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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批转毕节地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关于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批转毕节地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关于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6〕116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批转毕节地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关于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毕节地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关于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毕节地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关于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

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农业机械化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一系列决定和精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我区主要粮食作物的稳定增产,根据省农机局制定的《贵州省2006――2015年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现就做好我区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在全区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
水稻是我区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常年种植面积70万亩,产量28万吨以上,约占粮食总产的12%。长期以来,全区水稻和种植基本是靠人工栽插,生产机械化手段滞后,作业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作业效率低,给水稻生产带来一定的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需求日益迫切。因此,无论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服务粮食安全大局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突出农机化工作重点,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进一步增强抓好机械化插秧技术推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是继品种改良和栽培技术更新之后进一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水稻劳动生产率的又一次技术革命,在我区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区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是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区主要粮食作物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期间加快农机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做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二、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增产增收为目标,以试验示范为突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农机具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全区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差异,本着“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强化服务、梯度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加强资金扶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
(二)工作原则
1.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县市自然、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农民对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认识程度和接受程度,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2.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相结合的原则。我区各县市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各地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程度和接受程度不一、经济条件不一,因此,要结合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3.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推广,既要靠政府引导,也要靠市场推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对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插秧机械的购机补贴扶持,引导广大农民认识、接受并积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同时,扶持当地农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机插作业服务,拓展水稻机插作业市场,以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推进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示范、推广力度,大力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指导农民按标准育秧,通过购机补贴支持农民购买插秧机,使机械化插秧在水稻种植区逐步拓展。有条件的县市要积极认真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工作,在示范推广工作中要以坝区和水稻连片的乡镇为重点,重点扶持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以点带面,幅射周边乡镇。2007年我区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在金沙、黔西、织金、毕节四个县市开展,实施机插秧示范推广2.815万亩,力争达到3.315万亩。其中金沙县计划实施2.5万亩,力争完成3万亩;黔西县计划实施1500亩;织金县计划实施1500亩;毕节市计划实施150亩。以后逐年稳步推广普及,力争通过3至5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区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覆盖全区水稻主产区。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需要做大量探索性、开拓性的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个精练、高效的指挥体系。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水稻机插秧工作的领导,地区成立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由行署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专员任组长,地区农业办公室、农业局、农机服务中心、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气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农机服务中心,由农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水稻机插秧的组织、实施、督促、协调工作。各机插秧试点县也要相应成立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机插秧工作机插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的保证。
各项目县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水稻机插秧工作的开展。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是“十一五”期间我区农机化重点工作之一,各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水稻机插秧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措施、建立技术指导体系。为抓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促进农机与农艺的紧密结合,地区农机服务中心要牵头成立毕节地区水稻机械化插秧农艺专家组。各机插秧试点县也要相应成立水稻机械化插秧农艺专家组,搞好当地机插秧工作的技术研究、指导。地区农机中心、地区农业局要抽调人员分别成立农机、农业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技术指导组沉到项目县市,搞好工作协调、技术指导。各项目县市成立以农机、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示范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并结合生产条件、耕作习惯、农艺要求和农机化水平,制定高效合理的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及技术规范,整理资料及编写技术文件,对示范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及把关,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对育秧、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机械操作等搞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开展农机与农艺相配套的综合技术服务。各项目县市机械化插秧都要使用良种,良种覆盖率要达到100%。育秧环节主要采用软盘育秧技术。插秧环节采用小苗移栽,配方施肥等,抓好机械化耕整地、机械化灌溉等配套工作。农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与农业农艺技术人员密切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农民更好地掌握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和知识。要进一步加大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宣传力度,培训机插秧技术骨干,指导农民按标准育秧,强化机插秧技术推广,使农民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各县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培训工作经验,根据当地水稻生产特点和购机对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培训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真正使每个购机农户和参加学习的农民掌握插秧机操作要领,维修保养、育秧和大田管理技术,确保农民在生产实践中不发生重大失误,确保机插秧工作在面上更快更好地推广开来。同时,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现场会各种宣传小册子和走村入户等形式,结合2006年水稻机插秧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广泛宣传水稻机插秧技术和购机补贴的优惠政策,真正营造起发展水稻机插秧技术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加强部门协作。为确保全区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项目县市要把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资金列入预算,配套一定的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同时,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示范推广要与粮食增产工程、超高产示范工程相结合,在项目实施区实行资金捆绑使用。
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技术性强,在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农机部门负责水稻插秧机的选型、机手培训及机械化插秧作业,搞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要加大对插秧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要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提前购置插秧机及育秧的配套设备。农业部门在水稻品种的选择、育苗、植保等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良种、农药等物资的选用及田间管理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给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项目更大的资金、物资、人力的支持,为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做好充分的物资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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