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出资共建倒天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灌溉工程的通知
毕署通〔2007〕14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出资共建倒天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灌溉工程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毕节市倒天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灌溉工程是以倒天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为主体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地市两级政府共建重点项目之一,其工程建设资金3.8亿元全部纳入地市两级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分8年安排财政预算支出,贷款本金毕节地区财政承担60%,毕节市财政承担40%,贷款利息毕节地区财政和毕节市财政各承担50%。鉴于财政先支后收的特点,委托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毕节地区分行营业部贷款先行投入。
根据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公司申请,本项目申请贷款3.8亿元,贷款期限为8年,第一年至第二年不还本金,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还本金5000万元,第七年至第八年每年还本金9000万元,贷款利息按现行年利率7.11%每月结清,若遇利率调整,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毕节市倒天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灌溉工程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计划,地市两级财政必须及时拨付预算款项给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双方确认的分年还款计划偿还农发行贷款本息。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