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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7―2009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7―2009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7]27号


关于印发抚顺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7―2009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抚顺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07至2009年)





  为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提高金融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用卡需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完善用卡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健康发展,使我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

  (三)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

  (四)完善受理环境和加强市场规范相结合;

  (五)推进产业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相结合;

  (七)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加强安全教育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

  (一)2007年目标

  1.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至2007年末,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旅游、宾馆、百货、餐饮类商户能够受理银行卡,刷卡交易额达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5%。将抚顺东西四路建设成刷卡无障碍一条街。

  2.做好公务用卡的发行推广工作。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收费定价机制。2007年末,开始实现政府公务人员使用符合银联标准的贷记卡进行公务消费。

  3.推广普及金融IC卡应用。建设城市一卡通项目,实行全市通用的公交卡、社保卡。

  (二)2008年目标

  1. 继续加强受理市场建设,拓宽受理领域。到2008年末,年营业额20万元以上或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比例达到70%。同时,逐步实现税务、医院、学校、社保、加油站及水、电、气等行业应用银行卡。

  2. 普及银行卡基本常识及安全知识,激发公众用卡热情,实现持卡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

  3.实现收银员持证上岗。

  (三)2009年目标

  1. 2009年末,年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持卡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

  2. 构建较为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使我市成为金融环境较好城市,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金融软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抓好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成立抚顺市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杨学海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张春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于泉多、市财政局局长邢恩先、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行长顾明宇、中国银监会抚顺市监管分局局长吴明鑫、中国银联辽宁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高宏伟担任。成员有: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占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树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福生、市财政局副局长解军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政伟、市建委副主任李颖、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家良、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光、市卫生局副局长孙大科、市商业局副局长隋蓬茹、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助理李彬、市工商局副局长任建平、市国税局副局长李景义、市地税局副局长王伟兴、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明、市药监局副局长李斌、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兴泉、市信息产业局调研员李成先、人民银行抚顺中心支行副行长屈魁、中国银监会抚顺市监管分局副局长佟玉田、银联商务抚顺业务部总经理黄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彬兼任。

  五、工作分工   

  (一)市政府金融办

协调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推动工作,并组织对规划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推广普及银行卡知识和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三)市发改委

  加快银行卡受理环境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2009年底前建成抚顺市信用体系平台。

  (四)市教育局

组织学校安装POS机,在2007年底以前实现学校收费全部受理银行卡。  

  (五)市公安局

  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减少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六)市财政局

  1.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煤气、水、电、公共交通、医院等)受理银行卡的税收列支问题,制订企业受理银行卡的税收优惠政策。

  2.积极推广公务用卡。研究进卡消费额度及透支处理办法,逐步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银行卡支付、结算。

3.促进和改善用卡环境。  

  (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007年底前建立银行卡收银员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开展银行卡收银员岗前培训,2008年奥运会之前实现收银员上岗资格认证。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 实现社会事业保险方面(五险管理、医保待遇、养老待遇)的广泛应用。  

  (八)市卫生局

  1.2007年底前所有医院的收款处都要安装POS机,并受理银行卡消费。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 实现医疗收费方面的广泛应用。

(九)市商业局

  加强受理市场建设,增加POS、ATM、缴费通机具及特约商户的数量,提高现有商业、服务业网点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

  (十)市物价局

  配合建立、完善收费定价机制;配合制订银行卡交易通讯费优惠办法。

  (十一)市工商局

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引导和督促,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使我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十二)市国税局、地税局

  1.2007年末实现用银行卡交纳税收。

2.与财政局一起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十三)市药监局

  1.2007年末前所有药店都要安装POS机,并受理银行卡消费。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实现购药消费方面的广泛应用。  

  (十四)市旅游局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方法,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实现全市星级宾馆受理银行卡。

  2.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 实现旅游消费(代替门票、旅游积分)方面的广泛应用。

  (十五)市信息产业局

  1.研究银行卡交易通讯费用的优惠办法,降低银行卡交易的通讯成本。

2.协调有关部门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督促电信运营企业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通畅,协助各商业银行和银联商务抚顺业务部尽快完成间联改造工作。  

  (十六)人民银行抚顺中心支行

  1.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明确发卡银行、转接机构、收单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2.继续促进借记卡,稳步发展信用卡,加快银联标准卡的发行工作。

  3.巩固和提高联网通用成果,实现资源共享;组织联网通用检查工作。

  4.加强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保证持卡人使用安全;建立健全银行卡案件的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跟踪研究从磁条卡标准向芯片卡标准(EMV)转移的趋势,带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防止商业银行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卡,使发卡数量与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水平相适应。

5.建立银行卡犯罪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等非法活动。  

  (十七)市银监分局

  1.配合物价局建立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

2.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多渠道预防银行卡犯罪发生。  

  (十八)银联商务抚顺业务部

  1.提供业务帮助,促进POS、ATM、缴费通机具及特约商户数量的快速增加,提高现有商业和服务业网点可受理银行卡商户比例。

  2.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降低银行卡交易的通讯成本。

  3.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银行卡收银员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和对收银员的岗前培训,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实现收银员全部通过上岗资格认证。

  4.开发、推广全市通用的“抚顺一卡通”,在2007年年底以前完成“抚顺一卡通”软硬件平台建设。

  5.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和商户的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并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以提供安全、高效的跨行交易网络服务为宗旨,构建服务于银行、商户和持卡人的组织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制订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为商业银行、商户和持卡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6.配合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组织各发卡机构在“三年规划”期间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联合促销宣传活动。

  7.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完成间联改造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保证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效率,加快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建立高效率的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差错处理效率,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8.协助人民银行建立银行卡犯罪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9.督促各商业银行加强内部安全风险管理,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依照有关征信管理法律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防范信用卡风险方面的作用。

  10.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共同遵守网络和信息交换相关技术标准和银行卡跨行交易技术风险控制规则,确保信息交换系统安全、高效运转。

11.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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