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发《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6〕38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发《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2006年3月18日“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简称: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组委会的安排和地委、行署领导的指示,为确保“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地区经贸局、商务局、旅游局分别制定了《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实施方案》、《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实施方案》、《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展销大会工作方案》和《2006“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方案》,经地区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同时,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将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每周报送到地区组委会办公室。
附:1、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实施方案
2、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实施方案
3、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展销大会工作方案
4、2006“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方案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1:
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
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
大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实施方案
根据2006年3月18日“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简称: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组委会的安排和地委、行署领导的指示,为确保“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毕节地区组委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展销大会。
简称: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
二、活动主题
自主创新、打造精品、发现人才、拓展市场。
三、活动目的
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是推动贵州建设旅游大省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区通过参加两赛一会活动,发动全区各条战线和广大各族群众参与旅游业发展,紧紧围绕旅游商品的文化性、艺术性、品牌性、纪念性、观赏性、使用性、便携性,把毕节原生态的民间民族文化融入其中,充分挖掘、保护我区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旅游商品资源,发现和培养一批身怀绝技的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开办和提升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提供和增加就业岗位,把我区富集的旅游资源和传统工艺优势转化为旅游商品、旅游经济、旅游竞争和旅游发展优势,利用“两赛一会”的契机,宣传好毕节,推介好毕节,提高毕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四、组织形式
为加强对 “两赛一会”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毕节地区组委会。
名誉主任:沈 健 地委副书记
杨继红 行署副专员
张光奇 行署副专员
主 任:谭亚林 行署副专员
执行主任:周遵富 地区经贸局局长
副 主 任:叶真文 行署副秘书长
先 武 地区经贸局副局长
杜 娟 地区旅游局局长
陈春芬 地区商务局局长
高永英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钥进 地区发改局副局长
袁德琴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和平 地区劳动和社保局副局长
杨云芬 地区乡企局副局长
张健霖 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 汇 地区文化局副局长
钟 声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罗 晶 地区科技副局长
章剑平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斯慧 地区民委副主任
杨新建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彭华昌 地区农办副主任
杨海琰 地区工商联副会长
肖明龙 团地委副书记
王爱平 地区工会副主任
李建生 毕节报社副总编
陈明刚 毕节学院副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局,先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聂焱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地区经贸局、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抽人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组、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组和策划宣传报导组。
八县(市)相应成立组委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当地经贸局。
五、活动方案
(一)“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的策划宣传报导。从三月下旬至九月下旬,由地委宣传部、地区文化局、地区广播电视局、毕节报社等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成立策划宣传报导组,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专栏等媒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深层次、全方位、广覆盖、高质量的宣传报道,让全区从事旅游产品设计及生产加工的企业、科研、学校等单位和能工巧匠积极勇跃参与“两赛一会”活动,在全区形成广泛关注、广泛参与这一活动的浓厚气氛。
(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安排在2006年4月中旬至7月20日进行,由地区旅游局、地区文化局、地区科技局、地区教育局等部门负责,成立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以突出地方民族特色与现代气息相结合为主旨,采取统一命题或自由创作的方式,面向全区从事旅游商品开发、设计的科研部门、院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作品征集。参赛人员为区内从事工艺美术食品、服装服饰、包装、民俗、工业产品设计等专业相关的科研院校相关设计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社会有志从事旅游产品设计的有关人员。作品征集和初选时间5月中旬―7月20日;在所有征集的作品中初选60件由地区组委会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确定)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参与省组委会办公室在7月21日至8月30日组织的专家初选、大众复评和权威总评,获奖者授予“贵州名创”称号。
(三)旅游产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从2006年4月中旬至7月20日,由地区经贸局、地区农办、地区乡镇企业局、地区农业局、地区非公办、地区工会等部门负责,成立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以打造精品、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创出新品为主旨,面向全区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和县、乡基层,发动区内生产旅游产品的企业职工、县、乡从事旅游产品的乡土人才、广大民间手工艺人和社会从事旅游产品制作的个体工匠等参加。海选和初赛将聘请有关专家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县(市)海选,负责初赛评选。
能工巧匠选拔由八个县(市)的县(市)组委会组织海选,每县市选出12名能工巧匠(个别县市可多选),组成本县(市)代表团,参加地区组委会统一组织的初赛,再由地区组委会选出20名能工巧匠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确定)并组成地区代表团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复赛、决赛。获奖者授予“贵州名匠”称号。
初赛分现场比赛和作品评选两部分。现场比赛:由评委会确定适宜现场制作的比赛产品和比赛项目,分为室内室外两个制作区域。室内比赛主要是制作小件手工艺品及加工品,室外比赛主要是制作大件作品。作品评选:制作时间长、制作工艺复杂、制作地点受限制的产品采取评选的方式进行。
海选时间为2006年5月中旬至6月20日;初赛时间为2006年6月下旬至7月20日;复赛时间2006年8月1日至8月15日;决赛时间2006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四)旅游商品展销会。由地区商务局负责,成立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以展示贵州旅游商品,为贵州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为宗旨,按省组委会确定的2006年9月18日至20日,组织区内生产旅游产品的企业、从事旅游商品开发、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初定在贵州省展览馆进行的以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交易、能工巧匠制作作品展销、旅游商品定货会、旅游商品展销以及旅游精品线路推介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商品展销会。全区八县市都要有展销产品参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参加“两赛一会” 的重要意义。“两赛一会”是“中国・贵州黄果树瀑布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贵州建设旅游大省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参加“两赛一会”的有关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旅游大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宣传毕节、推介毕节、提高毕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抓好。
2、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区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设计大赛和选拔大赛在5月20日全面启动;地、县(市)组委会和办公室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和条件。
3、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加快形成“党政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媒体搭台、旅游唱戏”的运行机制。
4、各县(市)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及联络员名单、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毕节市中山路6号行署大院内)。
联系人:张永洪 邓 林
电 话:0857―8222608、8222134
传 真:0857―8222528、8222134
附件2:
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制作
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实施方案
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将在2006年3月中旬至8月中下旬进行,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总体工作方案和省、地有关会议精神,为完成好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并利用这次契机,宣传好毕节,推介好毕节,提高毕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参加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制作能工巧匠选拔大赛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十一五”期间把我省建设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建设成为旅游大省的决定,进一步宣传好毕节,推介好毕节,提高毕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二、主办单位
毕节地区经贸局、地区旅游局、地区农办、地区乡镇企业局、地区农业局、地区非公办、地区工会。
三、活动内容
旅游产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安排在2006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进行。由地区经贸局、地区农办、地区乡镇企业局、地区农业局、地区非公办、地区工会等部门负责。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是群众性、参与性十分宽广的赛事,要深入发动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选拔一大批不同类型、各个层次的能工巧匠,成为我区旅游产业的主力军,能工巧匠选拔大赛以打造精品、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创出新品为主旨,面向全区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和县、乡基层,发动区内生产旅游产品的企业职工、县、乡从事旅游产品的乡土人才、广大民间手工艺人和社会从事旅游产品的制作的个体工匠等参加。海选和初赛将聘请有关专家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各县(市)海选,负责初赛评选。
(一)参赛范围:具有毕节地方民族特色的蜡染及刺绣、雕刻、茶艺、漆器、金属加工、植物加工、天然物产、矿产加工以及其他体现毕节独特手工技能的加工制造环节行业。
(二)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1、参赛人员:本次大赛,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生产旅游产品的企业职工;县、乡从事旅游产品制作的乡土人才、广大民间艺人;社会从事旅游产品制作的个体工匠等,凡通过手工或简单非机械化工具进行商品生产或制造的个人均可参赛。
2、参赛要求:
(1)参赛人以所掌握的生产加工制造过程的某一环节进行现场演示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时间不超过120分钟。特殊技能需要延长演示时间,视同类型参赛者数量另行确定。
(2)参赛者需对参赛的环节及总体过程进行简洁清晰的文字描述,并注明单位时间生产加工的产品数量。涉及到技术秘密的制作需特殊声明。
(3)演示环节涉及到的工具、原料(或半成品)由参赛者自行准备。
(4)生产、制造、加工过程及所涉及的产品需不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同时不涉及、危及演示者本人及他人的安全。
(三)比赛方式:能工巧匠选拔由八个县(市)的县(市)组委会组织海选,每县市选出12名能工巧匠(个别县市可多选),组成本县(市)代表团,参加地区组委会统一组织的初赛,再由地区组委会选出20名能工巧匠组成地区代表团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复赛、决赛。获奖者授予“贵州名匠”称号。
初赛分现场比赛和作品评选两部分。现场比赛:由评委会确定适宜现场制作的比赛产品和比赛项目,分为室内室外两个制作区域。室内比赛主要是制作小件手工艺品及加工品,室外比赛主要是制作大件作品。作品评选:制作时间长、制作工艺复杂、制作地点受限制的产品采取评选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方式
1、海选。由各县市组织,采取百分制评分或不记名投票的办法,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海选的制作作品进行独立打分,根据统计得分高低或得票多少,确定12件(套)进入初赛。
2、初赛。由地区组委会组织,采取百分制评分或不记名投票的办法,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加初赛的制作作品进行独立打分,根据统计得分高低或得票多少,确定20件(套)进入复赛,作为参加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的商品提交地区商务局。
(五)比赛时间:海选时间为2006年4月中旬至6月20日;初赛时间为2006年6月下旬至7月20日;复赛时间2006年8月1日至8月15日;决赛时间2006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四、评选标准
(一)代表性:具有明显的贵州本省特色或参赛者本民族特色,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独特性:参赛者具有的独特的加工工艺或技能;
(三)艺术性:参赛者加工生产制造出的产品应具有明显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四)创意性:参赛者加工生产制造出的产品的构思新颖、巧妙和个性化。
五、奖项设置
1、由评选委员会专家根据省组委会制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选。
2、毕节地区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1名;一等奖奖金4000元、二等奖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同时对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申报方式
(一)参评企业(景区)、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填写《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申报表》(附作品或图稿数码照片)。
(二)参赛的能工巧匠统一在各县市申报,各县市海选12件制作作品统一组织申报地区组委会。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参加旅游产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区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地、县(市)组委会和办公室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和条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这次旅游产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精心组织开展好。
各县(市)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及联络员名单、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毕节市中山路6号行署大院内)。
联系人:张永洪 邓 林
电 话:0857―8222608、8222134
传 真:0857―8222528、8222134
附件3:
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
展销大会工作方案
“多彩贵州”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是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的相关筹备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2006年“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展销大会。
二、活动主题:打造精品、发现人才、展示风采、拓展市场。
三、主办单位:
地区商务局、地区经贸局、地区旅游局、地区乡镇企业局、地区非公办。
四、地点安排:贵阳民族文化宫(暂定)。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主题:毕节地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能工巧匠制作品、其他旅游商品展销、签约以及毕节地区旅游精品线路推介。
形式:“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由厂家(个人)与观众、客商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展销、洽谈、签约.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会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声象播放等形式进行推介。
内容:展场设立4个标准展位,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展销位、能工巧匠制作品展销位、其他旅游商品展销位、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位。
六、会议筹备工作:
(一)展馆布置
展馆规划待具体位置、大小确定后再行制定。
(二)宣传资料准备
各相关商品资料由生产厂商(个人)负责,旅游精品线路推介资料由地区旅游局负责。
(三)参展商品准备
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60件由地区旅游局提供,请于8月31日前送地区商务局:能工巧匠制作品20件由地区经贸局提供,请于9月5日前交地区商务局;其他旅游商品由各县市组委会提供(每县市提供5件),请于8月31日前送地区商务局;旅游精品线路推介的资料、图片、音像载体等由地区旅游局准备。
七、工作进程安排:
9月15日前,完成展区装修工作;
9月16日―17日,参展作品进场布展,由地区商务局统筹安排;
9月18日―9月20日上午,展销。
9月20日下午,撤馆。
附件4:
2006“多彩贵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
设计大赛方案
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是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贵州省两赛一会的安排,结合毕节旅游商品的实际情况,特制作如下方案:
一、大赛目的
以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的两赛一会为契机,坚持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突出标志性、纪念性、工艺性、民族性以及实用性的原则,举办毕节地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进一步调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设计开发旅游商品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设计单位(个人)、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快我区旅游商品开发、结构调整,大力促进我区旅游商品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区旅游购物市场形象。
二、大赛主办单位及时间安排
主办单位:毕节地区经贸局、旅游局、文化局、科技局、教育局。
三、参赛作品内容及分类
(一)作品内容:本次设计大赛作品要重点反映毕节地区旅游资源特色以及毕节人文、历史、民俗及民族特色。作品包括工艺品、纪念品、旅游文化用品、旅游服务等外观设计及实物作品,以及涉及食品、土特产品、保健品等旅游商品的包装设计。
(二)作品分类:
1、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文化艺术品、民俗用品、服装服饰品、旅游生活品、旅游纪念品等外观、结构设计;
2、涉及旅游商品(包括食品、土特产品、保健品等)的包装设计;
3、其他方面的自由设计(含图稿、概念设计、创意)。
四、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区外工艺美术界、艺术界、工业产品设计界、有关院校师生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创作设计人员,以及社会有志从事旅游产品设计的有关人士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或自由组合的名义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实物样品或设计图稿均可单独参赛。作品效果图彩色、黑白均可,并另附简要文字说明,如作品主题、结构、工艺、使用材质、价位等。参评的设计作品须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五、作品征集
(一)旅游商品设计采取自由创作方式,由设计单位根据毕节地区旅游资源特色以及毕节地区人文、历史、民俗特色进行创意设计,但必须突出毕节特色。
(二)征集活动时间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进行广泛报名征集;重点行业和目标单位采取发邀请函的方式征集。征集活动时间2006年5月中旬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区外作品由设计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地区组委会办公室;区内参赛作品由各县市组委会初选上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
六、评选标准
(一)历史传承性:主题突出,纪念意义明显。具有鲜明的毕节地区民族、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及底蕴。
(二)时代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市场发展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
(四)艺术鉴赏性: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七、奖项设置
(一)在所有征集的作品中初选60件优秀作品,由地区组委会进行奖励,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参与省组委会办公室在7月21日至8月30日组织的专家初选、大众复评和权威总评,获奖者授予“贵州名创”称号。
(二)此次毕节地区旅游商品大赛设实物类和设计类两项。
1、实物类: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名各1000元。其余为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2、设计类: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其余为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八、比赛及评选方式
(一)比赛方式:采取初选、复评和总评。由各县市初选30件(套)〔其中实物类15件(套)、设计类15件(套)报地区组委会进入复评〕,地区组委会专家评出100件(套)入围作品进入复评,最后专家进行总评,评出60件(套)获奖作品。
(二)评选方式:
1、初选:由各县市组织,采用百分制评分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专业组对分类作品的每一件进行独立的打分,根据统计得出的高低,得票多少确定前30件(套)作品进入地区复评。
2、复评:由地区组委会组织,采用百分制评分或有记名投票的办法,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加复评的作品进行独立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100件(套)作品参加总评。
3、总评: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中讨论的办法,由评委对入选的候选作品进行综合评议,作品按综合评议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奖项,最终确定60件(套)作品作为“名创”奖作品,并作为参加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的作品提交地区商务局。
4、填写评语:分别由分类专业评委填写对该作品的评语,最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并填写最终评审意见。
5、报送审定:将评选出的毕节地区旅游设计大奖奖项及作品名单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由评审领导小组在媒体上公布。
九、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参评企业(景区)、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填写《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申报表》(附作品或设计图稿数码照片)。
(二)区外参评的旅游商品设计作品由设计单位或个人于2006年4月中旬―6月30日直接报送地区组委会办公室。
(三)区内参评的旅游商品设计作品由各县市集中,各县市初选30件(套)作品,统一组织申报;2006年4月中旬―7月5日为各地组委会征集作品和进行初选时间。
(四)2006年7月10日至20日为地区评审时间。
十、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参加旅游商品设计选拔大赛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区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及联络员名单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永洪 邓 林
电 话:0857―8222134、8222608
传 真:0857―8222134、8222528
“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评申请表
注:1、申请表于7月5日前传真至地区组委会办公室
电话:0857-8222134、8222608 传真:0857-8222134、8222528
2、作品的数码照片电子邮件传至Emial:chen.qf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