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州旅游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州旅游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6〕127号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州旅游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完善我州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我州旅游业加快发展,根据即将建设的贵广快速铁路、厦蓉高速公路对我州经济发展区位带来的新变化,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州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作进一步修编,同时编制黎平侗族原生态文化及仰阿莎苗族原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圈、镇远历史文化及舞阳河山水风光旅游经济圈、雷公山苗族原生态文化及自然生态旅游经济圈旅游规划。规划及修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全州旅游总体规划的修编及三个旅游经济圈旅游规划的编制是全州产业规划的一件大事,也是各县市产业规划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从全州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和参与这一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时间安排
  本次规划编制由州政府牵头组织中外专家进行编写。规划编制工作于2006年11月中旬正式启功,于2007年8月底结束。各县市成立以分管县市领导为组长的旅游规划编制协调机构,配合州旅游规划专家组开展工作。
  三、各县市的职责
  (一)按州旅游规划专家组的要求,配合专家组进行本县市区域的旅游调研、研讨工作,负责专家组在本县市区域的调研、研讨期间的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按州旅游规划专家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县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市)旅游发展规划、及与旅游相关的各项专题规划。
  (三)协助组织相关的研讨座谈会。
  三、州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按州旅游规划专家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按州旅游规划专家组的要求,完成相关的专题规划:
  1、《旅游环境保护和利用规划》由州环保局牵头(责任人张镇),州旅游局、州林业局、州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国土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2、《旅游交通规划》由州交通局牵头(责任人吴汉碧),州旅游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水利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3、《民族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由州文化局牵头(责任人滕昭义),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民委、州建设、州文联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4、《旅游村镇发展规划》由州建设局牵头(责任人刘耀伦),州旅游局、州文化局、州民委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5、《旅游商品开发规划》由州旅游局牵头(责任人张睿),州经贸局、州商务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6、《旅游景区景点通讯规划》由中国移动黔东南分公司牵头(责任人欧阳军),州旅游局、州电讯局、州风景管理处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7、《生态建设规划》包括森林保护规划、沿线风景绿化规划由林业局牵头(责任人邓锦光),州旅游局、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国土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8、《水体生态建设开发与保护规划》由州水利局牵头(责任人古亚平),州环保局、州旅游局、州国土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9、《水土保护规划》由州国土局牵头(责任人龙义铨),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10、《旅游文化宣传及市场营销规划》由州旅游局牵头(责任人张睿),州文化局和各县市协助编制完成。
  (二)专题规划基本要求
  1、相关部门务必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专题规划纲要报送州旅游规划专家办(州政府5楼原3号会议室)审阅。
  2、各专题规划严格按照行业要求标准编制。
  3、提交成果必须同时报纸质文本(图件)和电子文本。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