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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黔府发〔2006〕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全省残疾人状况,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实施五年来,各地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0所,特殊教育班288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26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86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174个,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全省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各地认真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长江新里程计划”等残疾人康复项目,许多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五年来,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4935例,训练聋儿2230例,4282名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服务,免费开展麻风畸残矫治手术982例,完成假肢装配2342例,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2809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5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66名,低视力配镜2490例。
“十五”期间,全省共培训残疾人11?8万人,全省城镇就业残疾人数近5?3万人,农村就业残疾人66万人,从事按摩职业的盲人达1800余人;共扶持贫困残疾人36?7万人,其中25?4万人解决温饱。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帮助133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了危房,1700多人受益。
“十五”期间,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48%,通过实施各类扶残入学项目,共获项目款599?1万元,资助贫困残疾考生近4000人,有787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上线考生录取率由2001年的81%上升到2005年的100%。
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社会地位明显提高。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了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大部分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65%的地级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我省残疾人演员在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共获金奖1个、银奖5个、铜奖11个,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大赛中共获金牌24枚、银牌24枚、铜牌24枚。
(四)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并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15万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使可以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50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年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及县级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县(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其他地区要切实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7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使15万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5345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0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800名,贫困肢残儿童矫治手术300例,为贫困肢残者装配假肢2600具,制作矫形器400具,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55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97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990人,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1970名,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56名,精神病防治覆盖人口1128万,在24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综合防治工作,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7万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和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在24个县(市、区)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加强我省聋儿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组织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24个县(市、区)覆盖1128万人口的地区,开展精神病综合防治工作;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各种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省、地级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终身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干预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减少残疾婴儿的出生。
7?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补助;巩固和完善全省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立我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10?加快省、市(州、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充分发挥各地残疾人康复训练技术资源中心的作用。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60%以上。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可以就业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争取在30万人口以上且适龄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3?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
4?统筹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有条件的市(州、地)要设立一所特殊教育高中或设立特殊教育高中班;倡导、鼓励举办残疾人高等教育,有计划地扶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创办特殊教育学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和考试办法。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链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5?各地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在同等条件下,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7?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和盲文、手语工作。创造条件,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课程,切实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加强盲文、手语推广,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8?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鼓励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47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200名,其中中、高级保健按摩及医疗按摩人员200名,初级保健按摩人员1000名,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300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结合我省实际,采取积极措施,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优先扶持福利企业,各类担保机构也应向福利企业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4?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服务范围。
6?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好2006年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2007年全国第三届残疾人技能竞赛。
7?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培养残疾人医疗按摩人员;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建立省级盲人按摩教研实习基地,加强学术交流。各级残联要依据有关规定,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和经费扶持。
8?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建立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9?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四)扶贫。
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3万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50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将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扶贫开发计划;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乡、村,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扶持残疾人脱贫。
3?各级要建立残疾人扶贫工作多渠道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实物扶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
4?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通过扶贫开发措施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要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范围,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
5?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技能。
6?加大力度,以选择好项目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落实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7?继续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各级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我省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各地政府和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创造条件,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市(州、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5?建立我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团体,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6?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和各级体校要招收、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7?建立健全市(州、地)、县(市、区)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建立我省残疾人体育综合活动场所作为残疾人体育资源中心;建立我省相对稳定的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队伍;积极推进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把残疾人运动员职业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8?办好2006年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做好2006年、2010年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我省运动员的训练、组团、参赛工作;把握2008年北京举办第十三届残奥会、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的机会,争取我省运动员入选国家代表团,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省和市(州、地)电视台要开办手语节目,县及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3?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全国和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需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全省9个市、州、地所在城市和县级市及有条件的县城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初步形成我省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2?进一步完善有关残疾人法规规章和政策,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我省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康复、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修改各市(州、地)、县(市、区)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
3?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规规章纳入全省“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加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建设。
6?对因企业转制、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建立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筛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7?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8?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新建公共设施和建筑物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规范;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制定计划,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参加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9?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让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促进交流,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覆盖全省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全省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以省残联信息化专业机构为骨干,以地(州、市)以下残联为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成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在“十五”残联网络建设基础上,实现与中国残联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省残联系统业务骨干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规划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统一标准,整合现有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4?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全省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制定建设指标和目录、促进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6?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优化统计方法和制度,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九)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任务指标
――完善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健全、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县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重点做好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
3?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残联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上一级残联要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双管”工作;加快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工作。
4?建立健全市、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围绕残联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组织参加好第四次“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7?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8?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地、市和县级市、区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争取中央对县级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十一五”期间,要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建成我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及体育训练中心;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和作用。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地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市、州、地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供条件,予以保证。各地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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