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餐饮饭店业名店评选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6〕65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餐饮饭店业名店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配合开展黔东南州50年建州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州餐饮饭店行业取得的丰硕成果,积极推介和宣传黔东南饮食住宿文化,促进我州餐饮饭店业和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黔东南旅游大州品牌,州政府决定在州庆期间开展“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名店”评选活动。现将《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名店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有关工作部门积极组织本地企业报名参加,确保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报名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寄送黔东南州商务局内贸管理科。
附件:1、《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名店评选方案》
2、《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评选申请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商务 服务业 名店评选 方案 通知
抄送: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
法院、州检察院。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250份
附件1
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名店评选方案
州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黔东南州餐饮、饭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黔东南旅游大州形象,州政府决定在建州5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开展“黔东南州餐饮、饭店业名店”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挖掘一批在我州餐饮、饭店业有突出贡献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能够让省内外、国内外广大旅游者体验“食在黔东南”、“住在黔东南”精髓的餐饮饭店企业,以此优化我州餐饮饭店行业整体素质,促进我州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品位的提升。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黔东南州内中式专业餐饮企业、餐饮连琐企业和特色美食店、饭店等。
二、评选条件:
参加名店评选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正式开业一年(含)以上,各项证照齐备;
(二)有一定经营规模,餐饮企业的餐厅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饭店至少有20间(套)标准客房;
(三)烹饪技术力量较雄厚,菜品(含小吃、特色食品、饮料饮品等)特色明显,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四)各项硬件设施、设备使用方便、安全舒适;饭店还应有相应规模的餐厅、商务设施、会议设施、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
(五)企业管理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较好,在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较高;
(六)依法经营,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在B级(含)以上;
(七)遵守计量、物价、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劳动用工规范;
(八)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餐饮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
三、评选方法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单店)报名,专家考核检查评审,征询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社会公示,评选委员会审核等方式进行评选。
四、评选细则
州商务局负责制定《黔东南餐饮业名店评选细则》、《黔东南饭店业名店评选细则》、州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应的食品卫生评选细则。
五、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15日至6月15日,州内各餐饮企业、饭店填写“名店评选申请表”及提供相关资料,到企业所在地市、县经贸局报名参评,各县市经贸局必须推荐2家以上餐饮、饭店企业参评。
(二)6月15日至20日,各县市经贸局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州评选办公室参加评选。
(三)6月20日至7月5日,评选办公室审定初选名单,组织专家小组对照评选细则对进入初选的餐饮企业、饭店进行考核评审,并确定入围名单。
(四)7月5日至10日,评选办公室根据专家考核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名单,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征求意见。
(五)7月10日报请评审组委会审定、批准。
(六)对审定合格的企业授予:黔东南餐饮名店、黔东南饭店名店、黔东南州旅游定点接待单位称号,并授牌。同时在黔东南州旅游推广活动中作为“黔东南美食必到地”、“黔东南住宿佳地”予以重点包装宣传。
六、收费标准
(一)参加评选的餐饮企业、饭店报名费300元;
(二)认定为黔东南餐饮名店、饭店名店的企业,每家收公告、制牌证等费用300元。
七、黔东南餐饮名店、饭店名店各评选20家。
八、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建州50周年州庆组委会
承办单位:州商务局
协办单位:州旅游局、州物价局、州卫生监督所、州消费者协会、州烹饪饭店协会
支持媒体:黔东南日报、黔东南电视台、州政府网站
黔东南州餐饮业、饭店业名店评审组织委员会:
主 任:朱光荣(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唐有祥(州商务局局长、州烹饪饭店协会会长)
成 员:吴宗炳(州商务局副局长、州烹饪饭店协会副会长 )
雷文艳(州旅游局副局长)
张盛农(州物价局调研员)
林有忠(州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欧鸣飞(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会长)
陈美荣(州烹饪饭店协会秘书长)
专家考核组由评审组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资深的行业代表、专家等7至9人组成。
评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222628转802或805 传真:8222628转801
联 系 人:陈美荣、杨玉芳
申报资料说明:
1、填写评选申请表;
2、相关证明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证、星级饭店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明、高级工以上技术人员的等级证件、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或职工获得县、市级以上奖励证书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