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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阜新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阜新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阜新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2007年高考在即,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07年高考工作顺利完成,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7]41号)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高考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高考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各级政府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工作的重要性,把高考工作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

为加强对2007年高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高考工作联合指挥部,由市长潘利国担任总指挥,副市长张树森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考工作的领导。根据招考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能,结合完成高考工作任务的需要,成立高考环境综合整治组、高考工作服务保障组、试卷安全保障组、体检工作组、外语口试工作组、考生资格审查组、二级运动员资格审查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组、对报考军校和公安类院校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工作指导组、高考工作宣传组、高考工作综合协调组等专门工作组,在市招考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县(区)政府是组织实施高考工作、保障考试安全、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高考工作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问题报告制,协调、组织本地区高考的全面工作。县(区)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高考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偶发事件。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涉及高考的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高考联合指挥部。

二、制定有力措施,确保高考安全

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试卷安全工作负总责,公安、保密、教育、招生考试办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考点主考是试卷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试卷保管、取送、交接过程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各考点主考对试卷在考点期间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市政府成立高考试卷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在市高考工作联合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领导下负责做好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保密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对我市的5个试卷保密室和将要做考点的学校试卷存放室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试卷保密室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精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护卷组,并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人员的试卷安全保密教育。要组织有关部门重新修订《阜新市试卷安全保密制度》、《阜新市试卷保密室使用制度》、《值班值宿制度》、《试卷交接制度》,确保试卷运行轨迹清楚,试卷存放处完全置于监控的范围之内。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考试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的考试安全教育与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上威胁高考安全的各种因素的排查,提前介入,消除隐患,确保高考试卷安全、万无一失。

三、开展综合整治,净化考试环境

市政府成立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在市高考联合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领导下,由教育、公安、保密、宣传、卫生、电力、环保部门和电信运营单位组成。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确定整治目标、对象和标准,规定综合整治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表。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净化高考考试环境,保证高考期间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教育部门要做好高考主考和监考人员的选派、守纪教育、考务培训及考生诚信教育等工作,营造科学规范、依法治考、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

由监察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加大对考试工作人员不作为、作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由公安部门牵头,保密、交通、工商、环保、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单位配合,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整治。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消除外部因素对考试的干扰。对考点附近进行严密的人控、技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嫌利用高科技手段参与高考舞弊的人员,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高考前和考试期间,严密监控威胁试题安全和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舞弊等重大问题,做到严密监管,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查、及时惩处。

卫生部门要加强高考期间卫生防疫和卫生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电力部门要做好高考前和高考期间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由宣传部门牵头,教育部门相合,协调相关媒体做好本辖区的高考宣传管理工作,正面引导、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通稿制度。

由环保部门牵头,综合执法、文化、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各考点的周边的网吧、工地、餐馆、学校食堂进行摸底调查,对影响高考的一切不利因素,要进行整治。

各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于5月8日前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高考联合指挥部和市招考委。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肃考风考纪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反腐败工作的大事来抓,坚持防范在先、监管于中、惩治于后的原则。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指导小组,高考期间成立高考督察组,督察各考区的高考工作。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县区政府与考点学校、主考与监考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考风考纪建设责任目标和任务。同时还要制定奖惩措施,确保高考考风考纪良好。

教育部门和各考点学校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保证公平、公正监考。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使其树立公平竞争意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今年加强高考考风考纪工作力度和采取的措施,树立群众放心的良好社会形象。

按省政府要求,各考点要全部使用手柄金属探测仪器,安装并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阜蒙县、彰武县要安排专项资金,按照省招考办提出的电子监控技术标准及时间要求,按时保质全部落实。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改正,确保高考期间的正常使用,确保其发挥作用。

做好监考教师选派培训工作。监考教师选派坚持每个考场3名教师交叉两名的原则,同时3名监考教师必须分别来自不同的县(区)。市教育局、市招考办要尽快明确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拔条件、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使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五、加强考务管理,优化考生服务

市教育局、市招考办要制定高考体检和外语口试考试服务到学校的具体工作措施,方便考生,服务学校。对少数民族考生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确保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己各自职责,制定高考期间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具体办法,为考生创造关爱、温暖的考试环境。

市教育局、市招考办要制定《阜新市2007年高考考务管理的补充规定》,确保每个考务环节清楚、细致、周到。要会同市公安局搞好对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生”的身份认定。二级运动员以上考生资格审查认定,由市教育局、体育局、监察局和市招考办共同制定标准,做好统一审核,对认定合格的考生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阜新市2007年高考工作联合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阜新市2007年高考工作联合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潘利国   市长

副总指挥:张树森   副市长

成    员:计万森   市教育局局长

李志会   市教育局副局长、招考办主任

史淑凡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维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  黎   市交通局局长

李忠权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王  捷   市卫生局局长

何  伟   市环保局局长

高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谊民   市保密局局长

郎照军   市工商局局长

朱显富   阜新供电公司经理

谷元东   中国网通阜新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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