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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7〕10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行署有关部门:
《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已经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


为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确保全区农村信用社9081万元的央行专项票据实现按时兑付目标,使国家资金扶持政策得以落实,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凸现农村信用社在试验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制定《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作为国家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化解历史包袱的一项特殊扶持政策,其目的是使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能做到产权明晰、财务状况良好、治理结构完善,真正达到 "花钱买机制"的效果,能否如期兑付央行专项票据是检验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关键。全区农村信用社自2003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经过3年的努力已成功走完第一棒,并成功认购央行专项票据9081万元,现已陆续进入兑付期。为了体现改革成果,尽快消化历史包袱,实现用5至10年时间,将全区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合作银行,真正建设成为支持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全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高度重视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工作,把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申请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学习、认识、准备、落实、措施、责任六个到位并进行全面部署,争取央行票据兑付工作一次性申报成功,资金一次性到位,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标准及要求,按照省联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2007年二季度大方、纳雍、赫章联社第二批兑付,毕节、黔西、金沙、织金、威宁等联社第三季度兑付。
(一)大方联社、纳雍联社、赫章联社确定报告期以2007年3月末为时点,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申报时间为2007年4月15日前上报相关资料到县银监办和县人行,确保申报兑付成功。
(二)毕节、黔西、金沙、织金、威宁各联社确定报告期以2007年6月末为时点,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申报时间为2007年7月15日前上报相关资料到县银监办和县人行,确保申报兑付成功。
三、工作进度
(一)大方联社、纳雍联社、赫章联社一季度工作重点
元月份:围绕票据兑付的关键指标和关键环节,组织人力对全辖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财务收支、不良贷款的双降等各项指标进行细致的自查自纠,特别要着力完善票据置换不良贷款专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密监控,保证置换贷款的原始档案以及保全、处置、清收的原始记录完整并确保现金清收5%,资产处置达到80%。对经处置但未能清收的单户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置换资产,各联社必须按照银发〔2005〕247号文件附件2的规定逐户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对确有困难无法按规定取得证明材料的,必须取得乡(镇)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对经处置但未能清收的单户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置换资产,必须简要说明其未能清收的原因,对未处置完毕计划清收的置换资产,必须落实处置责任,并制定处置、清收计划和时间表。对主要经营指标实行动态掌握,对可能的风险点提前介入,有效防范,不遗余力地搞好关键指标的落实。对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经营机制转换、信贷支农、信息披露等"软指标",按照进展情况,认真对照兑付标准,找出差距和不足,确定整改工作重点,进行补救完善,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二月份:继续完善有关未尽事宜,着手进行材料准备。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办公室着手组织熟悉产权制度改革和财务、信贷等业务的相关人员集中时间撰写材料,对形成的材料和有关"软指标的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梳理,不断回头看"。对于已按要求落实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三会"制度、法人治理制度、信贷财务制度、安全保卫等内控制度、有关会议记录的资料文本及清单要组织专人分类归档,确保各种材料配备齐全。
三月份:地区央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或各县(市)央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模拟验收,力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票据兑付材料符合要求。
四月初正式向当地人行、银监部门上报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申报材料。
(二)毕节、黔西、金沙、织金、威宁各联社一、二季度工作重点
一季度:一是规范股金管理。建立健全股金规范、股权设置,严格按照入股程序进行新增股金管理,及时清退存款化股金、贷款化股金等不合规股金,坚决纠正违规退股行为,并严格执行分红政策控制分红比例,确保股金合理、合法、合规、确保资本充足率达标。二是狠抓不良贷款"双降",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严格按照省联社盘活不良贷款的四个条件,加强借新还旧贷款的管理,积极盘活不良贷款;积极运用行政、法律、责任清收等综合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清收工作,细化清收责任,推动不良贷款持续"双降"。同时,严把新增贷款投放关,切实增强贷前调查,尤其是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分析,并完善所有贷款手续,全面落实审贷分离操作流程,提高新增贷款到期收回率,确保新增贷款不再沉淀死滞。三是齐抓共管,加大清收和置换贷款处置力度。各县(市)清收旧贷、依法打击逃废债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职责,配合农信社本着"先易后难、公开透明、货币清收为主"的原则,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对置换了的不良贷款逐笔下发催收通知书,在保全诉讼时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清收处置措施,完善信贷档案和管理台帐,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指引》要求加快置换资产处置取证的工作进度。四是对对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经营机制转换、信贷支农、信息披露等"软指标"进行查缺补漏,做到"一月一梳理,季度回头看",不断落实好该项工作。五是关于织金联社法人治理结构,本着上下联动,努力工作,择机进行的思路积极完善,同时在有关申报材料中要对织金联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自改革以来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二季度:参照大方、纳雍、赫章联社一至三月的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进行。确保7月15日前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申报材料取胜得成功。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成立以政府、县人民银行、银监办、县联社等部门领导或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一是必须进一步明确分工,使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基层信用社相应成立由信用社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兑付小组。二是建立机制,强化约束。建立专项央行票据兑付责任制,层层签订专项票据兑付责任状,实行严格的"一把手"负责制,并把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纳入联社及各信用社负责人的任期目标考核,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确保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有序进行,专项票据兑付领导小组必须定期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反复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所确定票据兑付的时限要求精心制定专项票据兑付倒计时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保证专项票据兑付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票据兑付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供借鉴,正确领会有关部门的考核要求至关重要。因此,各县(市)联社要始终把协调沟通作为做好票据兑付考核工作的关键一环,紧抓不放,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办事处加强联系,汇报沟通,解决难题,减少失误。如有关置换资产的处置取证工作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寻求支持。
(三)各县(市)联社做到检查监督到位。对内,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主要加大对票据兑付考核相关材料的形成、保管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检查,对形成的材料实行"一月(周)一梳理,季度(按月)回头看",及时充实完善。同时,定期检查基层社对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落实纠改。对外,端正被查态度,把人民银行的日常考核和上级的检查验收,看成是对票据兑付工作的一种促进和规范,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对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为票据如期兑付奠定基础。
(四)做到兑付申请材料准备到位。当前我区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此,各县(市)联社必须对照相关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增强专项票据兑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关键指标和关键环节,全力打好专项票据兑付攻坚战。各县(市)专项票据兑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门负责票据兑付申请材料的组织(数字审核、文字编撰、汇总把关)和上报工作,确保申请材料达到6个方面的要求:
1、要素完备。按照"银发〔2006〕 130号文"的要求,确保兑付申请材料内容完备。
2、内容翔实。根据"银发〔2005〕247号文"的规定,兑付申请书全面反映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信息披露、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专项票据置换资产管理、经营财务变化、支农服务水平变化、地方政府扶持政策(在专项央行票据认购申请书中政府承诺扶持政策但未兑现的要作情况说明)等方面的实施进展及成效情况。
3、表述生动准确。在标题的设置和内容的体现上,紧扣兑付考核要点,通过自身的做法和数字,全面体现工作成效;在表述上坚持既突出重点,又不遗漏一项内容,确保简捷、完备、流畅。
4、软指标考核重点把握精准。由于软指标不能量化,要通过认真研读文件,掌握软指标必须"有制度、有落实、有成效"的考核重点,在兑付申请书中着重进行表述,做到有的放矢。
5、数字准确一致。所有兑付申请材料的数据都须组织相关人员反复核对,并由联社主任、理事长全面把关,做到完全准确且保持一致。
6、相关内容详细说明。各县(市)联社要及时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沟通,针对考核重点进行自查,对于数字变动大、考核重点关注的问题如:因换发股金证导致股金借方发生额、因计算方式不同导致票据兑付考核表和审查、审核表中弥补历年亏损挂账数字不同、影响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的相关数据出现大幅波动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说明。并将说明材料作为申请报告的附件一并报送,参与审核。
7、总体把关到位。申请材料初步形成后,由县(市)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分头修改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审查、认真整改,确保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符合兑付考核要求。
五、工作职责
(一)各县(市)农村信用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贯彻和落实各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三是从明年元月份起每隔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并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涉及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反馈;四是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央行票据兑付标准抓好落实,按期完成各阶段所必须完成的事项;五是按票据监测考核要求准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数据和材料。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操作程序》(银发〔2005〕247号)和"银发〔2006〕 130号文"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按进度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内控等制度,确保有关业务指标达到兑付标准,提出专项票据兑付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县人民银行:负责会同银监办对农村信用社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帮助农村信用社抓好央行专项票据兑付的基础工作。
县银监办:负责督促清收其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协助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县工商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完善工商营业执照。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完善税务登记手续,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办理和完善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县房管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办理和完善相关房产手续。
县法院、检察院: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行为。
县监察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和亲属欠款。
县财政局:负责引导有关预算外资金、涉农资金到农村信用社结算和1992年"撤并建"后成立的镇(乡)原则上财政账户开设在农村信用社,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
县公安局:负责帮助农村信用社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改制工作,在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时按照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收费。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的领导,保证全区9081万元的央行专项票据按时兑付,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玉屏(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叶真文(行署副秘书长)
张远达(人行毕节中心支行行长)
董友周(银监会毕节监管分局局长)
谢  强(省联社毕节办事处主任)
成  员:张著烈(省联社毕节办事处副主任)
董  艾(银监会毕节监管分局副局长)
岳长春(人行毕节中支工会主任)
各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联社毕节办事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叶真文
副主任:谢  强  张著烈  董艾  岳长春
成  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是贯彻和落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省联社毕节办事处建立定点工作联系制度;四是负责组织对各县(市)联社开展兑付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模拟验收;五是制定《毕节地区农村信用社2007年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县市要相应成立央行票据兑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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