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 2007 〕 22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顺市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分步实施,切实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安监队伍战斗力,为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八日
安顺市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将 2007 年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攻坚年”、“本质安全年”,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落实元月 8 日市委书记陈海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申晓庆等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市安监局的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全市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重心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法要规范、工作要创新、人民要满意 " 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立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2006年安监系统大练兵成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监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年”、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扎实开展安监系统“三基”工程建设,经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安顺市安监局“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尚勇(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李振英(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郑 琼(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吴有桥(市安监局协调与应急救援科科长)
陈大鹏(市安监局安监一科科长)
李 骁(市安监局安监二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监系统“三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各县区(管委会) 安监局开展“三基”工作;重点抓好乡镇安监站的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监干部培训、大练兵等工作;下设“三基”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办公室,郑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周健、陈国凤、杨光宏、黄先兵,负责具体处理“三基”建设的日常工作,考核标准、验收办法由“三基”工程建设办公室另行制定下发。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下大力气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即:“2007 年,全面推开、打开新局面;2008 年,深入推进、实现新突破;2009 年,整体提高、寻求新发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打牢“五个基础”:一是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着力打牢组织基础;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打牢安监干部思想基础;三是提高安监队伍执法水平,着力主打牢监督执法基础;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打牢安监队伍正规化建设基础;五是坚持科技强安,着力打牢信息化基础;努力实现“七个新提高”: 一是基层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有新提高;二是安监干部综合素质有新提高;三是安监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四是安全监管检查、检测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科技含量有新提高;五是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有新提高;六是应急救援和事故抢险能力有新提高;七是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新提高。
四、目标措施
(一)抓基层建设
1、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市、县(区) 直属同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真正做到与新的历史条件下奋力提速发展相适应的“四落实”(即:落实职能、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 建立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村为主”,根据村委会、居委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
2、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安监干部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安监队伍“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着力打牢思想根基,引导安监干部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始终保持坚强的革命意志和旺盛的战斗精神。重视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心理教育,通过思想交流、谈心交心,培养安监干部良好的心理素质,关心和解决安监干部工作、生活实际问题,排除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对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备等实行安全标志、标识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 302 号令、《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密切配合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将煤矿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纳入反腐败工作范围。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4、加强安全监管设施及装备建设。市、县安监部门配置和完善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查、检测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等,从根本上解决安监系统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
(二)扎实打基础
5、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
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止反复,提高整治效果。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引导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6、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在全市开展储罐区、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市、县、乡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逐步构筑市、县、乡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日常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市、县、乡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四是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援救体系建设。根据我市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数量多、分布广泛的特点,为提高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必须充分利用、整合我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顺市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救援车、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装备投入,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培训演练基地,健全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8、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认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市、县、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重点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仓储区、公路危险段、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治理。
9、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机构,形成各级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网络。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五进”(即:进机关、进乡村 [社区] 、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倡导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10、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力争到 2008 年,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 80%, 及时有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11、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对市安监局及7个县级节点的局域网进行改造和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健全、完善市安监局网站,督促县区加快安监局网站的建设,实现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苦练基本功
基本功是每个安监干部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本领,是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监管水平、推动安监工作和安监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苦练基本功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安监部门和全体安监干部必须切实增强抓好“三基”工程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持之以恒地勤学苦练,练就忠诚无畏、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私奉献的高素质,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12、练兵重点内容。按照建设学习型安监队伍和全员培训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岗位业务知识和行政执行能力的练兵。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专业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开展学习。三是实际应用训练。重点围绕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等进行训练。
13、练兵机制及要求。以岗位练兵为契机,完善练兵长效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强、能够体现训练质量、反映训练水平的考核标准,确保训练效果。通过苦练基本功,使全市安监干部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通过 “大练兵”,全市安监干部达到“三掌握、一增强”,即:掌握方针政策,掌握法律法规,掌握业务知识;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安监系统“三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立足基层,从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抓起 ; 三是坚持贴近实战,切实增强“三基”工程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坚持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安监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坚持经常练兵,把“三基”工作与深化“大练兵”、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六是坚持统筹安排,确保“三基”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安监系统“三基”建设良好氛围。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是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强化安全监督执法的一把利剑,必须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市安监干部应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认真学习掌握以“安全发展” 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进一步提高认识、武装头脑,把握规律、指导实践,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的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制度建设和各项基础性工作,学习掌握安全监管执法和进行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管理所 必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形成安监系统“三基”建设良好氛围。
事故调查处理等进行训练。
( 三)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确保安监系统 " 三基 " 建设取得实效。各级安监部门是安监系统 " 三基 " 建设的责任主体,任务艰巨 ,责任重大,必须发扬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的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安监系统 " 三基 " 建设取得实效,为安全生产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