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140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文件),进一步巩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寨)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估价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
爱国卫生工作是关系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大事,是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乡卫生面貌极大改善,农村改水改厕稳步发展,除害防病效果明显,健康教育深入普及,爱国卫生工作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形势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寨)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疾病防治的任务依然繁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有待加强和完善;二是一些地方的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在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地区农民饮用水卫生条件有待改善,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三是爱卫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县(区)的爱卫会机构不够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务院“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强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城乡卫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抓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市爱国卫生运动
(一)大力开展创卫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各地要结合“整脏治乱”和“四在农家”活动,认真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大综合管理力度。中心城区要继续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成果, 重点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城区、城中村、“五小”行业和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切实把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城市卫生的一些基础设施改造好、建设好。继续抓好垃圾、粪便、工业“三废”以及医院等其他特殊行业的有害污水和污物处理,继续抓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五小”行业等专项整治活动。
要把创卫与建立城乡卫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使创卫工作真正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形成合力,通过创建,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二)全力推进农村爱卫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要继续争创省级(国家级)卫生乡镇、省级(国家级)卫生村寨活动,结合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推广“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改厕、改畜圈、改造环境、改炉灶),重点搞好改水和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沼气,治理村容村貌;严格管理乡镇企业的排污,保护环境和农田不受或少受污染。
进一步抓好改水改厕工作。各县、区(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水改厕规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农村饮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对所辖区域的农村饮水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发布改水进度和治理水污染的情况。要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集体拿一点、群众出一点、国家补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改水资金。到2010年,要使农村改水普及率达90%,其中,中心城区农村人口改水普及率达95%,其余各地要使90%的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得到不同程度改善。
认真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工作。要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清除垃圾等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要规范集贸市场,清理占道为市,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抓好农村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农民普及卫生常识,普及防病治病知识,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崇尚科学,反对落后愚昧习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着力加强全民健康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卫生意识。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是落实卫生工作预防为主方针的关键,也是爱国卫生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充实健康教育机构,使之成为当地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中心。要强化健康教育观念。切实把防病指导思想从关注病人健康转移到同时关注健康人的健康上来,实施防病关口前移,不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健康教育,重点作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生理卫生和意外伤害等的普及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各级医院要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作为医院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要加强流动人群健康教育,汽车站、火车站、餐饮场所、旅游景区等,要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健康教育措施,加强卫生防病宣传。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要广泛宣传普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各地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降低“四害”密度的科学标准,抓紧研究成立各级消杀服务站,引入竞争机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除“四害”质量,并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战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四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到2010年,全市鼠密度要降到3%以下。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区(市)要在蚊、蝇、蟑螂三项中有一项达到国家标准。在开展经常性卫生活动的同时,确定每年四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月活动时间。这项活动要以开展健康教育和治理改善环境卫生为重点,每次活动集中力量解决1―2个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加强监督检查。到2010,全市食品卫生合格率要达到80%。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爱国卫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强化督导,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爱国卫生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加政府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将爱国卫生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范围,保证爱国卫生运动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爱卫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爱卫会办公室的建设,在人员编制和日常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级爱卫会要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把工作做好。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按照各自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要充分发挥爱卫办的职能作用。爱卫办是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的职能。各级爱卫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分阶段、分步骤的落实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四要建立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市爱卫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爱国卫生大检查;各县、区(市)爱卫会要进行自查,检查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