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6〕43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各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场超市、餐馆旅店、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在城市中心区域迅速增加,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城市中心区域广泛应用,使城市中心区域诱发火灾的因素越来越多,发生火灾的机率越来越高,而且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重大灾害。因此,预防城市中心区域火灾事故的发生,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点。5月26日,公安部召开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对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控制出租屋、“城中村”火灾事故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严格执法,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彻底改变消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保障公共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行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行署成立由赵英旭常务副专员任组长,行署袁华副秘书长、地区公安局阳成俊局长、地区安监局李逸侬局长任副组长,地区消防支队、地区建设局、地区经贸局、地区教育局、地区文化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工商局、地区旅游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消防支队,张春阳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二、整治时间
这次全区城市中心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时间为半年,从2006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沿街门面、个体经营场所、商住综合楼、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城市消防通道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宿舍和医院病房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按照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所设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
9、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城市消防通道和消防给水不能满足要求的。
10、出租屋、“城中村”等外来人员聚居的场所。
四、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县、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向社会公告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整治阶段(6月11日―11月30日)。各县、市政府组织消防、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必要时组织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城管、旅游、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行业和部门参加,按照专项治理的重点,执法到位、不留死角,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每月集中精力整治一条街道,对沿街单位、门面、建筑物实施地毯式的排查整治。排查结束后,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完成城市中心区域所有单位和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具体整治中,要根据分级管理权限,科学划定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监管的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下达《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督促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营业性场所不能确保安全和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安监、经贸、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吊销证照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对城市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因损坏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要通报自来水公司及时予以修复,对消火栓不满足要求的,要及时通知建设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增设;对沿街搭建临时建筑、堆放杂物占用和堵塞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要责成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予以拆除;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和医院等单位,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要跟踪督促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出租屋、“城中村”等外来人员聚居的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建设、劳动等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督促整改,不满足条件的,坚决予以清理;涉及多家产权和利益的场所,各县、市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整改;对一旦停业将会对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政府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整改时间表,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媒体曝光、立项挂牌、政府督办等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县、市政府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接受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全区城市中心区域的消防安全,事关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的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人,列出整治时间表,确保在11月30日以前取得实效。同时,在6月5日前将本县、市专项整治方案报地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市政府要督促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城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在活动开展前,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布,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检查人员到位、宣传资料到位、宣讲教育到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表彰,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掀起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的热潮。
4、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要通过这次整改活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督促单位和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5、建立举报制度,加强督查工作。各县、市要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地区举报电话:8294526,8294527,8294528),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专项整治期间,行署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6、完善基础资料,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政府要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内开展专项整治的每一条街建筑物画出平面图、立面图和标明消火栓位置,并对该街道的单位或场所重点的情况介绍作详细记录;检查人员要携带摄像机、照相机,对存在隐患要认真摄、录像,并认真填写和收集各类记录、资料表,在活动结束前形成完整的卷宗和综合资料,全面夯实社会消防基础工作,为党委政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灭火救援提供充实的数据资料。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于每月26日下午前将整治街道的平面图、立面图、《毕节地区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条街情况统计表》,以及开展检查的基本情况报地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各县、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地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总。行署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年底一并实施检查考核,以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