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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7〕17号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随着我州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反映非普查年份我州第三产业发展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缩小非普查年份与普查年份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的差异,为国民经济核算由下管一级向下算一级过渡创造条件,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4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完善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搞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可以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反映我州第三产业的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等情况,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加准确客观地认识州情,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三次产业的关系,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搞好这项工作,既是统计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推进我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 “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方法、时间和数据发布
  (一)统计调查对象:在我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第三产业活动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全部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统计调查的范围:除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
  (三)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以及从业人员、资本总计、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劳动报酬、保险费用等。
  (四)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科学估算和综合评估等多种调查方法。
  (五)统计调查的时点:2006年第三产业调查的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从2007年开始,非普查年份的调查周期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每月进行一次,除此之外的第三产业每半年进行一次。
  (六)统计调查数据的发布:经州统计局统一核算后每年向州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向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公告。
  三、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它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全面落实好这一重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推进我州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常规化,加强对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州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是:
  组 长:姜学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尹 亮(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承桓(州统计局党组书记)   
  成 员:白忠祥(州发改委副主任)    
      吴世胜(州财政局副局长)
      罗小平(州经贸委副主任)
      吴宗炳(州商务局副局长)
      赵顶平(州统计局副局长)
      潘年富(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厚良(州科技局局长)
      祝纲潮(州公安局副局长)
      龙邦沅(州民政局副局长)
      杨朝柱(州司法局副局长)
      余吉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吴 春(州建设局副局长)
      龙新林(州交通局纪检组长)
      杨贵平(州水利局副局长)
      丁俊洪(州卫生局纪检组长)
      王永泮(州环保局副局长)
      杨通映(州广电局副局长)
      雷文艳(州旅游局副局长)
      周章平(州国税局总会计师)
      刘立林(州地税局副局长)
      欧鸣飞(州工商局副局长)
      代志坚(黔东南州邮政局副局长)
      黄 凯(电信黔东南分公司财务总监)
      向有祥(联通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袁 平(移动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
      胡剑堂(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采元(黔东南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赵顶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在组织实施好省的调查方案的同时,结合我州实际,负责制定我州统计调查相关制度和编制有关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人组织协调本单位的三产调查工作,并明确本单位开展三产调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统计调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四、依法统筹推进统计调查工作
  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对象分散、量多、面广,绝大多数是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科学制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统计调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开展第三产业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动员有关方面特别是调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州直有关部门和在州内的中央、省直属单位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的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调查所需要的有关财务、财政、统计和业务资料,以及有关行政记录资料。每年财政决算、年度会计报表、统计年报报出后,要及时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当年的财政、财务、统计及其他业务资料和有关行政记录资料。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制度,确保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对象必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非普查年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及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调查资料。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我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统计机构人员少,经费不足;乡镇和部门统计机构不健全,兼职统计人员多,且变动频繁,人员素质相对较低,难以适应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因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复杂、数量成倍增长的新情况,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以确保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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