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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26号

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促进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加强占道市场整治工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

  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应遵循“退得出,进得去,逐步缩减,分期取缔,最终实现全部退路进厅”的原则。

  二、总体工作目标

  到2007年年底,取缔市内具备进厅条件的占道市场7处、水果摊区6处;暂规范保留剩余其他占道市场14处、水果摊区10处,待条件成熟后取缔。基本做到市中心区除保留南街早市、贵州街早市外无占道市场。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本次整治工作涵盖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松山新区等城市建成区。重点区域是城市中心区,即:南起南京路北至北京路,东起广州街西至士英街范围内及具备取缔条件的其他区域。

  四、方法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宣传发动、巩固上年成果。

  1.加强宣传动员。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区有关部门,通过媒体、有关会议、张贴通知通告、宣传车等方式,宣传本次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巩固取缔成果。对2006年已经取缔的8处占道市场(古塔区4处:四合成、西安街、人民南街、重观路市场;凌河区4处:南昌路、铁五街、湖北路、五中东侧市场)进一步清理整顿,实行死看死守,彻底消除占道经营。

  第二阶段(20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取缔。

  取缔占道市场4处:

  1.宜昌路早市、锦西街、江西街市场。业户可安置在天安市场、人民街市场。市场取缔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古塔区、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2.凌安二路早市。重新启用牡丹市场,业户进驻牡丹市场或白楼市场、三角地市场、龙江市场。凌安二路早市取缔工作由凌河区牵头组织实施,市综合执法局、工商局配合。

  此阶段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引导进厅(2007年4月1日至4月20日)。通过宣传、提供优惠政策等措施引导业户进驻上述厅棚市场。

  第二步,强行取缔(2007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各责任部门集中力量,全面取缔。

  第三步,检查验收(20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由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达到场平地净,无业户经营。

  第三阶段(2007年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取缔及整顿暂规范保留占道市场。

  取缔占道市场3处:

  1.上海路临时轻工市场。业户进驻新华广场或天安市场非农贸闲置区域。由市工商局和古塔区牵头组织实施,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2.江西北街劳保市场。由古塔区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3.向阳街早市。业户可进驻石桥子市场、气象台市场、铁北市场或康宁市场。由凌河区牵头组织实施,市综合执法局、工商局配合。

  取缔水果摊区6处:

  1.阜康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阜康路人民街东30米处。

  2.和平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古塔公安分局西侧胡同。

  3.胜昔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胜昔路与东二里48号楼附近。

  4.江西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江西街上海路至和平路。

  5.西安北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西安北街重庆路北侧。

  6.贵州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贵州街上海路至解放路北50米处。

  整顿暂规范保留的占道市场14处:

  1.南街早市。该市场地处古塔公园南制药四厂东西两侧,为院落市场。

  2.绥北路早市。该市场地处绥北路锦朝路至彩练住宅。

  3.贵州街早市。该市场地处贵州街延安路至上海路。

  4.董政街早市。该市场地处凌西大街以东董政街。

  5.南京路旧物市场,该市场地处南京路徐州街至紫明街,为周日上午市场。

  6.怀英路市场。该市场地处怀英路士英街以西至幸福家园小区。

  7.北安路市场。该市场地处北安路士英街至锦朝路。

  8.紫明街市场。该市场地处紫明街上海路至延安路。

  9.焊条厂市场。该市场地处焊条厂东解放西路至桃园道口。

  10.东太平旧物市场。该市场地处凌西大街至绿景湾小区。

  11.南阳路旧钢材市场。该市场地处南阳路徐州街至紫明街。

  12.杭州街旧书市场。该市场地处杭州街和平路至上海路路段。

  13.和平路劳务市场。该市场地处和平路劳务市场大厅门前。

  14.卫东街劳务市场。该市场地处卫东街洛阳路至南京路路段。

  整顿暂规范保留的水果摊区10处:

  1.长江里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山西街洛阳路南侧。

  2.酒厂胡同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酒厂胡同南侧。

  3.王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锦朝路与松坡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4.四合成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古塔区四合成街宜昌路南50米。

  5.北安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北安路士英街以西。

  6.铁北浴池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重庆路铁北浴池北侧。

  7.北宁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北湖公园北墙外,北宁路南侧。

  8.松坡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松坡路锦义街以西路北。

  9.厚生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厚生街南京路以北50米。

  10.杭州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杭州街解放路以北50米。

  夏季水果上市旺季(6月初至9月末)和秋季秋白菜上市旺季(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临时指定经营地点,并按有关城市管理规定加强管理。

  第四阶段(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巩固取缔成果和检查验收。

  对已取缔的市场要实行死看死守,强化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反弹;确保暂规范保留的占道市场和水果摊区规范有序;确保不出现新的占道市场。此工作由市、区两级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在各阶段日常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年末检查验收。

  五、整治标准

  (一)整顿暂规范保留的占道市场整治标准

  实行限规模、限行业、限时间管理,保持市场卫生和秩序。

  1.市场两端临时设置界线标志牌。经营者必须在市场内从事经营,不得越位探头;市场内上市商品按分区划号经营,保持道路畅通;运输车辆排列整齐,秩序良好。

  2.上市商品必须以农副产品为主,经营食品的,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禁止轻工产品经营。

  3.市场内必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整洁、无破损,周边干净无外漏垃圾;设专人实行全天保洁,及时清扫、清运,保持摊位和地面洁净。

  4.早市实行限时管理,必须按时开市、收市。早市:夏季4时30分至7时30分,8时清扫完毕;冬季5时至8时,8时30分清扫完毕,收市后必须场平地净。

  (二)整顿暂规范保留的水果摊区标准

  业者按规定在道路边石以上经营的必须自带清扫工具,自备果皮箱,保持摊位周边3米内无垃圾,不得越位探头。

  太和区要全面清理泰龙商城周边街路占道经营,业户可进驻太和商贸城。

  松山新区要确保本辖区内无占道市场。

  六、工作措施

  (一)相关政策规定

  1.工商部门对已取得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市场主办单位免收个体私营企业会员费。

  2.土地部门对未缴土地出让金且接纳新业者的市场,可按征收标准减半征收,限期两年。

  3.房产监理部门对接纳新业者的市场主办单位应缴的房屋租赁费,自承租之日起前两年全免,第三年恢复原缴费标准,产权单位的应缴部分不变。

  4. 市工商局对新进厅业户1年内减免市场管理费(前6个月免收市场管理费,后6个月按原标准减半收取);对确属特困户和农民进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新进厅业户3个月内只登记,免办各种手续。

  5.税务部门继续执行不足起征点免税的优惠政策。

  6.卫生部门继续执行现有的食品经营者体检费(含培训费)标准,每人30元/年,不得预收食品监测费。

  7.降低床位费租金标准。各市场主办单位将现行床位费标准下调20%。对新进厅业户1年内减免床位费(前6个月免收床位费,后6个月按原标准减半收取);对确属特困户和农民进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免收床位费1年。

  8.厅棚市场可以全天开市,早提前开市(即开办早市),晚延时收市。

  (二)由市工商局负责协调市场主办单位逐个厅棚市场落实空闲床位,积极创造条件,吸纳进厅业者。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即每取缔一个市场,都要提前公开告知,有空闲床位,也要公开告知,引导业户主动进厅经营。

  (三)在城市开发中合理规划建设新市场,并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相关优惠政策,使占道市场逐步达到全部退路进厅。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在厅棚市场内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指导市场主办单位改善经营环境,为市场业户和消费者创造优良的市场环境。

  (五)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区12米以上街路未经批准的占道市场(含水果摊区)的取缔和流动摊贩清理;区政府负责市区12米(含12米)以下街路未经批准的占道市场(含水果摊区)的取缔及流动摊贩清理,负责市区经批准的占道市场(水果摊区)的卫生、秩序规范管理,同时负责占道早市收市后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

  (六)市劳动局负责劳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及规范管理;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改善市场交易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提高对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锦州市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占道市场整治工作。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上下一盘棋,确保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城市市容主管部门和区城建主管部门应建立占道市场管理联动机制,实行统一管理,避免市管街路和区管街路在占道市场取缔工作中不同步现象的发生。建立占道市场整治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占道市场整治工作令行禁止。市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执法部门的整治工作开展督察,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退路进厅考核评比工作,做好综合协调,适时下发工作通报,讲评工作,督促落实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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