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机局、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
省农机局 省农业厅
(2006年4月10日)
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促进主要粮食作物增产增收,增加农民收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水稻机械插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稻是我省的主要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050万亩,产量450万吨,约占粮食总产量的40%。水稻生产具有季节性强,劳动强度大,生产环节多,作业条件艰苦等特点,改变水稻生产“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背几千年”的生产方式,一直是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需求日益迫切。与此同时,随着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水稻跨区机收的推广,水稻生产机械化正在快速推进,但总体上看,我省水稻种植环节的机械化发展较慢,水平还很低,目前仍然以人工插栽为主,成为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最突出、最薄弱的环节。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机和农业部门对推广使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试验探索。2005年,省农机局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先后引进江苏和江西在水稻机械化插秧中育秧的关键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后,确定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机化水平较高的惠水、乌当等14个县(区)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重点解决机械插秧环节的技术难题,通过精心组织和有效实施,各试点县(区)的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顺利完成。实践证明,水稻机械化插秧是一项省工、省时、节本、增效的实用技术,具有以下优越性:一是机械插秧能使大田基本苗数得到有效调控,具有活棵快、分蘖好、生长旺盛的特点,且株行距规格标准统一,可以实施宽窄行的栽插模式,有利于通风透光及发挥边际效应。二是节约秧地、秧水和秧肥。据测算,机械插秧100亩大田只需育秧田(土)1亩,比人工插秧需要育秧田(土)大大减少。三是节省劳力,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台东洋手扶插秧机每小时插秧2至4亩,每天累计可插秧20至30亩,可替代30个劳动力;一台乘座式高速插秧机每小时插秧5至7亩,每天累计可插秧40至60亩,可替代80个劳动力。每亩节约劳动力成本15元至20元。
在我省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是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省主要粮食作物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期间加快农机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做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二、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从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出发,以促进增产增收为目标,以试验示范为突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农机具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全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差异,本着“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强化服务、梯度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加强资金扶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力争通过3至5年的不懈努力,使我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分步推进的原则。
结合各地自然、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农民对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认识程度和接受程度,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2?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相结合的原则。
我省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各地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程度和接受程度不一、经济条件不一。各地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3?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推广,既要靠政府引导,也要靠市场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对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插秧机械的购机补贴扶持,引导广大农民认识、接受并积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同时,扶持各级农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机插作业服务,拓展水稻机插作业市场,以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推进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示范、推广力度,大力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指导农民按标准育秧,通过购机补贴支持农民购买插秧机,使机械化插秧在水稻种植区逐步拓展。从2006年开始,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积极认真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工作,力争全省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达到3万亩,以后逐年稳步推广普及,到2010年覆盖全省主要水稻产区。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需要做大量探索性、开拓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个精练、高效的指挥体系。
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项目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领导任组长,县(市、区)农办、农业、农机局长(主任)任副组长,财政、科技、统计等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技术措施、建立技术指导体系。
省农机局、省农业厅抽调人员成立省级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技术指导组。各项目县(市、区)成立以农机、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示范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并结合各县(市、区)的生产条件、耕作习惯、农艺要求和农机化水平,制定高效合理的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及技术规范,整理资料及编写技术文件,对示范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及把关,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对育秧、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机械操作等搞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为了抓好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小组应常驻点上具体抓落实。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开展农机与农艺相配套的综合技术服务。各项目县(市、区)机械化插秧都要使用良种,良种覆盖率要达到100%。育秧环节主要采用软盘育秧技术。插秧环节采用小苗移栽,配方施肥等,抓好机械化耕整地、机械化灌溉等配套工作。农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与农业农艺技术人员密切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技术性强,在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机械化插秧工作,搞好部门协作。农机部门负责水稻插秧机的选型、机手培训及机械化插秧作业,搞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在水稻品种的选择、育苗、植保等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良种、农药等物资的选用及田间管理指导。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示范推广要与粮食增产工程、超高产示范工程相结合,在项目实施区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农机部门要加大对插秧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要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提前购置插秧机及育秧的配套设备,各项目县(市、区)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给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项目更大的资金、物资、人力的支持,为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做好充分的物资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