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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设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办公室(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总值班室)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设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办公室(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总值班室)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6〕66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设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办公室(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总值班室)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的通知》(国办函〔200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49号)和《关于设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事项的批复》(毕地机编〔2006〕23号)精神,行署办公室设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办公室(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总值班室),承担行署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行署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经行署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行署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行署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行署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行署与省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办理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行署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行署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管理的措施、办法和规划建议。
(四)负责组织编制毕节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向地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通报重要信息。
(六)协助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行署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行署总值班室)办理的主要业务
主要办理各县市、各部门报送行署涉及下列业务的文电和有关会务、督查工作等:
(一)涉及防汛抗旱、减灾救济、抗震救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森林火灾及病虫害、重大生态灾害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等业务。
(二)涉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处置和预防等业务。
(三)涉及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处置,重大动物疫情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防范等业务。
(四)涉及社会治安、反恐怖、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防范业务,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业务。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设置的有关问题
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精神设置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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