合药监部门抓好计生药品特别是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制定平抑药价的有效措施,严禁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损害农民利益。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宣传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附件一:三明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福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评定标准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