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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孙国强(副省长)
成  员: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达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于  杰(省科技厅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显刚(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
高国富(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冫余  集(省水利厅副厅长)
许宾生(省农业厅副厅长)
汤向前(省林业厅副厅长)
孙常胜(省商务厅巡视员)
薛宝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王兴杰(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熊际翎(省环保局副局长)
廖定华(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乔为建(省国税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职责:研究拟订全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发展循环经济各项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技改运行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技改运行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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