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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7〕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州2007年人工防雹增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各县市安排资金,购买高炮,增设炮点,完善设施,目前全州已拥有52门作业高炮和8部车载火箭发射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为进一步发挥人工防雹增雨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贵州省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密切监视天气状况,扎实开展好每一次防雹增雨作业,打出最好效果,为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确保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经费的落实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把人工防雹增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划拨到位,确保人工防雹增雨工作正常开展。要确保每个炮站要安排不少于300发的人雨弹,电台、电话双通,有标准化的工作环境。按照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每门高炮达不到5万元经费不准出炮;培训达不到要求不准出炮;作业人员达不到“单4双5”不准出炮;不是标准化炮站不准出炮。同时,要完善炮站设施建设,对设施不完备的炮站作业点及时改造,尽快投入使用。未配置电台的炮站,要落实资金购买电台,安装电话困难的炮站,要配备移动座机,实现电台、电话双通,保证作业通讯畅通。

  三、强化人工防雹增雨安全生产措施

  狠抓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单4双5”的规定,认真做好作业人员选聘工作,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的人员充实到人工防雹增雨工作队伍中来,按照作业规范程序,对作业炮兵和电台指挥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经州人影办考核验收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
抓好标准化炮站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炮站的标准化建设。认真作好炮站作业点的选点规划,标准化炮站要有利于保护当地农业生产,有利于工作和管理,有利于安全生产。
加强弹药管理。按照人影弹药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弹药管理工作,炮站要人弹分室;弹药室要双人双锁;弹药运输要严格遵守弹药运输的有关规定;弹药入库、出库要严格清点,作好记录。

  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设置有炮站作业点的乡镇政府必须与县市人影办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合同,各县市、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抓好炮站的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搞好炮站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高炮故障。作业前要对高炮进行认真检查,病炮和故障炮不允许作业。作业后要对高炮进行认真细致的维护和检修,要达到业务技术要求,保证作业安全。

  加强作业指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县级作业指挥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电台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炮站的作业指挥和跟踪管理。必须每天对炮站进行早、中、晚3次查岗,决不允许发生脱岗、缺岗现象。遇有重大天气,各级人影办的负责人必须亲临作业指挥室。开展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空域申请管制,获准作业后方能进行作业,确保空域安全。

  四、利用现代科技设施提高作业效益

  各县市人影办要充分利用天气预报、多普勒雷达回波资料、卫星云图、电台、电话等信息,形成省州联防、州县联防、县县联防,构筑有效的作业联防体系,密切监视天气的变化发展,指挥好每一次人工防雹作业。根据工农业生产需要,抓住有利时机,及时组织人工增雨抗旱作业,要充分利用雷达监测、高炮、车载火箭,动静结合,追踪降雨云团,开展作业,增加降雨,缓解旱情,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五、加强乡镇气象情报服务管理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从安全生产、抢险救灾、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乡镇气象情报设施的管理,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雨情、雹情、灾情,气象业务部门要将收集到的气象情报及时上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效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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